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合同(通用21篇)
二十八、违约责任
(一)由于基金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过错,造成基金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基金合同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但是发生下列情况,当事人可以免责:
1.不可抗力;
2.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按照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作为或不作为而造成的损失等;
3.基金管理人,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由于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投资或不投资造成的损失或潜在损失等。
(二)基金合同当事人违反基金合同,给其他当事人造成直接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三)在发生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违约的情况下,基金合同能继续履行的,应当继续履行。未违约方当事人在职责范围内有义务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四)除非由于基金管理人的故意违约、欺诈或疏忽引起的费用或损失,基金管理人不应承担与本基金有关的任何损失或费用,并有权就与本基金有关而发生的任何诉讼、索赔、成本或费用要求本基金补偿。
(五)除非由于基金托管人的故意违约、欺诈或疏忽引起的损失或费用,基金托管人不应承担与本基金有关的任何损失或费用,并有权就与本基金有关而发生的任何诉讼、索赔、成本或费用要求本基金补偿。
二十九、争议处理和适用法律
基金合同各方当事人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能解决的,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本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三十、基金合同的效力与修改
(一)本基金合同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盖章、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报送中国证监会。投资人缴纳认购的基金份额的款项时,基金合同成立;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合同生效。
(二)本基金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对基金合同当事人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三)上投摩根__________富林明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确认已知悉中国建设__________银行将进行重组,并同意在中国建设__________银行重组改制后,中国建设__________银行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可以由中国建设__________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
(四)本基金合同正本一式十份,其中上报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各两份,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各持有两份,两份由基金管理人留存备用,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本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代理人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查阅,也可刊登在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网站,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基金合同的复制件或复印件,但内容应以基金合同正本为准。
(六)基金合同的修改
1.基金合同的修改需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并且
2.修改基金合同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但如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并属于基金合同必须遵照进行修改的情形,或者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而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修改,并报证监会审批或备案。
三十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章
证券投资基金合同 篇9
甲方: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上海永达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客户名}(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股票推荐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元资金,甲方协助乙方在_____个交易日内总获利达到____%利润。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荐股机密,乙方应严格做到保密甲方提供的所有荐股资料,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荐股资料而使甲方商业利益、信誉受到损害。
三、乙方在接受甲方提供的荐股机会时,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具体介入、抛出股票时间价格实施,确实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后果自负!甲方不做任何赔偿。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介入、抛出股票时间价格必须提前三十分钟以上通知乙方。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利益受到损失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_____万元的经济赔偿要求。
2、如因甲方没有协助乙方达到利润要求造成乙方损失应退还所有会员费用,同时赔偿乙方损失(赔偿事宜如下:100万以下(含100万资金量)做全额赔偿,100万元以上资金赔偿90%.按交易明细清单上的数额为准)。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受损方可向上海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到期后,双方认可不再延长,可自然终止。
八、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九、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
签署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签署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证券投资基金合同 篇10
基金管理人: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
目录
一、前言
二、释义
三、基金合同当事人
四、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义务
五、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八、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更换条件与程序
九、基金的基本情况
十、基金的募集
十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十二、基金资产的托管
十三、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十四、基金转换
十五、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
十六、基金销售业务及其代理
十七、基金注册登记业务及其代理
十八、基金的投资
十九、基金的融资
二十、基金资产
二十一、基金资产估值
二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二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二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二十六、基金合同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二十七、业务规则
二十八、违约责任
二十九、争议处理和适用法律
三十、基金合同的效力与修改
三十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章
一、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订立本《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合同的签署构成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认购或申购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本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按照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设立的批准,并不表明其对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由于证券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