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人事管理制度(通用29篇)
1、学生会的负责关系是部长对主席团负责,干事对副部长负责,副部长对部长负责,所有的学生会成员要对系的学生工作负责,认清岗位,加强合作,一切以“服务同学”为基准,不得存在官僚主义。
2、学生会各项事务的解释权归主席团。
3、各部部长要负责统筹规划部内的各项工作与活动。
4、主席、副主席必须参加所布置的各项活动,并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做好协调。
5、学生会各部采取部长责任制。
6、学生会各部成员应兢兢业业,努力工作,遵守有关规定,全力支持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7、学生会各部应积极,高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不推委,不拖拉,不敷衍塞责,不推卸责任。
8、学生会各部应积极服从主席团的调配,协调配合其他兄弟部门的工作。
9、凡学生会举办或参与的大型活动,都由主席团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有关策划,执行等计划,学生会各部须无条件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形成决议前向主席团提出,一经形成决议,不得私自变动。
10、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中,在继承以前好做法基础上,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把活动搞得具有我系独立的特色。
第四章问责制度
1、学生会在日常工作和开展活动过程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
2、在各项工作中,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应把具体工作细化到人,明确分工,并做好相应记录,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追究责任。如因分工不明造成的事故,责任归咎于主席团成员或各部部长。
3、对于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有违反学生会章程及各项制度、未完成交付的任务、有损学生会形象等情节之一发生者,被认定为一次重大责任事故或过失。并作记录,以备学生会考核时用。
4、学生会干部在平常的学习、生活、工作等各方面要起带头作用,自觉遵守各项制度,如果发现学生干部有违纪现象,将加倍处罚。并作记录,以备学生会考核时用。
第五章会议制度
1、学院或系组织的会议、部门例会学生会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
2、未能出席会议者,须事先请假,如遇特殊情况未能事先请假,事后一定说明原因。
3、部长级以上干部例会、临时会议、重要会议的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部门例会的会议记录由各部委托一人负责。
4、开会时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早退。每次都要记录会议出勤情况,有事会前请假,会后补假无效,两次违反者点名批评,三次以上者由主席团讨论决定。
5、严肃会场纪律,开会时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各部要有相应的会议记录(主席团要定期检查)。
6、开会时实行民主集中制,全体参加会议成员都有发言权,可以提出对学生发展有利的建议和好的想法以及创新的思路。
7、提高会议效率,少说空话,多办实事,会议保密内容,任何人不得泄露。
8、学生会每一位成员必须在开会带时携带会议记录本,以便更好的记录会议内容,了解学生会活动和自己的任务,违者记过一次。
9、学生会部长级会议每个月的第二周的周日晚上7:00,全体例会在每个月的第四周周日晚上7:00。如有紧急情况可酌情增减。
第六章请假制度
1、事前写请假条,事后不补假。
2、干事请假由部长审批,副部长、部长请假由副主席或主席审批。
3、因公事请假需要由指导工作的负责人签名,不记入考勤。
4、迟到、早退、请假累计达三次者,记一次旷勤。
5、口头请假或托人代请一律无效(特殊情况除外)。事后请假,若没有特殊原因,一律以旷到一次论处;
6、请假理由必须是事实,若以编造理由来达到目的,加部处罚。
第七章报帐制度
1、各部门开展活动前必须申报活动费用的详细数目,经批准后方可购买。
2、必须使用全国统一专用财务发票,凡是购物者须签上经办人和证明人姓名。
3、做到每笔支出都有条可查,有据可循。
4、需要申请经费购买活动物品,需提前写好书面申请。
5、学生会办公室和生活部负责监督各部物品使用情况,任何人若发现有滥用、浪费,需立即上报进行处理。
6、学生会全体成员,亦可就有关问题随时向主席团申请查对账目。
7、不得弄虚作假,挪用公款,甚至贪污,一经发现给予重处。
8、凡对不符合本制度使用的经费,主席团应拒绝报销,并向书记汇报;对于违反本制度假公济私,虚报帐目,私自处理财务的人员,根据情节的不同,由书记来决定予以一定的处分,可停职反省,劝其退会,开除出会,并通报其所在的班级。
第八章学生会日常管理制度
1、进入老师办公室,不得穿拖鞋,衣衫不整
2、各部搞活动时,主管副主席必须在活动开始前10分钟到场,与之相关人员在前15分钟到场,否则出现问题,将追究主管副主席,部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上报领导.
3、各部副部长应协助本部部长作好本部事物,并且应积极献计献策,并积极反映监督,必要时可直接将意见反映到主席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