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心得体会(精选35篇)
(二)管理论
赫尔巴特认为管理的主要方法有:
(1)威胁。这是一切管理首先采取的措施,是管理儿童的第一手段,也是特殊手段。威胁带有强制性。学校应规定许多切实而具体的命令和禁则,设置惩罚薄,专门记载儿童的过失。但是,由于那些本性倔强的儿童对威胁毫不在乎,什么都不怕,而那些本性脆弱的儿童也体会不到威胁的意义,还是继续照其愿望所指使的那样去做,所以,采用威胁的方法常常不能获得预期的效果,它必须与其他方法结合进行。
(2)监督。对孩子不加监督,不加教养,而放任儿童撒野是培养不出伟大的品格来的,因此,长期以来,监督就是儿童管理的不可缺少的部分。但是滥用监督又会造成很大的危害。拘泥于细节的和经常的监督对于师生双方都是负担,因此双方都常常千方百计要回避它,并一有机会就会把它抛弃掉。滥用监督“还会妨碍儿童自己控制自己,考验自己,使他们不能认识永远不会被引入教育体系之中而只有通过自己探索才能发现的许许多多事物”。滥用监督只会扼杀人的创造能力、果敢精神和自信行为,只会产生这样的人;“他们始终只是单调刻板的,并习惯于墨守陈规俗套,不思改变,而对于高尚与奇特的事件则畏缩不前;他们把自身葬送于庸庸碌碌与安逸之中”。
(3)权威与爱。权威能约束人使之不至产生超出常规的活动。权威非常有助于克服人的一种倾向于邪恶的、正在形成的意志。对于那些具有最活跃的天性的人来说,权威更应该是不可缺少的。权威必须将教育置之度外而单独发挥作用。虽然权威对于儿童的心智培养没有多少意义,但它“对于学生以后的思想范围的划定或者扩大来说是多么重要;他们今后将要在这种思想范围内更加自由地活动,并独立地创造自我”。爱在管理中也具有重要意义,学生一旦获得了爱,这种爱便可大大地减轻管理的困难。爱所要求的师生之间的感情合谐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产生出来:一是教育者的感情投入,教育者将自己的感情十分巧妙地悄悄融合在学生的感情之中;二是教育者设法使学生的感情以某种方式接近他自己的感情。后者较为困难,它必须与前者结合起来采用,“因为只有当学生能够用某一种方式与教育者交往起来的时候,学生才能致力于他与教育者关系的发展”。
(三)兴趣说与教学论
(1).兴趣的多方面性。赫尔巴特将“兴趣的多方面性”作为其教学论的理论前提和基础,在《教育学》中,其第二编,作为论述教学理论的专编,即是以“兴趣的多方面性”作为卷名的。
何谓兴趣?“兴趣是同欲望、意愿和审美有共同之处的,是同漠不关心相对立的。”“当我们发生兴趣时内心是积极的,但在兴趣未转化为欲望与意志之前,我们在外表上却一直是消极的。兴趣处于单纯的观望与着手之间”,同时.兴趣能激起人们的爱好而占有人的心灵,从而过渡到欲望和意愿。人对外界实在的注意,构成了兴趣的来源,这种实在一旦与人的一种新表象相互联系时即会产生兴趣这一心理活动。作为现象的外界实在具有多方面性,因而人的兴趣也具有多方面性,“心智中的多方面性只不过是现象的多方面性,就像心智中的统一性只不过是现象的相似性与综合一样”。
兴趣的多方面性可分为两大类,即“认识”的兴趣和“同情”的兴趣。“认识”的兴趣是属于周围自然现实的认识,“是在观念中摹写在它面前的东两”,而“同情”的兴趣则属于认识社会生活的,“是把自身置于别人的情感之中”。以上这两大类兴趣又可具体分为六种兴趣。第一种是观察、认识自然界及周围环境个别现象的经验兴趣。第二种是探究自然知识规律,对事物进行思考的思辨兴趣。第三种是对现象的善恶美丑进行艺术评价的审美兴趣。第四种是与一定范围内的人接触的同情兴趣。第五种是与社会上较广泛的人进行接触以尽公民职责的社会兴趣。第六种是要对所信奉教派予以重视和亲近,虔信上帝,服从教会的宗教兴趣。
