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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安全生产的心得体会(精选34篇)

2024-09-08 21:59:44心得体会打印
最新安全生产的心得体会(精选34篇) 在企业安全生产活动中,人们通常把管理者对员工提出安全规范要求称之为“要我安全”,而把员工的自觉安全行为称之为“我要安全”。两种提法,不仅表述了语言概念不同,且安全实现方式和管理效果也不一样。....

  6、要强化安全意识、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从此次安全事故看,有效的风险管理存在不足不到位现象。为此要把各项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纳入到务实工作中去,要经常地、不间断的组织好员工做好技能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职业素质;加强设备管理力度,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设备、设施、备品、备件的入厂和使用。让员工了解设备的基本原理和构造,增强其对操作规程的进一步理解;加强安全风险意识的培训,让员工在通过不断的安全学习中进行反思,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强化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感,真正将公司安全理念渗透到每一名员工的思想、意识、操控、行为中。杜绝麻痹大意和凭侥幸心理,我们要在提高安全保证程度的基础上提高“预测、预知、预警、预报、预防”能力。

  公司制定了各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各项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等,并按照要求进行了培训并开展演练,以提高全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三、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基础

  通过这次事故教训,我们更加深刻认识到,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基础把握不好其他工作将无从谈起,在企业内部不论哪级、不论哪个部门,都要先从本职工作出发,从基础做起,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从树立业务素质入手,勤学苦练,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培训,克服精力不集中、干活不精细的现象,努力打牢安全基础,“安全无小事”,防微杜渐是关键。构筑安全防线,让安全永记心中。

最新安全生产的心得体会 篇29

  学校安全工作表面看起来千头万绪,上面婆婆诸多。但总结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是为了不出事。安全教育不光是教育学生,而且包括教育所有的教职员工,含领导在内的全体教育工作者。安全教育不能仅靠禁止和不准,而且要通过活动,通过载体,通过师生的亲自参与来进行。对学生来说,安全教育是以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为目的。州城街道中心小学让学生检查学校安全,让学生监督检查出来的隐患整改,本身就是对学生提高安全意识,养成优良习惯的教育。旧县中心小学的交通安全教育,通过让学生创作漫画,学生表现出了极强的创作能力和丰富的想象力。漫画幽默,有哲理,极富教育意义。而且学生绘画方面的能力超过我们成人的想像。老湖镇中学坚持班主任每周一次安全教育课,学校统一表格,课后交安监办存档,安监办一学期以班级为单位装订存档。

  二是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

  安全检查及把检查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是为了保证不出事。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坚持周查,乡镇街道坚持月查,教育局组织联合检查组坚持半年一查是十分必要的。安全检查不能走马观花,不能熟视无睹,不能有麻痹厌倦情绪。州城街道办事处中心小学让学生检查安全,并且让学生监督学校的整改,效果十分明显。高级中学在周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因为分管安全的校长同时分管学校总务。有的学校安监主任反映,发现隐患难整改,是因为分管后勤总务的不配合,归根到底是校长一把手不重视。他总得听一把手的吧。

  三是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是万一出了意外事故怎么办。应急预案之所以叫体系建设,是因为相应的意外事故可能是方方面面的;火灾、地震、师生身体意外比如中暑突然晕倒等、校外暴力侵入等,因此不可能一个预案当作万能。应急预案要年年修订,年年演练。

  四是制度建设和责任制的落实。

  是万一出了事找谁的问题。制度建设是为了规范管理,明确责任,界定责任范围;责任制的落实,原则是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出了事不仅是安监主任和分管安全校长的事。一岗双责解决了这个问题。人人都是安全员。一些活动让安监人员参加,并不等于一切责任都是安监人员的。安监办主要负责的是监督活动的安全保护措施是否到位,应急预案是否合理,活动安排是否科学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

最新安全生产的心得体会 篇30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将在XX年12月1日开始实施,我经过对《安全生产法》修改前后资料的比较发现,这次的修改幅度确实很大,新法由原先的97条修改为114条,增加了17条,修改了70多个条款。新《安全生产法》称得上是一部贴合实际需要的安全生产法,下头我简单谈一下我读完新《安全生产法》后的几点体会:

