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z9范文网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

关于学习教育心得体会合集(精选34篇)

2024-06-27 23:34:16心得体会打印
关于学习教育心得体会合集(精选34篇) (新义务教育法)颁布后,学校就组织全体教师进行学习了,我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学习新的义务教育法后,我的体会很深,这次新的义务教育法,比以前提高了一个层次,大大地提高了我们教师的地位,也增加了我们教师的难度....

  (二) 营造关爱文化,培养学生的归属感

  归属感指个人自己感觉被别人或被团体认可与接纳时的一种感受,指心理上的安全感与落实感。近年来,心理学家对归属感问题进行了大量研究,现在认为,缺乏归属感的人会对自己从事的工作缺乏激情。那么学生如果缺乏归属感,同样会对自己的学习缺乏兴趣。所以我们需要刻意营造“学校班级是我家”的环境,让学生产生归属感。

  首先培养学生的归属感可以从班级环境做起。我们国内小学的班级布置,基本上都是班主任的美工作品,这样班主任工作负担大,学生也不一定喜欢。我们可以效仿IE学校的做法,班级的课室布置、班门设计、课室公约由老师和孩子共同参与布置与制定的,即减轻班主任负担,亦能培养学生的主人公意识。在于良发小学的图书馆,我居然见到了随意摆放的玩具公仔,是供学生玩耍的,这让我想起我班上的孩子们曾跟我提议要在班上设计一个玩具天地,由大家自愿提供玩具供班上同学玩耍,可是却由于课室空间太小而没有实施,现在觉得十分可惜,这是一个多么好的培养学生归属感的方法呀。

  其次多举办些班级活动(为每一个人的利益而设,同时亦能以丰富的内容吸引他们参与),本学期我应学生要求在班上举办了两个活动:小组唱歌比赛与英语情景剧比赛,刻意增进学生小组组员间的感情、培养他们团结合作的能力,同时英语情景剧比赛还能作为英语科目的一种复习运用方法,因此学生参与得也十分开心。

  最后,再次感谢局校领导给予我这次宝贵的学习经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充分利用这次培训学习到的经验,运用到今后的日常工作当中去。为佛小教育的发展和改革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关于学习教育心得体会合集 篇10

  最近几个月来,我如饥似渴地利用业余时间搜看了《魏书生教育思想》一系列报告视频,感想颇深,略述拙见。

  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魏书生讲的关于教学上的“两大点”

  “一小点”。“两大点”即一靠民主,二靠科学。“一小点”就是“一松二静三匀四乐”,就是说:“身体松心灵静呼吸匀情绪乐”。简单的一句话让我明白了人凡事要想的开、想的透,要乐观进取,不管有多大的事都要保持“心灵静”“情绪乐”。要时时保持一个平和的心态,这样就可以让我们在一个轻松愉快的环境中生活、学习。

  教育家魏书生谈到教学管理时,特别强调了两点:其一是在处理班级的事情方面,要做到“事事有人做人人有事做”,给班里的每个同学都分个职务,以培养学生的管理能力,发展学生的特长。这样他们就会认为老师很器重他们,把分配的任务尽可能做到极致。“人尽其责,人尽其才”的思想在这里得到了充分体现。其二是要发展学生的人性和个性。要想改变一个人,就要发现他存在的问题的多种因素。要善于发现学生的优点,根据他们的优点去鼓励他们,调动他们的积极性。班里的一些重大事情一定要采取民主的方式去解决。凡是“一般学生能干的事,班干部不要去干,”“凡是班干部能干的事,班长不要干”,“凡是班长能干的事,班主任不要干”。总之,凡事要靠方法,这样,班主任干起工作来就很轻松了。他强调必须注重管理,但管理不是老师来约束学生,而是学生在学习活动中的自我约束。通过引导学生对管理的认识,使学生自觉意识到管理的必要性,特别是自我管理的必要性,在客观效果上,减少了学生对管理的抵触情绪,提高了管理实效。比如,在学生中建立起了自检、互检、班干部检查、班集体检查等制度,考试时由学生分工出题互考、补考等,学生学习兴趣浓厚。另外,教育家魏书生还非常注意锻炼身体,他每天都带领学生长跑3公里的路程,无论是刮风还是下雪,从不间断。科学的管理方法,加上持之以恒的信念,使魏老师的成功成为必然。

