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居间费的合同范本(精选28篇)
1、根据甲方的要求及开挖设计施工图进行测量、放线和定位;基坑底标高控制。
2、清淤、清表,地表面构筑物拆除;
3、大体积石块、钢筋砼、砌体的破碎;
4、场內土石方(含淤泥和杂土)的开挖、二次转运、装车、外运卸土区(不论运距远近)及边坡整理;
5、外运道路路面的降尘及清扫,运输道路的形成、维护,基坑临时排水,洗车槽及洗车设备;
6、负责土石方工程所有相关手续的办理,及与渣土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协调处理。
四、工程承包综合包干单价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承包综合包干单价为/m3,土石方数量根据开挖设计施工图计算暂估总量m3,合同总价款暂估为_____元整(¥__________万元),结算时土石方数量以实际开挖的数量为准。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共同测量并确认现状方格网图,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附件;工程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测量确定验收方格网图,以上述两方格网图为依据计算的土石方量作为实际开挖土石方的结算数量。
3、本工程承包综合包干单价包括以下各项费用:
(1)工程相关的各项人工费、水电费、材料费、设备费、管理费、利润、劳保基金及税费;
(2)渣土有关管理证、照办理的各项费用;
(3)与弃土场征用相关的所有费用;
(4)安全、文明施工费用;
(5)施工便道、运输道路的形成和维护费用;
(6)土石方工程施工相关的其他费用。
(7)合同工程承包内容内所有事项所发生的费用。
五、合同工期:
总工期为:日历天数天。
开工日期:以建设方和监理方签发的开工日期为准。
六、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1、每完成元。
2、余款在乙方工程项目验收合格满天内付清。
3、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确保民工工资的发放,如拖欠运输费、油费和民工工资造成不稳定的局面,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七、甲方职责:
1、甲方委派为现场代表,对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等全面监督。
2、负责现场统一指挥,监督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
3、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八、乙方职责:
1、乙方委派
2、乙方必须保证充足的机械设备。
3、根据工程需要自行组织人员、材料、机械,按甲方的要求及时进入现场施工,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工。
4、必须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并为检查提供方便。对不符合要求的,须按甲方和监理的要求返工整改,并承担一切返工和整改费用。
5、必须办理好完善合法的弃土场征用手续。如因弃土场征用问题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对施工过程中所有现场作业、施工工艺的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采取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并承担一切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
7、服从甲方统一指挥。
8、配合护壁施工队伍在施工过程中互相协调,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
九、质量与验收:
1、基坑土方成型验收标准(见下表)
2、符合现行验收标准的要求。验收合格率达到100___%。
十、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保证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保证周边及其他设施安全正常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其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给乙方,甲方应每天按延付款项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2、因乙方原因不能保质、保量、按时完工验收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开工日期进场施工,如乙方不能按甲方通知进场施工而影响甲方工程进度的,按每逾期一天支付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逾期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必须确保工程进度。按合同工期完成。乙方未按合同工期完成工程,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每延迟一天元罚款。
十二、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
2、本合同自双方负责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日期:
工程居间费的合同范本 篇2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在地热钻井工程施工和经济活动中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项目批准单位:
第二条工程技术要求
1、设计井深:米。
2、施工须遵照国家或行业有关规范、本合同规定、《地质设计》和《工程施工设计》等文件执行。
3、乙方提供能够钻探
第三条承包范围
地质、钻井工程设计、钻前工程准备、钻井施工工程、钻井施工所用各种材料、测井作业、固井作业、气举洗井试水。
第四条工程造价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办理所有与该工程有关的手续,并提供该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或设计。
(2)负责做好施工现场勘察工作,保证井场天空、地面、地下无影响工程施工的人为障碍物,同时做好施工现场“三通一平”的工作。
(3)施工期间负责指派现场代表和工程监理人员,协调日常事务和工程监理工作。
(4)负责解决从设备、人员进场到撤离现场及施工的过程中涉及环保、环卫、机械噪音扰民等问题。
(5)根据合同、工程设计,监督检查乙方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工程资料的录取。
(6)根据本合同要求及地质施工设计进行工程各工序中间检查及完井验收。
(7)甲方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生产及生活用电用水,费用由甲方承担。
(8)负责提供施工场地和人员食宿住地(具体位置由甲、乙双方现场踏斟协商确定)。
(9)乙方完井后洗井和抽水期间有大量污水排出,甲方应妥善安排好排污位置,并负责协调各方关系,以便顺利排污,排污条件满足每小时60方。
(10)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钻机的基础修筑工作,做好排弃泥浆坑槽和排水管线的设置,按甲方指定地点排水。
(2)在甲方为乙方提供就近供水供电接口后,乙方负责施工现场水电管线以及安装施工。
(3)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施工设计)资料,进行具体地质和工程设计,在开钻前五日以书面形式提供给甲方各二份。经甲方及监理认可后实施。
(4)负责施工人员、设备、物资的安全技术管理及现场文明施工。
(5)完井验收后戴好井口帽,进行临时封闭。
(6)乙方在施工中应解答甲方提出的询问。
(7)乙方须严格按有关规范设计施工,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取全、取准各项地质、工程资料,保证工程竣工现场验收合格后,乙方将全部地质、工程资料转交给甲方(二套)。
(8)乙方必须在有关国家规范、工程设计及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组织施工,保证施工进度、工程质量以及材料质量。
(9)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及事故责任。
(10)在施工中,乙方因场地限制,沉砂池容积不足而需扩大场地时,甲方应提供足够的施工场地;完工后的泥浆及沉砂乙方不再另行处理。
第六条工程期限
1、工程期限:自开钻之日起天。
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及时进行现场验收。
3、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可以顺延。
(1)因甲方原因现场生产、生活用水、非生产用电停止使用超过24小时后;
(2)乙方在钻井施工中由于地质情况异常、可钻性极差导致钻时过高,或遇到破碎、断裂地层致使正常施工严重受阻或因此发生事故及井下复杂情况,乙方须及时通告甲方监理并提交书面报告,工期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