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管理制度[优秀](精选33篇)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单位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单位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九、劳动合同期满单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聘用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十一、单位实行错时工作制,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不少于42小时
办公室管理制度[优秀] 篇7
一、文件审批制度
大队收、发文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1、凡上级来件、下级请示报告件、同级呈送件等材料都要逐件登记。
2、原则上对紧急、重大或难处理的公文,直接送大队长批阅。
3、对属于分管领导职责范围内贯彻执行的公文,由分管;领导直接批阅。
4、对需传阅、学习的文件,须按大队长、书记、副大队长、中队长、队员的顺序,逐级传阅、学习,并实行登记阅览制。
5、对上述一切批阅方式,文件最后都要移交档案管理员。
6、谁遗失、丢失、损坏文件,将根据造成的后果追究责任。
二、印章管理制度
对印章管理按照“郑环监[_]41号文件关于使用新印章及加强印章管理的通知要求,由办公室主任严格管理。
1、印章使用登记制度。除领导签发公文外,使用印章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一律填写管城大队用印登记表。
2、印章管理人员用印前,要认真审核,明确了解用印的内容和目的,符合用印手续,方可登记使用,对不符合规定的,印章管理员有权拒绝。
3、使用印章必须在办公室内进行,不得将印章带出单位以外使用。
4、已废止的章,应立即上交支队办公室。
5、印章管理员违反上述规定用印的,将根据造成的后果追究责任。
三、财务管理制度
办公室财务管理必须严格按照郑环保[1997]77号文件“郑州环保局财务管理规定”,实行大队长负责制。重大问题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经费。
1、对办公经费的支出,原则上按本年度财务计划执行,如有变动或遇新增加的重要项目,需立即报请支队办公室等待批示。
2、办理各项经费支出前,必须由办公室主任报请大队长批示并填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办理。
3、凡购置小额办公用品,须由两人以上共同办理、共同签字,经大队长审核、签字后,内部方可给予报销。
四、劳动纪律制度
严格按照郑环保[1995]第41号文件〈关于加强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的补充规定〉,规范管理。
1、按时到岗和休息。上班前要提前到达打扫所属责任区卫生,到下班时间方可离岗。不得迟到、早退。如有事须向领导请示批准后方可离岗。
2、上班时间不准下棋、打扑克,个人不准打游戏、看碟片、收听广播,不准办私事、干私活。
3、按时参加各种会议,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开会时间不准中途无故退场、不准看与会议无关的报纸、杂志等材料。
4、自觉维护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做到文明办公、礼貌待人,不准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或吵嘴斗架,对严重违犯者给予必要的处分。
5、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按规定填写请假条,报请大队长批准。并将外出时间、地点、联系方式、返回日期报办公室。返回后及时填写销假条,报于大队长。
五、文印管理制度
办公室对文印管理工作应本着“勤俭节约、禁止浪费”的原则,按支队下发的[_]04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印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的要求,规范管理。
大队复印、打印业务,须报请办公室主任批准,由办公室主任统一管理,实行复印登记、开票、签名制。
以上规定,从即日起大队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违者后果自负。
办公室管理制度[优秀] 篇8
第一条总则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文件收发规定
1、董事会文件由董事长办公室拟稿,由董事长签发;
2、属于秘密文件,核稿人应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3、已签发文件要核稿人登记、编号、复印、盖章;
4、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5、外来文件由办公室签收;
6、根据保密条例规定,任何人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保密事项。
第三条仪表、语言、行为规范
1、员工着装应大方得体;
2、与人交流时应语气温和、微笑应答,不得大声喧哗或与客人争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