(2).兴趣的四阶段与四段教学法。赫尔巴特还进一步对兴趣的心理特性和心理过程进行了探讨,认为人的兴趣是一个由“专心”和“审思”共同组成而又相互矛盾的心理活动。“专心”要求人全身心地投入到某一事物之中,排除其他事物的干扰,不以彼一害此一,“应当明晰地把握每一件事,全心全意地献身于每一件事”。同时,“人格依赖于意识的统一,依赖于积聚,依赖于审思。各种专心是相互排斥的。正因为如此,它们也排斥那种必须借以使它们统一起来的审思”。因此,“专心”排斥“审思”,同时又需通过“审思”将种种“专心”统一起来。如何预先感觉到‘审思每一次是如何由这样那样的专心组成的”,“乃是教育技巧的核心”。“专心”与“审思”的矛盾运动构成了兴趣的四个阶段,即注意、期望、要求、行动。赫尔巴特正是依据兴趣的四个阶段提出了其极为著名且又影响极为巨大而深远的“四段教学法”。
根据这四个阶段. 赫尔巴特认为,教师应采取符合学生心理活动规律的教学程序,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教学。因此他把教学过程分成4个连续的阶段:
一是明了。指教师讲解新教材,把教材分解为许多部分,提示给学生,便学生领悟和掌握。这时,学生的心理处于"静止的专心"状态。教师适宜于"采用简短的、尽可能易理解的语句进行讲解,"而在讲解之后,立即让一些学生(而不是全部学生)确切地重复出来,这常常是适用的方法"。
二是联想。指通过师生谈话把新旧观念结合起来。教学的任务是把前一阶段教师所提示的新观念和学生意识中原有的旧观念结合起来。这是统觉的初级阶段。这时,学生的心理表现为动态的人专心"。"自由交谈是联想的最好方法,因为学生可以从中获得机会去尝试作出偶然的联想,而这种联想对他来说恰恰是最轻而易举的,最不费力气的,同时可以获得机会去改变这种联想,使之多样化,并按他自己的方式掌握已学过的东西。"
三是系统。指在教师指导下寻找结论和规则,使观念系统化,形成概念。这是统觉的继续。这时,学生的心理处于"静止的审思"状,而这种审思可以使学生"看到许多事物的关系","把每个个别事物看成是这种关系的一个成分,并处在恰当的位置上"。教师要采用"连贯的陈述方法",要"通过突出主要思想使学生感觉到系统知识的优点,并通过较大的完整性增加知识的总量"。
四是方法。指通过练习把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以检查学生对新知识的理解是否正确。这时学生的心理表现为动态的审思。教学万法主要是让学生做作业、写文章与修改等。
所以,教学过程即是一个观念运动过程,通过清楚阶段使个别的观念明确清楚,通过联合阶段使许多个别的观念得以联合,通过系统阶段使已联合的许多观念得以系统化,通过方法阶段使巳系统化的观念进行某种运用,以便使之更为牢固和熟练。
(四)性格观
1.管理、教学和训育,构成了赫尔巴特教育体系的骨干。管理不是教育,但是,“紧紧而灵巧地抓住管理的缰绳”,则是教学和训育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必不可少的保障。而训育即是道德教育,即是整个教育活动的主要组成部分。在教学和训育(教育)的关系上,“不存在‘无教学的教育’这个概念,正如反过来,我不承认有任何‘无教育的教学’一样。”道德教育(训育)如果不通过教学,只是一种失去了手段的目的;相反,如果教学不进行道德教育(训育),就是一种没有目的的手段。训育,是教育的最高或最终的目的。就其内容而言,训育即是培养学生形成道德性格的教育。
(1)性格与意志、个性。什么是性格?“那种与众不同的特征通常称为个体的性格。”牲格与意志关系很大,“能用来刻划作为理性动物的人的主要表征,这就是意志,而且是在严格意义上来说的意志”,意志是坚定的,而这种坚定性就是性格。观念(五道念)形成意志,意志陶冶性格。性格与个性具有一种既相依又斗争的矛盾关系,一方面,“应当尽可能避免侵犯个性”,另一方面,“性格几乎不可避免地通过对个性的斗争来表现自己。单纯而顽强的性格正是通过对来自个性深处的新的念头和欲望进行不断的斗争而形成的,不论是道德的性格还是罪恶的性格,概莫能外。所以,赫尔巴特提出:“使绝对明确、绝对纯洁的正义与善的观念成为意志的真正对象,以使性格内在的、真正的成分──个性的核心──按照这些观念来决定性格本身,放弃其他所有的意向,这就是德育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