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集锦(精选33篇)
第十五条 经费支出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报账凭证必须是符合票据管理规定的原始凭证。财务审核人员须对凭证进行稽核,审查支出是否符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规定。对违规开支的,一律不予办理。
第十六条 公务接待费。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差旅费。严格按现行文件要求执行。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出差人员差旅活动结束返回后,应在一周内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提供《西双版纳州扶贫办出差审批单》及相关票据等凭证,经财务人员审核、科室负责人签审后,报业务分管领导签审后,报分管财务的领导签批。财务人员凭分管财务领导审批意见给予报销。
第十八条 公务车辆费用。严格按公务车辆管理规定执行。
(一) 车辆燃油费。车辆在城区内实行定点加油。下乡、出州产生的燃油费,燃油款发票由相关本次出差科室负责人证明后,经财务人员审核,报分管财务的为领导审批核销。
(二) 车辆保险费。由财务人员按程序办理,发票及保险单经财务人员审核、办公室负责人签审后,报分管财务的办领导审批核销。
(三) 车辆维修费。车辆实行定点维修。报修人员必须填写《西双版纳州扶贫办车辆维修申请单》,由综合科审核,报分管财务办领导同意后方能修理。综合科定期审核修理发票和《西双版纳州扶贫办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无误后,报分管财务办领导审批核销。
第十九条 会议、培训费用。科室因工作需要召开专业会议或业务培训,须安排食宿的,必须填报《西双版纳州扶贫办会议、培训等活动审批单》,经业务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
第二十条 办公设备购置支出。所有办公设备的购置,须由科室书面提出购置申请,由综合科统一负责采购。采购电脑等信息化设备,型号、配置等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把关,按正规采购程序进行。
第二十一条 办公耗材及用品支出。分两类:
(一) 日常办公耗材及用品。即:价值较低、一次性消耗的物品。如打印纸、碳素笔、笔记本、胶水、保洁用品等,由综合科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购买。
(二) 非日常办公耗材及用品。即:价值较高、耐用或不常用,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物品,如碳粉、墨盒等。科室向综合科提出购买需求后,由综合科统一购买。
第二十二条 办公日常费用支出。即:保证日常办公运转所需的支出。如银行手续费、电话费、邮寄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经财务人员审核后,报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核销。 第二十三条 日常维修(护)费支出。即: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如电脑、灯具、空调等维修(护),由需要维修(护)的科室提出申请,报综合科统一安排维修(护),所需费用按规定审核审批后核销。
第二十四条 慰问费支出。对在职、离退休人员住院和丧事的慰问,由工会和综合科共同负责。慰问金按规定支出标准审核审批后从工会经费中核销。慰问以组织关心、职工关爱为主,适当给予慰问金,具体标准以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工会经费支出。工会经费由财务人员代管,经费支出按工会相关财务规定执行。工会经费的.报销,按照经办人提供发票及相关凭据、工会负责人签字审核、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的程序进行。
第六章 财产物资管理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统一由综合科进行管理,对报损、报废、调出、变卖以及增加或减少的固定资产应由使用科室或管理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按审批权限报批。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办公用品、会议用品的管理和保障,综合科定期收集日常办公用品需求和使用情况信息,统一制定采购物品计划清单,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交由综合科执行采购并管理,由科室根据需要向综合科领用。
第二十八条 对报废以及增加或减少的固定资产,由使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经综合科初审后,报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核,按资产处置相关规定办理。财务人员必须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做到账实相符,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 第七章 职工保障
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独生子女费、干部职工常规检查医疗医药费等,按统一规定执行。
财务管理制度集锦 篇13
一、财务工作坚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合理开支、保证运转的管理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财务管理办法。
二、严格执行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类账务,及时准确地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物相符。
三、经费开支实行“分级审批”办法。
1、经费开支范围:
(1)经常性开支,每月发生的日常开支。
(2)临时性开支,包括办公耗材、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会务费、固定电话费、办公设备维修、办公用房小维修、车辆燃油等。
(3)办公设备购置及基建维修项目,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办公家具等设备购置及大型基建维修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