  第一,罚款额度增大。原先有时候处罚1万、2万的标准,此刻提高到5万、10万,异常是发生事故的,对企业的处罚额度也大大地提高了。对于一般事故,就是1-2人的死亡事故,能够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较大事故就是3—9人的死亡事故,处罚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如果重特大事故,情节异常严重的,可处1000万元以上,XX万元以下罚款。再配合其他的行政处分、追究刑事职责等措施,威慑的力还是很大的。

  第二,强制手段加强。原先安监局要求企业停产停业,最终发现这个企业半年、一年以后还在生产,还在运行,因为有企业给他供电,有企业给他供水,还有企业给他供应能源,还有企业给他供菜,民爆的物品矿山里的还有。这回《安全生产法》为了保证执法的效果,规定安监局能够下通知,要求有关单位停止供电、供水,包括供应民爆物品。这对保

  障执法的严肃性是十分有好处的。当然企业整改到位,隐患排除后,安监部门应当及时地恢复供电供水。

  第三,行政更加严厉。比如企业没有搞培训教育的,或者培训教育不如实记录的,或者没有搞隐患排查的,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没有建立的,也没有依法进行安全生产演练的等等,以前一般都规定是责令限期改正,责令改正你还不改就罚款。此刻规定,责令改正的同时处以罚款,这对企业有必须的威慑力。以前我们执法的时候,企业说你不能罚我,责令改正,我立刻改。他有个侥幸心理,此刻新发规定,只要发现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在要求企业整改的同时能够并处罚款,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执法的威慑力。这一点应当是借鉴了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

  第四,可操作性增强。新法中一个很重要的特点是,克服了老法中存在的一个弊端,就是有行为要求没法律职责。比如法律义务条款要求你不准做这个不准做那个,可是缺乏法律的强制措施。这次我看了一下,并进行了仔细核对,新《安全生产法》里,应当说义务条款有行为要求的,你违法了,法律职责里就有相应的制裁措施,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

最新安全生产的心得体会 篇31

  又是一个安全生产月。此间,我矿制定了方案,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安全文化活动,如发动安全宣传、千人宣誓签名、事故应急演练等,这些活动无论从内容还是从场面上讲,都可谓是声势宏大、壮观。但是,总给人一种触而不及的感觉,总觉得在企业文化核心、内涵深度还有所欠缺。所以,今天我想就我矿的安全文化建设方面,谈一些自己的想法和建议:

  首先,必须确立我矿安全文化的核心,就像一个人要有一种精神 , 一个企业要有一个核心一样。我认为应该从“严”字入手,无论从企业的长远发展还是我们所处的高危行业,都必须以 “严”字当头,来建设一种我矿特有的企业精神和发展理念,同时注重创新,鼓励管理人员和广大员工积极创新,敢于进取,将一种创新的思想渗透到全体员工意识深处,不断增强企业文化的吸引力和感召力,陶冶情操,塑造知识型职工,培育奉献精神,也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构建和谐企业提供精神支撑。

  其次,要保证我矿安全文化建设的各项举措得以落实。我认为,作为一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首先就要先管好自己,树立一个高素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安全文化建设先行者形象,为职工树立示范,增强安全文化建设的感召力。第二,在日常工作实践中,凡是要求职工去做的,领导干部首先要做规范,凡是限定职工的,要首先限定和约束自己,不可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尤其是在抓安全文化建设上不可忽冷忽热,凭自己喜好去管理。这就需要我们煤矿管理者不断学习新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及煤矿安全法律法规,提高科学管理和决策能力。对一些涉及矿井安全方面的大事,能遇事镇定自若,依法办事,依章办事,公开办事,胸有成竹,指挥若定。第三,坚持正确的处事原则,以高尚的人格魅力影响人。在言行方面,领导要“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言必行,行必果”,增强职工对领导的信任;要做职工的表率,在金钱名利面前以身作则,清正廉洁,在人情面前能公私分明,铁面无私;要真诚对待下属和职工,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急职工所急,想职工所想,解职工之所忧,暖职工之心,结手足之情,为煤矿安全文化建设出实招,办实事,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改变我矿安全文化建设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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