  魏老师在作报告时,几十岁的人一站就是半天,而且一直是“金鸡独立”的姿势,用他自己的话说,“能一个人干的事不要让两个人去干,能一只脚站着,就不要让两只脚都受累”。

  魏老师的睿智与幽默,精辟的见解与渊博的学识,从容不迫的叙述与抑扬顿挫的语调,感染并折服了我。让我领悟到教育教学的真谛和人生中的某些哲理。魏老师用四个小时述说快乐人生,笑声掌声不断!从他的报告中,我认识到自己应该学习的还很多。我们应该学习他对教育事业的无比热爱和执着。他把从事教育工作看作是对党、对人民的回报,把工作看成是品尝人生的欢乐,树立视事业如生命、爱在其中、以苦为乐、为之献身的信念。学习他埋头苦干、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和艰苦奋斗、乐观向上的生活作风。他对待教书育人工作真心实意、踏踏实实,达到舍身忘我的境界。不管在做人还是在做事上都能守住一颗平常心,尽到生存的责任,享受生存的快乐!他把平凡的岗位看成一个宏大的世界。他说:“人尽其才固然可喜,大材小用何尝不是一件幸事呢?”

  我要学习他健康的情绪、平稳的心态和乐观的精神;善于适应环境、利用环境和改造环境;多看前面,少看身边;多看有利,少看不利;多看自己的长处,少望自己无法改变的弱点。千方百计地解放自己、珍爱自己、超越自我,珍爱自己的每一段,珍爱自己的每一处,珍爱自己的长处和特点。真正树立笑对人生的境遇观,以积极向上的态度投入到教育工作中去。

  魏老师的教育理念和管理思想,他脚踏实地的精神,他的教育工作热情,和他在任何境遇下都不计较个人得失的乐观精神,深深地感染着我。

关于学习教育心得体会合集 篇11

  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发的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纠纷与日俱增,学生家长因学生在校期间受伤致残甚至死亡向学校索赔的金额不断攀升。校园伤害事故不仅会影响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而且是造成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波及教育系统内部,而且已经成为一个世人关注的社会问题。因此,如何预防校园伤害事故、妥善解决和处理此类纠纷。最近,通过在教管课程班学习《教育法规》这门课程得到很多启示,几天的学习中,首都师范大学程振勇教授在学校伤害事故方面进行了精辟的讲解,感觉收获颇丰。以下是本人这方面的学习心得。

  一、学校是否属于学生的监护人之争

  分清责任主体是承担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善解决学生伤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关键。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伤害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中,也无据可寻。

  是不是只要学生在上学(上课)期间发生伤害事故,学校都要承担责任?如果不尽然,学校又是在什么情形下应对在校学习期间受到伤害的学生承担责任?在诸如此类的问题上,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看法常常相悖。家长认为,学生只要到校学习,家长就将其监护责任转移给了学校,学校不仅应当对学生的学习负责,而且应当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而校方则认为,学校不是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不负有对学生的监护职责,学校是否承担学生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是基于教育法对学校管理职责的规定,对学生承担有限的管理责任。那么学校与学生之间究竟存在着一种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我国现行法律却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保护职责与学生监护人的监护职责虽有相近内容,但这两种职责的性质和法律渊源却有不同。前者是学校作为承担公共教育职能的社会机构,基于《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而形成的一种公法范畴的职责与义务;后者是基于民事法律所确定的监护权,而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形成的司法范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两种权利由于来源与性质上的差别,不能混淆。尤其监护权是建立在亲权基础上的,不能脱离法律的有关规定和亲权的范畴而谈监护权的转移。视学校为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认识,不仅使学校承担难以担负的责任,而且也难以解释何以学校只有监护责任而没有相应的权利,何以学校对学生的管理要符合法律规范,而不能像父母管理被监护人一样管理学生。

  就目前的民事法律规范而言,没有明确学校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或应当承担监护责任。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总体上来讲是基于教育与受教育而形成的教育关系,存在一些不同于其他法律关系的特殊规律,应当适用教育法调整。因此,学校并非学生法定意义上的监护人,尽管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同时,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