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惠民工程自查报告(通用3篇)
卫生惠民工程自查报告 篇1
一、惠民节能工程销售机构
乙方向甲方提供所有销售享受“惠民国家节能补贴商品”的关联公司的信息。甲方负责将乙方及其关联公司作为“入围企业推广网络”信息上报国家节能补贴系统,因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及关联公司未上报,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补充申报乙方的“入围企业推广网络”至国家系统,确保节能补贴产品的销售及补贴的兑付与回收。
二、节能补贴工程机型
针对国家发布的甲方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目录的商品(含协议有效时间,国家公布的补充入围的甲方节能产品型号),乙方均可销售并结算,垫付惠民节能补贴款。
三、惠民节能补贴结算资料的交接授权
按照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实施细则”补贴资金申请和拨付要求,需提供消费者购买商品的发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和要素齐全的“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补贴确认函(以下简称:惠民节能补贴结算资料)。
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十日内提供乙方及其入围关联公司,乙方不能将惠民节能补贴结算资料交予无授权书的我司人员,如乙方将节能补贴资料转交无甲方授权的人士,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惠民节能补贴结算资料
(一)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惠民节能补贴结算资料有“购机用户身份证复印件”(含公司用户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要素齐全的“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补贴确认函”、“销售 发票复印件”特别说明,“产品编码”及“销售企业盖章”是“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补贴确认函”不可或缺的成分。
(二)如乙方有下级(或多级)关联销售机构销售甲方的节能产品,且乙方与其下级(或多级)关联销售机构之间存在节能产品的购销关系,乙方需提供给甲方的资料还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与其下级(或多级)关联销售机构之间的节能产品的购销发票[开票时间、型号、数量、金额]。
五、惠民节能补贴款结算方式
1.根据“财政部实施细节解释”的规定:“补贴资金属价外补贴,推广销售企业需按照产品的实际销售价格(即补贴前价格)开具销售 发票”。为严格执行国家规定、降低甲方从国家财政部收取补贴款的风险,乙方必须按照补贴前价格给消费者开具零售 发票。2.根据“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实施细则”的约定:节能补贴由推广销售企业及时以现金方式兑现给消费者,财政部根据推广企业月度推广情况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具的审核意见,预拨补贴资金。为简化流程、方便结算,对于乙方销售公司销售甲方节能产品而垫付的节能补贴款、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乙方提供完备的节能补贴资料,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将补贴款在乙方应结算给甲方的货款中账扣归还。
六、惠民节能补贴款结算周期及要求
因财政部按照月度预拨补贴资金给推广企业,乙方销售公司垫付补贴款结算周期与甲方在“当月销售,次月结算”的前提上约定如下:
(一)按“周”完成节能补贴资料的签收,每周一完成上周的节能补贴资料的交接,由甲方具备接收惠民节能补贴结算资料的被授权人员至乙方销售公司接收上周惠民节能补贴结算资料,甲方对电子版本资料与书面资料同时清点接收。
(二)月度结束后20日内、甲方根据上月乙方实际提供的节能补贴资料对应的补贴金额结算补贴款,由乙方在结算给甲方的货款中账扣,乙方扣收补贴款后给甲方开具收据。
七、其他约定
(一)乙方节能补贴资料转交甲方后,针对甲方无法录入国家节能补贴系统(即实际无法取得国家补贴)的节能补贴资料,甲方有权利向乙方扣回这部分实际无法取得国家补贴部分的金额。并将不合格资料退回给乙方,由乙方核查补充完整资料后在转交甲方,甲方再对乙方实际点值得节能补贴款进行结算。本条约定的结算方式、流程、周期仍均参照本协议五、六条执行。
(二)针对乙方取得节能补贴的完整手续资料,甲方有义务提供必要协助,具体由双方另行约定工作流程与细节,但不管采用何种方式取得节能补贴资料,乙方均不能免除取得节能补贴完整手续资料之责任,乙方取得节能补贴资料并转交甲方,为甲方支付乙方垫支的节能补贴款之前提条件。
(三)如果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有效资料数量(按型号计算)大于甲方给乙方的实际结算数量(按型号计算),则超出部分为无效资料。由此引起的所有问题由乙方承担。
卫生惠民工程自查报告 篇2
