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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教育

(县委副书记)在全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上的讲话

2019-08-10 09:08:37党建教育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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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副书记)在全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全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是经县委、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题是,以中央关于反腐败抓源头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根据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总结近年来我县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基本经验,专题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进一步推动全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下面我就此项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与时俱进,进一步深化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是腐败现象的极端表现。职务犯罪破坏生产力的发展,阻碍先进文化的传播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腐蚀干部队伍,导致国家财产损失,侵犯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损害党和国家的形象,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新时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标本兼治、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方针的重大举措。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全会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保证,必须贯穿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提出:“反腐倡廉工作一定要紧紧抓住教育、制度和监督这三个关键环节,做到标本兼治。这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新要求,是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中央的这一系列指示精神,深刻阐明了加强预防工作对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意义,科学地揭示从根本上防止和解决腐败问题的内在规律,为我们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明了方向。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认真贯彻中央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现实需要。我县检察机关在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不断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惩处一批了职务犯罪分子,推动了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但由于机制、体制和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一些地方、单位放松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力度不大等原因,当前职务犯罪现象呈现出案例数量增多,清洁案金额增大,犯罪嫌疑人级别越来越高的趋势。这种情况充分表明,光靠打击是远远不够的,打击只是惩治腐败的治标措施,预防才是遏制腐败的治本之策。从当前国际社会司法理念和反腐败斗争的走势来看,也已经从“重惩罚轻预防”的模式,转向为“预防和惩罚相结合,标本兼治,以预防为主”的新模式。改革开放以来反腐败斗争的实践也表明,严厉惩治职务犯罪,构筑法律威慑防线,才使人不敢犯罪;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构筑思想道德防线,才使人不能犯罪。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才能达到教育和挽救干部的目的,才能使党和国家避免更大的威信损失、经济损失和人才损失。
  三是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犯罪是服务经济建设,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必然要求。县委明确提出了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我县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战略目标。要真正实现这一目标无论是在改革方面还是发展方面,我们都面临着很多新的挑战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好的经济环境离不开好的政治环境,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创造很好的政治环境,本身就是治理和优化经济环境的题中应有之义。如果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得不到有效遏制,治理和优化经济环境就难以达到目的。而且,那些扰乱社会秩序,影响和破坏经济发展的行为,如行政执法和司法司法活动中搞利益驱动,执法、司法不公、与民争利、与企业争利等,有不少就是导致职务犯罪的诱因。只有不断推进体制创新,规范权力动作程序,促使国家工作人员勤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才能真正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经济环境改善投资条件,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动我县“三化”进程和实现经济强县的战略目标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二、切实加大预防警示教育力度,牢牢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预防职务犯罪,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必须抓住教育这个基础,从思想上打牢拒腐防变的根基。刚刚结束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党员干部既要从总体上把握四中全会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又要将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蕴含的丰富的执政思想结合起来,紧紧围绕为谁执政,靠谁执政,臬执政这个问题,紧密联系执政实践中遇到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全面、系统、深入的学习研究。因此,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用惩腐倡廉的法律规定引导人,用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件警示人,用廉洁从政的模范事迹鼓励人。具体来说,我认为要着重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观的教育。权力是一种政治,权力是一种信任,权力是一种责任,权力是一种奉献,权力是一种约束。要通过教育,使 每个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权力是一柄“双刃剑”,既可以成为为人民服务的工具,也可能成为谋取私利的手段;既可以促使人奋发努力,也可能诱使人腐化堕落;我们是人民的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我们的权力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权力,是吃苦的权力,不是耍特权的权力,更不是谋私利的权力,从而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政治防线。二是加强法制教育。要结合依法治国方略、公民道德建设纲要以及“四五”普法规划的实施,运用各种社会资源,加强举报、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律宣传,积极在国家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职工和广大党员干部中普及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法律知识,充分发挥法律规范的引导作用,坚决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增强守法意识。三加强警示教育。要通过对职务犯罪典型案件的深刻剖析,以案释法,让犯罪分子现身说法以及建立廉政教育警示基地等形式,促进领导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过好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四是加强事业道德教育。通过社会化的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道德教育。要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政意识和抵制职务犯罪的“免疫力”,提高全社会参与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大力宣传清正廉洁、克已奉公的党员干部的模范事迹,弘扬正气,促进广大党员干部提高精神境界,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用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和革命气节筑牢拒腐防变的堤防。
  三、抓住易发职务犯罪的关键环节,健全完善权力动作的监督制约机制
  职务犯罪的实质是权力的滥用。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对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是防止职务犯罪的关键。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动作机制,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运行,是防止以权谋私的根本举措”。从近几年来检察机关和纪检部门查办的大量违法违纪案件看,职务犯罪之所以频频发生,腐败问题之所以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是在权、钱、人这三个环节的管理制度上存在一些漏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也必须从这三个环节着手,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剖析,发现漏洞,掌握规律,研究对策。尤其是要抓住权力易被滥用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加强专题调研和对策研究,建立健全规范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
  要从不同系统、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特点出发,积极探索有效监督和制约的途径和办法,规范对权力运作的监督制约。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对确需行政审批的项目,要建立严密科学的审批程序,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可以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取消,克服行政审批事项过多容易产生腐败的弊端,减少钱交易的机会;可以用市场机制代替行政审批的,都通过市场机制运作,采取招标、拍卖等市场手段来处理,清除政府对经济领域过多的不必要的干预。各单位、各部门要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建议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进入市场等四项制度,坚持制止规避招标和招标投标中弄虚作假、权钱交易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招标投标等违纪违法行为。在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要切实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起真正以“收支两条线”为基础的公共财政预算制度,解决滋生腐败的财源问题。积极贯彻严格执行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按照民主、公开、竞争的原则,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从制度上杜绝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腐败行为的发生。采取交流制度、回避制度、要害岗位轮换制度等方式,解决干部任用上的任人唯亲以及裙带关系等问题。要大力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凡是没有保密要求的公务活动,经济活动,都要公开办事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增强透明度,防止和杜绝暗箱操作。
  要采取现场监督、跟踪监督、制定规章监督等方式对重大公务活动、重要执法行为及重点工程建设,重大公共投资、大宗商贸业务等重大经济活动进行全程监督。要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人大和人民代表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其他职能部门监督、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通过体制改革和机制、制度建设,把国家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道德准则转化为法律义务,防止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防止滥用权力,防止各种腐败现象的发生,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四、切实加强领导,努力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事关反腐败斗争能否在深层次上取得更大的成效事关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大局。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问题,把握发展方向,加强督促检查和组织协调,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要坚决支持专门机关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把专门工作同群众路线有机结合起来,形成预防工作的网络和机制。要注意分析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形势,认真安排部署好一个时期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特别要从人力、物力、财力上支持和保障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开展,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以利于预防工作的深入开展。
  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各部门、各单位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要密切协调配合。检察机关要充分利用和发挥自身特有的工作优势,加强对各单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指导,通过建立联系预防或协作预防机制。如建立预防联络室、聘请预防联络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积极主动地开展预防工作。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加强信息交流和工作协调。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预防主体作用,同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逐步形成能够覆盖本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部门,上下相连,左右互动的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机制和社会网络。
  同志们,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新形势下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具体体现,是巩固政权,保护干部,保护人才的“德政工程”。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全面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开展,有效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以实际行动为促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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