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建筑行农民工劳动合同(精选33篇)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依法变更本合同。
一方要求变更相关内容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被通知方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与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六条 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一)合同正在履行中,生产、工作确实不能离开或掌握生产、工作秘密的;
(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者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
第二十七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期满或者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甲方应当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协商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第三十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及时与乙方办理终止或续签劳动合同手续,甲方应当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劳动合同期限从订立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一方提出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应当终止劳动关系。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甲方应为乙方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并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九、劳动合同解除有关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 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除补足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部分外,还应支付相当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按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在60日内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三条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下列损失:
(一)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
(二)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七条 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三十八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30日内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或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乙方劳动合同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签字或盖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湖南建筑行农民工劳动合同 篇2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出生年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_____县(市、区)_____乡______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_____种形式: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2、无固定期限。其中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3、甲方招用乙方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上岗证号码为____________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甲方应当在乙方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5、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xx)。6、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待遇和保险待遇
7、乙方在试用期间的月工资(或日工资)为_____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或日工资 )为_____元。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照《劳动法》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9、甲方应在每月_____日发放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0、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或因工死亡的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1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甲方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乙方的;(四)甲方未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1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擅自停工等严重违纪行为(三)严重失职或者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劳动教养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五)不服从甲方正当工作安排的;(六)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