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管理制度(精选30篇)
(三)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工作3年以内,或博士后毕业从事临床工作2年以上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工作3年以上者。
(四)主任医师
三、各级医师手术范围
(一)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并熟练掌握ⅰ类手术。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ⅰ类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ⅱ类手术。
(三)低年资主治医师:熟练掌握ⅱ类手术,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ⅲ类手术。
(四)高年资主治医师:掌握ⅲ类手术,有条件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适当开展一些ⅳ类手术。
(五)低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掌握ⅲ类手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ⅳ类手术。
(六)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在主任医师的指导下,开展ⅳ类手术,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完成部分ⅳ类手术、新开展的`手术和科研项目手术。
(七)主任医师:熟练完成ⅳ类手术,开展或引进新的手术或重大探索性科研项目手术。
四、手术审批制度
手术审批制度是保证手术质量的关键。
(一)正常手术
1、ⅰ类手术:由治疗组长或总住院医师审批,并签发手术通知单。
2、ⅱ类手术:由科主任审批,治疗组长签发手术通知单。
3、ⅲ类手术:由科主任审批,并签发手术通知单。
4、ⅳ类手术:完成术前讨论后由科主任审批,并签发手术通知单。手术风险较大、特殊病例手术须填写《致残、新开展、大手术申请书》,科主任根据科内讨论情况,签署意见后报医务科和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后由科主任签发手术通知单。
5、开展重大的新手术以及探索性(科研性)手术项目,按新业务、新技术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二)特殊手术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特殊手术:
1、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奥、台同胞的。
2、被手术者系特殊保健对象如高级干部、着名专家、学者、知名人士及民主党派负责人。
3、各种原因导致毁容或致残的。
4、可能引起司法纠纷的。
5、重大疑难手术。
以上手术,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和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后由科主任签发手术通知单。此外,在急诊或紧急情况下,为抢救病员生命,经治医师应当机立断,争分夺秒积极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和总值班汇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五、各级医师开展规定范围外手术由所在科室根据其实际工作能力和水平测定后报医务科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六、对连续两年发生两起以上(含两起)医疗纠纷、差错的医师,经医务科审查、分管院领导审批,由医务科正式通知当事医师手术级别降一级使用,直至取消手术资格;重新恢复手术级别,须经个人申请、科室同意、医务科审查、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执行。
七、若遇紧急特殊情况,医师超范围开展与职、级不相符的手术,需请示科主任批准后进行。术后24小时内补办书面手续。
八、各科室根据本科实际情况制定本专业手术具体分级标准,并确定各级手术人员,经医务科组织专家讨论审批后执行。
九、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