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精选32篇)
6.5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5.1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6.5.2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6.5.3 违反第2条所列规定义务之一的。
6.6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6.6.1 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6.6.2 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6.6.3 甲方逾期______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
7.违约责任
7.1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1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严重违反第2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7.2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严重违反第2条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3 甲方无正当理由延期支付或者拒绝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8.争议的解决
8.1 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8.2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解决方案,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9.补偿
9.1 如果由于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甲方委托的事项无法完成,则甲方对乙方的损失以合理的补偿,补偿额及办法由双方商定。
9.2 如果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的,则乙方应对甲方的损失予以合理补偿,补偿数额及办法由双方商定。
10.有效期
10.1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止。协议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合同到期前___天由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
11.通知和送达
11.1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面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11.2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11.3 联系地址: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12.文本
12.1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篇22
甲方:
乙方:
内蒙古科力森玉米淀粉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因业务需要聘请甲方担任乙方法律顾问,经双方协议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接受乙方聘请担任乙方法律顾问。
二、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是:
1、就聘方在经营管理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口头、书面的咨询服务。
2、为聘方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
3、为聘方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
4、为聘方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乙方同时聘用甲方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长,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乙方应于每次董事会开会前五日通知甲方。
四、甲方的福利待遇应与乙方职工相同。
五、根据业务收费办法规定,乙方聘用甲方常年法律顾问费28000元,于每月1号前支付2500元。甲方无需纳税。如涉及案件诉讼、调解、仲裁,按规定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并按律师收费标准的50%收取。
六、甲方异地办理案件,乙方应支付差旅费及出差补助。
七、本合同自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合同期满后乙方如续聘,双方再作协定。
八、本合同一式俩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
年月日: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篇23
聘请法律顾问合同
尚衡(法律顾问)第15-04号
甲方:
乙方:北京市尚衡律师事务所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北京市尚衡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法律顾问。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 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
二、甲方指定甲方的 为法律顾问联系人。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法律顾问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其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文件。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和甲方公司内部事务乙方有保密义务。
甲方必须真实地向法律顾问提供各项资料文件,因甲方提供虚假资料文件导致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四、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北京市尚衡律师事务所为贵司提供的法律顾问服务内容如下:
(1)协助甲方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
(2)解答甲方的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律师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
(3)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和调解,标的额一定数额以下的不再另行收费。
(4)接受甲方委托,参加国内外的经济、贸易、技术合作项目谈判和签约工作,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并负责监督合同的全面履行;
(5)帮助甲方完善和规范内部管理规定,包括合同管理、企业信用风险管理、财务资产等各方面的管理制度;
(6)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供甲方决策参考;
(7)应甲方要求,对甲方职工法律讲解, 提高业务人员的法律意识;
(8)接受甲方委托,进行资信调查和其他法律事务的调查、取证工作;
(9)应甲方邀请,参与甲方重要的业务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并提供法律意见;
(10)对甲方的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并对决策事项提出法律风险评估意见;
(11)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务
五、甲方应向乙方交纳聘用法律顾问年费人民币 元整。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支付。
六、法律顾问接受甲方委托参加诉讼、非诉、调解、仲裁等法律事务,标的额在10 万元以下的乙方不再收费,标的额超出此限的,乙方应按同类收费标准给予优惠,具体费用双方另议。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合同约定法律服务工作;
(2)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事实和法律做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
(4)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对甲方服务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使用完毕后及时返还。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法律顾问工作有关的信息、资料和文件;
(2)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法律顾问参加相关的工作会议,提供法律顾问工作所需的工作条件,并指定专门联系人,进行联络工作;
九、甲方应承担法律顾问完成委托事项所需要的差旅、通讯、资料等费用。
十、如乙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履行协议,法律顾问费全部退回甲方;如果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本协议,法律顾问费乙方不予退回。
十一、法律顾问因过错使甲方权益遭受损害的,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法律顾问费的范围内对甲方给予补偿。
十二、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期限为壹年,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