为认真落实卫生惠民工程和州委、州政府卫生重点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解决“七难”暨“就医难”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局认真分解细化各项目标,将目标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现将我县贯彻卫生惠民工程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卫生惠民工程贯彻落实情况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工作目标及进度。今年我县农村居民参合人数达56612人,参合率达到99%。将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20元、个人筹资70元。截止今年7月30日,共补偿17486人次,其中住院报销4789人次,门诊补偿9573人次,共计补偿金额达1313万元,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用在统筹地内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5%、实际补偿比达到61.5%、门诊费用报销比达60%。将儿童苯丙、尿道下裂纳入大病保障范围,致使我县目前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大病保障范围扩大到22种。积极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住院分娩实行定额补助。加大新农合基金监管,上半年,组织新农合办管理人员深入全县27个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以查看病历、处方、对照新农合报账系统、走访病人等形式,加大新农合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目标及进度。继续开展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医疗卫生单位不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的覆盖率、管理率和收益率,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一是建立全民健康体检机制。按照今年2月25日,州委作明书记听取全州两病普查专题汇报讲话要求,我们充分利用好去年两病普查成果,做好成果转化工作。推进全民体检工作制度化,要求医疗机构每2年在全县内分乡镇轮回周期性开展以慢病和妇女病为重点的全民健康体检工作,今年上半年重点对去年“两项”普查工作进行补漏体检,完善居民健康档案。截至目前,全县建立纸质档案为69728,建档率达94.98%,其中规范化纸质档案为68413人,规范建档率为98.11%。高血压患者管理3094人,规范化管理2946人,规范管理率达95.22%,糖尿病患者管理718人,其中规范化管理658人,规范管理率达91.64%。
二是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全面推进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和等级评审工作。加强传染病监测和防控,20__年截止5月30日报告乙、丙类传染病10种,共计69例,无死亡病例,发病率为103.34/十万,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30.20%。免疫规划接种率达90%以上,全面完成脊灰及麻疹补充免疫工作,接种率达95%以上。结核病防治工作,20__年上半年管理病人41例,其中肺结核27例,结核性脑膜炎14例。20__年上半年治愈2例,完成疗程12例,27例病人正在治疗中。hiv共检测778人次,未检出阳性病例。目前在管病人及感染者6人,免费抗病毒治疗3人,随访病人15人次,监管场所干预检测1次。
三是开展健康教育促进活动。大力开展“健康”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培养和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我县农村改厕成果,积极开展卫生乡镇和卫生村创建活动。各医疗卫生单位主动开展公共场所禁烟工作。
四是提高妇幼保健工作水平。上半年,全县孕产妇总数为252人,其中早孕建册212人,建册率为84%,孕产妇系统管理167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66?,其中住院分娩233人,住院分娩率81%,新法接生率100%,产后访视124人次,访视率92%,6个月内母乳喂养率为89%。筛查出高危产妇6例,进行全程跟踪管理,高危孕妇管理率100%。孕产妇死亡0人。孕产妇保健覆盖率84?;今年上半年7岁以下儿童管理4238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2940人,管理率为77%,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97‰。发放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212人10.6万元,农村育龄妇女补服叶酸231人。
五是增强卫生应急工作能力。加大卫生应急物资保障和队伍培训及规范化管理力度。强化人感染h7n9禽流感、加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工作。做好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准备工作。
六是强化卫生综合执法监督。全面推进卫生依法行政,建立自由裁量行使监督和问责机制。加强卫生综合监督体系和能力建设。督促医改制度实施,强化日常监督工作的落实。上半年组织4次对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及消毒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并要求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