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集锦(精选33篇)
借款人处理完业务或出差返回后5日内,必须到财务部报销,冲减借款。
借款人在冲减原借款,填制《费用报销单》时需注明“冲销借款”,报销时单据上所填的事由应于借款单上的事由相符,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
公司员工因个人原因需向公司借款的,借款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当月工资的总额,归还日期不得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
财务部每月需根据欠款情况,列出明细,报总经理、部门负责人,并发出催款通知书,通知借款人限期到财务部结算,逾期未结算,将按照公司规定收取相应的利息,并在工资中扣除。
(三)收款流程
1)收款收据的使用
1.1所有现金、支票、汇票、结算卡等货币资金都必须有财务部负责资金业务的专人收取(原则上为出纳),其他如何部门及个人不得收款。
1.2客户向公司支付各种款项,应通过转账方式汇入公司指定的对公账户。
1.3特殊情况下业务人员根据公司授权向客户收取的现金时,应向客户现场开具收据,并首先就近存入公司指定的账户,存款备注栏内应注明收款客户的名称及款项内容;如遇银行原因未能及时存入银行,应将现金交于公司财务部指定的收款人员。
1.4业务人员根据公司授权向客户收取的支票、汇票等货币资金是,应向客户现场开具收据,并于当天或次日交于公司财务部指定的收款人员。
1.5任何部门或个人都不得将收到的现金、支票、汇票等货币资金由部门或个人保管,最迟次日必须存入银行或交于财务部指定收款人员。
1.6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从收到公款中坐支现金,即不得从收到的公款中支付任何形式
或名目的费用。
1.7财务部指定收款人员收到业务人员因故不能存入银行的现金或支票、汇票等货币资金时,应向业务人员现场开具收款收据。
1.8财务部人员收取其他客户及个人交纳的现金或支票、汇票等货币资金时应向交款人现场开具收款收据。
1.9收据应由财务部专人专管,公司各部门及个人需要领用收据时,应填写《收据领用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到财务部领取收据。领用时应坚持以旧换新原则,即:应将已经填开完毕的收据交回财务部核销。领取的收据无论是否使用过或是作废,都不得自行销毁或丢弃,必须交回财务部核销。
1.10领用人交回已经填开完毕的收据时,每本收据的封面应填写本收据的收款总金额,由财务部专人进行核对。
2)资金日报
2.1财务部出纳应对每天现金收款凭证、银行收款凭证、现金付款凭证、银行付款凭证、分别加盖“现金收讫”、“银行收讫”、“现金付讫”、“银行付讫”印章。
2.2财务部出纳应每天统计所有收付款单据金额,每天填写《资金日报表》,改报表收款金额、付款金额必须与所附的原始单据合计金额一致,该资金日报表余额应于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一致。
2.3会计人员应严格按照资金日报表的日期、金额、付款凭证登记入账。
3)发票的领用
3.1公司对发票进行专人管理,领取发票由专人负责,财务部设发票管理台账,由领用人签字。
3.2开据发票前业务人员应先在财务处领取发票申请单交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开据发票。如遇节假日内不便开发票时,销售人员应预先与客户确认无误后填写发票申请单,在工作日内会计开出发票
3.3不得转借、转让发票。发票只准本公司开票人按规定用途使用。开票人将发票交客户后应将客户签收的发票签收单收回至会计确认。如遇外地客户不便签收的由业务人员代签。
3.4填开发票时,应按顺序号开具,并盖单位发票印章。各栏目内容应填写真实、完整,包括客户名称、税号、账户名称、地址、电话、项目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作废的发票应整份保存,并加盖“作废”字样。
3.5严禁伪造、撕毁、涂改、挖补、转借、代开、买卖、拆本和单联填写。
3.6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3.7使用发票的部门或个人应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如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及时告诉财务部,并由财务部上报处理。
3.8增值税发票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业务合同管理
1、合同审核、归档
1.1公司业务销售合同提交总经理处签字前,需将核价表、报价表、合同提交至财务部会计处核算好利润后,方可提交至总经理审批。
1.2财务盖章前,必须有业务组长、总经理签字,然后提交经财务会计处审核,确认无误方盖章,并记录合同盖章,方可生效。
1.3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的销售合同,须在签订当天或次日将设计图、报价、核价、合同原件及电子版提交于财务存档,财务按编号归档并建立电子文档。
1.4已盖章但未签订或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后的合同,必须交回财务,由财务人员进行归档。
第三章附则
一、本制度与公司工会及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二、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