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精选32篇)
第二条 乙方委派_________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第三条 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甲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资料和文件,并保证所提交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_________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法律顾问。
5.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7.甲方应当对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通讯设备。
8.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上述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9.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第四条 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乙方应当向甲方委派合格、资深的律师提供上述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尽职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在法律的范围内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5.乙方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搁办理受委托事项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9.乙方律师只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服务,无义务为甲方的员工提供法律服务。
10.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第五条 顾问费及支付
乙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规定向甲方收取律师服务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为每年¥_________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律师顾问费用。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账户:账户名: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篇27
甲方(聘请单位):
乙方(受聘单位):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二、乙方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的时间为1年,时间从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甲方认为需要继续聘请,应在期满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再行续约。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1、为甲方业务活动和内部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2、协助或代理甲方参与经济合同和其他经济活动的谈判、签约;
3、草拟、审查、见证各类经济合同和协议书,草拟、审查甲方提供的其他法律文书;
4、代理甲方参与各类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
5、处理甲方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对甲方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法律顾问对甲方委托所办的法律事务,承担保密义务;
7、法律顾问在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各项法律事务时应认真履行律师职责,恪守律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依法为企业提供法律帮助,不得从事不利于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
四、甲方保证对其聘请的法律顾问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其他便利,法律顾问受甲方委托或协助甲方出差办事时,其交通住宿、差旅等办事所需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五、参照司法部、财政部规定的有关收费标准,并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法律顾问费人民币捌仟元整。
六、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各类经济纠纷的诉讼、仲裁或谈判、调解,出具正式签字盖章的法律意见书,做合同见证、商业调查等其它非诉讼法律事务时,甲方应另行支付律师费,具体由双方协商。
七、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应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议解决。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篇2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为依法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特聘请_________市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简称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接受聘请。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师为甲方的法律顾问,根据法律给甲方提供法律帮助,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帮助:
1.为甲方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
2.经甲方授权参加签订或审查甲方与他方所协商的经济合同;
3.为甲方审查或草拟中文或_________文法律业务文书;
4.通过上述业务活动,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
三、乙方所派律师只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帮助,无义务为甲方的职工提供法律帮助。
四、乙方律师办公,平时有事可随时联系。
五、甲方应给乙方指派的律师提供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业务会议的机会,为乙方律师执行职务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应定专人承担本单位具体的法律事务性工作并与乙方律师经常联系。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给法律顾问酬金_________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师为甲方担任代理人进行诉讼或非诉讼事件活动,按_________市_________局_____号文件规定的收费办法另行收费。
九、乙方律师为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所需的法律顾问交通费应由甲方负担,其金额为_________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
十一、如合同的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对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十二、合同文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篇29
甲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聘请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达成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双方同意由 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二、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1.为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从法律上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2.协助甲方起草、审议、修改重大复杂的各类合同、协议、章程等各类法律文件,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3.协助甲方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4.为甲方有关招投标、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投资带动总承包业务、对外投资等提供日常或者专项法律服务;
5.接受甲方委托,参加甲方各类合同或合作项目的谈判,并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