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精选33篇)
(三)净土保卫战扎实有效。一是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全面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形成全面、客观、准确的详查成果,为下一步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奠定了基础。二是有序推进疑似污染地块环境状况调查。投资360万元启动同德县穆黑汞矿污染调查项目,完成场地调查报告,建成截排水沟1.1公里。三是全面加强重点单位管理。对同德县显龙沟金矿、汽车修理门店、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医疗卫生等生产、使用、贮存、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单位的监管力度,确保上述单位产生且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置,重点加强了废机油、尾矿、生活垃圾渗滤液、医疗废物等的监管,并对重点排污单位周边土壤按相应的技术规范开展了监测。四是深入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以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促进农畜产品质量效益提升为目标,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根据不同作物需肥规律、土壤供肥特性及肥料效应,积极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和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技术,全面控制农药化肥施用量和农膜使用量,改善农用地土壤环境,千方百计增加土壤有机质,改善土壤肥力。有机肥和绿色防控技术推广面积逐年增加,施用的农药化肥量呈下降趋势。五是继续试点开展农村土壤环境监测,在河北乡和唐谷镇选了2个行政村,对其农用地土壤开展了监测,主要指标符合农用地主要土壤环境指标管控要求。六是鼓励畜禽养殖废物实现综合利用。对省牧草良种繁殖场年产2万吨有机肥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环保责任,加大宣传力度,收集更多畜禽养殖废弃物,确保周边畜禽养殖业废弃物实现综合利用,有效防范养殖业对地下水的污染,稳定发挥项目生态、经济和环境效益。
三、“媒体报道木里矿区非法采煤事件”省州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媒体报道木里矿区非法采煤事件”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及时成立以县政府主要为组长,分管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单位为成员的同德县矿产资源开发等重点领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同德县矿产资源开发领域生态环境专项整治》,逐项分解任务,细化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明确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做到“一个问题、一套措施、一名县级责任人”,实施清单式管理,定期督导,挂账督办,实现了全县矿产资源开发领域企业“一矿一策”精准管理,为落实好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奠定基础。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各职能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检查矿山企业40家,其中,正在开采的砂石矿、粘土矿及金属矿共9家(金属矿1家、粘土矿4家、砂石矿4家),已到期探矿权的7家,已关停采矿权的15家,历史遗留矿山3家,临时取料场6家。已停产整改9家(金属矿1家、粘土矿4家、砂石矿3家、搅拌站1家)、查封关停2家、处罚1家3万元、移送州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1家。
四、存在的问题和工作思路
(一)存在的问题。经过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全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区域生态安全形势保持稳定。但当前的工作与省州委政府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的高标准、严要求、重实效相比较,与群众对良好公共生态产品的需求和对改善环境质量的殷切期望相比较,还存在不少差距和一些问题,集中体现在一是群众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方面的获得感还不多,在生态环境方面的诉求还未完全得到解决。二是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环境污染治理的办法还有欠缺。三是畜禽养殖业污染尚未得到根本控制,所有形成一定规模的养殖场(合作社)环保设施建设均较滞后,影响农牧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四是县城地区有效降低主要大气污染物年均浓度方面措施还比较乏力,落后砖瓦制造工艺淘汰工作尚未按国家发改委要求落实,渣土车运输管理、城镇主要道路湿法保洁还未完全实现,汽车修理行业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污染治理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进展缓慢,新能源公共交通工具占比还不够大。五是城镇居民私有房屋建筑部分生活污水管尚未全面接入市政管,巴曲河水质改善难度较大。六是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土壤改良等方面工作还比较薄弱。
(二)年工作思路。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主要抓手,持续巩固年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成果,试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查考核制度,首次试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考核,倒逼政机关、乡镇委政府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全民共治”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快构建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规划审查。加强县级规划与省州规划衔接,全速推进“十四五”生态环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国土空间等规划编制审查工作,试行“一河一策”等工作,力争上半年全部印发实施。二是推动系统治理。全面启动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建设示范县工作,印发工作,按明确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系统综合治理。三是促进生态文明。落实省上下达的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工作任务,择时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四是构建保护体系。认真落实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相关任务分工,以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地质公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主,积极探索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持续增加受保护区域面积。
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篇2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下和县环保局的指导下,我乡环境保护工作始终坚持以的十八、十九大为指引,全面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深入推进“碧水、蓝天、绿地、田园、宁静”环保行动,切实把环境保护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全面落实环境保护“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认真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全乡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的促进了全乡经济与环境、社会协调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大石乡位于垫江县东部,距县城31公里,东接忠县双桂镇和丰都县许明寺镇,南邻裴兴镇,西边、北边与杠家镇接壤,幅员面积32平方公里。辖6个行政村和1个居委、50个村(居)民小组,人口1.7万。有小学两所,卫生院1所,邮政、农商银行各1家,工业企业5家,商贸企业4家,个体餐饮服务业13家,畜禽养殖场34家。近年来,大石乡委、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下和县环保局的指导下,始终坚持以的十九大为指引,全面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深入推进“碧水、蓝天、绿地、田园、宁静”环保行动,切实把环境保护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全面落实环境保护“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认真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坚持标本兼治,抓住薄弱环节,下大气力整治环境污染问题,乡村环境治理有效,全乡面貌得到了极大改善。
二、推进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一)强化,明确责任。近年来,大石乡委、政府严格按照《垫江县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垫江委办发〔〕16)要求,将环保工作纳入了乡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每年都将环保工作列入,制定环保目标任务,明确环保工作责任。为确保目标的实现,按照环境保护“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乡委、政府成立了以委书记和政府乡长为组长,分管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副职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工作小组。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实行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管理责任,其他副职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明确环保工作由乡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牵头抓总,各相关部门及村(社区)按照职能职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具体抓好环保工作,确保了环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大宣传,提高认识。乡委、政府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环境影响法》等,通过召开各种会议、悬挂过街宣传标语、书写岩标、在LED屏幕和广播宣传等形式,大张旗鼓宣传环保知识。每年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搭建环保宣传台,开展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大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极大地增强了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