学生会人事管理制度(通用29篇)
(二)试用考察与批准任用:被试用人员使用考察期为一个月,经审查若能胜任工作,由相关负责人批准任用。
(三)凡正式聘用后,将建立个人档案,由办公室存入学生会干部档案库。
第三章 人员异动管理
第五条 调动主要指人员的跨部门平等调动。
在本人同意的前提下,在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同意下,经主席团批准,办公室将相关文件归档并通告后,调动文件生效,完成调动。
第六条 因工作能力较强,工作业绩突出,由主席团讨论决定后,可进行职位升迁,也可通过换届选举实现职位升迁。
第七条 因工作能力较弱,或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担任起现任职位的,经主席团讨论决定后可降职。
第八条 降职的学生会成员和学生会干部,在新的工作职位上成绩突出的,可重新担任或选拔担任合适的职位。
(一)换届选举后,前一届副部长级以上干部均自动离任,组织关系将不再保留至下一届;
(二)学生干部因职务变动,依照相关规章制度,向主要负责人辞职。
第十条 个人申请辞职:
学生干部因个人或其它原因自动提出辞去现任职务。个人申请辞职,必须由个人写出书面申请,提交办公室审批。办公室在收到申请后,交由主席团讨论,给予批准后,方可离职。未经批准,擅离职守的,应该按相关制度进行处分。
第十一条 责令其辞职:
相关负责人依据学生会干部在任职期间的表现发现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有职位的,通过规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职务,拒不辞职的,应予以开除处理,依照《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 学生会成员辞职后,将取消此人档案。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人员录用、调动、升迁、降职、辞职、开除等相关程序如下:
1、提前一周将相关材料及申请交至办公室;
2、办公室在收到相关材料及申请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交一份书面意见至主席团;
3、主席团讨论决定后,办公室将有关意见传达到相关人员;
4、办公室将有关材料存档;
5、办公室在收到主席团意见后,两天内向学生会全体人员进行通告;
6、文件生效。
第十四条 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和实施权均属学院学生会办公室。
学生会人事管理制度 篇2
高中部学生会是在高中部政教处、校团指导下的学生组织,是老师与学生之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学生利益的维护者和忠实代表。高中部学生会是高中部学生代表的最高执行机构,学生会设主席团、秘书处、宣传部、学习部、纪检部、卫生部、文艺部、体育部, 其中秘书处隶属于主席团。
一、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高中部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员工之间的交流与团结,协助学部建立文明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组织同学开展公益劳动等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沟通学部与同学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向学部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事务的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二、学生会工作职责
(一)在校团、政教处的领导下,组织学生参与学生管理。开展各项活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和谐发展。
(二)完善学生会的自身建设,提高学生干部的自身素质。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部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协助学部加强学生管理,积极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活动,自觉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生学习、生活、工作、活动秩序,培养学生法制观念,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四)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社会活动、生产劳动、公益劳动、卫生扫除等,协助政教处做好班级活动的检查、监督、考核工作。
(五)组织学生开展文娱体育活动,关心学生生活,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 ㈥及时向有关部门映学生情况,维护学生正当利益,助学部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
(六)及时向各班主任汇报其班学生的有关情况,助班主任做好对其班班会工作的指导。
三、学生会组织机构
1、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的职责
主席
⑴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和某一阶段工作重点,做好每学期学生会工作总结。
⑵主持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听取各部工作汇报,及时汇总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学生会成员的思想动态。
⑶指导、助、督促各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并依照学生会各项制度,对学生会各部成员的工作表现进行监督、考核。
⑷推荐学生会干部候选人及负责与其他学生组织保持横向工作交流。
⑸每周一主持学生会干部会议,搞好一周工作小结及下周工作安排,及时发现培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