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安全生产合同书(通用31篇)
1、方要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2、方的特种作业人员要依照《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做好安全工作。
3、施工中,乙方因操作不当人为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全责。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乙方如不依照甲方提出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具体操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施工中,如因不可预知或自然灾害发生,乙方负责对现场的紧急救险和处理,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5乙方要保证定期开展对员工的安全活动及安全检查工作。
6、乙方的施工管理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熟悉《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凡不了解“规程”的技术人员和未受过安全教育的人员,都不许参加施工。
7、乙方要做好现场工种的安全防护用具工作。
8、在出现安全隐患时,乙方要及时予以排除。
9、乙方对工程施工对象的质量安全终身负责,除不可预知或自然灾害发生,乙方要保证建筑不发生倾斜、墙体裂痕、墙皮脱落等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10、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三、该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终止后本协议即告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监理安全生产合同书 篇27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贵州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制度,制定本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凡在甘溪乡行政管理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人员)必须与甘溪乡人民政府签订本责任书。
一、甲乙双方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强化安全意识,通过健全规章,加强防范,完善施工管理,发扬敢管、敢抓、敢处理的“三敢精神”,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二、安全生产责任书期限:自进场施工至工程完工为止。
三、甲方责任及义务:
1、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整体布置,管理,负责开展日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督促限期整改。
2、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甲方应及时答复或三天内处理、解决。
3、向乙方及时传达上级、地方政府部门等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精神。
四、乙方责任及义务:
1、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隐患或违章作业应及时停业整改。如有较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制定措施,按照“三定原则”落实。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地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组织实施。随工程进度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及时到位。施工现场的道路、围挡、大门、消防设施、临时用电、办公室及其它临时设施均必须达到标准化施工的要求。
4、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5、工程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人员均应具备相应资格,持证上岗。设置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并及时建立安全台帐。
6、安全防护用品必须购置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备案证,各项指标均应达到合格标准,严禁不合格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储存、发放台帐。
7、塔吊入场前应检查合格,塔身及各种限位保险装置齐全、有效,塔吊安装必须牢固,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8、施工区域应严格落实安全设备,确保施工人员和过往人员的安全。
9、严格执行《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事故发生后,应在两小时内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事故详情,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或录像。对事故的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甘溪乡人民政府乙方:
责任人(签章):责任人(签章):
监理安全生产合同书 篇28
甲方
乙方
为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务作业班组内部合同内容,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为 工程的安全协议,在双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二、在甲方统一领导下,定期由班组长牵头召开班组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必须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五、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业主和上级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制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六、班组长和班组人员应履行如下职责:
对本工种的施工中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1、配备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责任人,随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并作好记录,如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2、施工人员进场前应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做到预防为主。对各种机械的使用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严禁新工人未培训进行操作,由此引发的安全的事故由承包方负责,在甲方处理工伤事故后,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3、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同时禁止吸烟。
4、施工现场生活区与施工区应分离并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及防火有关规定。
5、施工现场应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并派专人负责。
6、乙方应负责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如因乙方原因出现意外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7、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8、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本班组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9、按照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组织实施本班组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10、对本班组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入场前的安全教育。
有人员调整时,要立即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的人员、残疾人及未满16周岁的童工、超过55周岁的老年人,如未进行此项工作发生安全事故,不管何方原因,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一切经济损失和赔偿由乙方支付。总包方在直接支付完工人基本工资后,优选支付赔款额,直至扣完为止,其余工人发生的纠纷由班组长负责,甲方可向法院起诉班组长的追加索赔的权利,包括班组长家庭的房屋、财产等。
11、按规定要求班组长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
12、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变换的安全教育,同时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