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劳动合同(精选28篇)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情况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事项,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3)参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乙方属于应予辞退的;
(4)甲方破产或歇业的;
3.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间的。
4.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份健康的;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
5.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须提前通知对方。由于本条第2款第(3)项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7.合同期满后应即终止执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条件下,双方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如不终止执行,又不履行续订合同手续,则本合同视为续订同一合同期限。
第八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住房问题: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应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因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而富余职工时,以及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在乙方休假期间,以及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在不变更合同的条件下,安排乙方从事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
(1)合同期内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抢修或救灾;
(2)合同期内因工作需要而进行临时调动,期限为______月;
(3)合同期内发生不超过个______月的短期停工;
7.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支付违约金______元;赔偿金______元至______元。
第十条劳动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在争议发生十五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或当地没有调解组织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选择:
1.按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鉴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鉴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精选劳动合同 篇14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关系终止,那么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还享有哪些权利呢?可以申请补偿金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的劳动合同法中有没有作出相关的具体规定呢?现在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分析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还享受哪些权利,帮助您更好的了解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期满后还享有哪些权利呢?
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还享有哪些权利?
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享有相关权利:
1、此前未休年休假可折算工资;
2、病假期间可以顺延合同到期的期限;
3、可获得合同期内的`经济补偿金;
4、已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在六个月内重新招聘人员的,在同等条件下有被优先录用的权利;
6、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出具劳动关系终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未给劳动者办理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劳动者有权请求用人单位赔偿。
精选劳动合同 篇15
职工索要10年前加班费胜诉 北京各法院近期受理大量类似案件———
本报讯 近日,西城法院审理的一起劳动争议案终审落判。北京市一中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要求北京某物业管理公司支付该公司员工孙先生11年的加班费和25%的经济补偿金共计6万余元。近来审理了大量职工翻老账索要10年甚至20年加班费案件的房山法院民一庭方庭长告诉记者:“真担心如果一个企业有多起这类案件,会把企业判垮。”
孙先生1998年9月进入被告物业公司,一直在公司做电梯维修工。据孙先生称,按照公司的劳动规章制度以及电梯维修工的职责,其从事的工作全年无休,24小时不间断在岗。但是进入公司工作11年来,公司却没支付过他任何加班费和经济补偿。去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孙先生依据该法起诉,要求公司支付其1998年9月1日至20xx年2月29日的加班费及经济补偿金17万余元。
据查,孙先生的工作为综合计算工时制,即按月综合计算工时,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赶上轮班也不能休息。此案审理中,孙先生向法院提供了证据,向企业讨要11年内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的加班工资。虽然被告物业公司在案件审理中提出孙先生的起诉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但是两审法院都判决支持了孙先生索要11年加班费的诉讼请求。
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告诉记者,按照法律规定,一般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时效为60天,但是像孙先生这种一直在一个企业连续工作如何认定诉讼时效,在《劳动合同法》中却没有明确规定。目前法官审理这类案件只能根据北京市高院的精神,对于职工翻老账索要加班费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的案件,两年以内部分由企业举证,两年以上部分由职工举证。如果职工能够证明企业10年或者20年一直拖欠加班费,法院应该支持职工的诉讼请求。
房山法院的方庭长告诉记者,由于《劳动合同法》对连续工作状态索要加班费的案件没有规定诉讼时效,各法院都受理了大量这类案件,房山法院受理的索要加班费最长的案件为20年。被告单位又以国企为多。在审判实践中不少被告企业都提出,用现在的《劳动合同法》来追溯10年甚至20年前的企业用工制度不科学,这么判下去有些企业将不堪重负甚至被判垮,但是作为具体执行法律的法官也只能依法判案。
法官们希望最高法院在出台《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时,考虑到这一点。
精选劳动合同 篇16
XX公司
劳动合同
甲方: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年月日
XX公司劳动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和政策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类型和期限
(一)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1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