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通用31篇)
七、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八、本合同法律名词解释
(一)著作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自己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作品而获得物质利益的权利,也称作经济权利。该权利与作者人身可分离,可以转让。作者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依法继承。著作权人享有的财产权包括:
1. 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按照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进行施工、生产工业品,不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不属于著作权法中所称的复制权。
2. 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予等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著作权人有权自己或许可他人向公众提供作品复制件,有权决定作品复制件的发行数量、方式和范围,还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向公众提供作品复制件。
3. 出租权。即以有偿方式许可他人临时使用影视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 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展览权的行使要受他人权利的制约。如展览他人享有肖像权的作品时,展览权人必须征得肖像权人的同意,方能行使展览权。
5. 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著作权人有权自己表演或许可他人表演其作品,还可声明该作品禁止表演。
6. 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等作品的权利。
7. 广播权。即以无线、有线方式或者通过扩音器等技术设备公开传播或转播作品的权利。
8. 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 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其载体主要是电影、电视、录像。摄制应是一次性的,若对他人已经制作好的影视作品进行拍摄,则不能算是摄制,而是翻拍。
10. 改编权。即在原有作品的基础上,通过改变原作品的表现形式或用途,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改编权适用于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美术作品等。
11. 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它是国际著作权保护中的一项重要权利,多适用于文字作品和计算机软件。
12.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通过信息网络(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网络领域),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13. 汇编权。即根据特定要求选择若干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汇集编排成一部新作品的权利。汇编权不适用于立体美术作品。 以上十三项权利为著作财产权中的使用权。
14. 许可使用权。即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有权与他人通过签订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他人将作品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在一定期间内加以使用并向其收取使用费的权利。
(二)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即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将作品中的全部或部分著作财产权,在一定期间内,许可给他人加以使用并向其收取使用费,所签订的合同。著作权许可使用,包括专有许可与非专有许可。
(三)专有使用权,指著作权人只授权某人使用其作品,从而该使用人取得对该作品的专有使用权,著作权人不得将该作品在授权使用期限内再授权第三人使用。非专有使用权,指在一定期限内著作权人授权某人使用作品后,还可以将该作品再授权第三人使用,在这种情况下,使用人取得作品的使用权就属于非专有使用权。
九、本合同附件内容:
一、《许可使用作品目录》;
二、双方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许可人 :(签字/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许可人:(签字/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于
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 篇31
总部:_________分部:_________加盟店:_________因特许经营的需要,双方根据签署的《特许经营合同》,签订本协议:
一、许可使用的作品 总部(分部)许可分部(加盟店)使用总部创作的下列作品:
(一)作品名称及描述_________(详见附件)。
(二)作品名称及描述_________(详见附件)。
二、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总部(分部)许可分部(加盟店)使用总部作品的权利种类为:
(一)_________作品的使用权包括本条第二款_________项权利。
(二)_________作品的使用权包括本条第二款_________项权利。 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1)复制权,即以_________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_________方式向客户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许可他人临时使用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
(4)展览权,即以_________方式公开陈列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_________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6)放映权,即通过_________技术设备公开再现作品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_________方式向公众传播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_________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_________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
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_________文字转换成_________文字的权利; (1
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_________方式,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
3)获得报酬权,即按照总部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客户收取费用的权利。
三、许可使用的方式 总部(分部)许可分部(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使用总部_________作品(计算机软件)为(非)专有使用权,具体使用方式包括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由分部使用;
(2)由分部许可加盟店使用;
(3)由分部(加盟店)用于特许经营以外的_________方式。
四、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 总部(分部)许可分部(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作品,其地域范围限于分部(加盟店)特许区域内,并符合以下第_________项条件:
(1)在特许区域内的特许店向客户销售;
(2)其销售的客户限于特许区域内注册的企业或分支机构;
(3)_________;
五、许可使用的期间 总部(分部)许可分部(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作品,其许可使用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_项规定执行:
(1)与特许经营合同的期限相同;
(2)使用期限按照总部的通知执行;
(3)限于在_________期限内使用。
六、付酬标准和办法 总部(分部)许可分部(加盟店)使用本协议规定的作品,其著作权使用费已经包括在交纳的特许经营费用之中,不再单独收取费用。或 按照_________标准交纳专利许可使用费,并按特许经营合同规定的期限与特许权使用费一并按月(季)交纳。
七、著作权的归属 分部(加盟店)在总部_________作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而创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权归总部所有。
八、违约责任 分部(加盟店)违反本协议及《特许经营合同》的有关规定,使用许可的作品,以及其他违约行为的,应当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按照以下标准向总部(分部)偿付损失赔偿金。
(1)擅自发表总部许可使用的作品,偿付赔偿金_________元;
(2)擅自在总部作品上署名的,偿付赔偿金_________元;
(3)擅自修改、歪曲、篡改总部作品的,偿付赔偿金_________元;
(4)违反本协议许可权利的种类使用作品的,偿付赔偿金_________元;
(5)违反本协议许可使用的方式使用作品的,偿付赔偿金_________元;
(6)__________________。
九、总部的权利 加盟店依照本协议承担的义务,均视为总部享有相应的权利。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直接依据本协议向加盟店主张权利。 总部有权对加盟店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违约行为,直接行使赔偿请求权及处罚权,除非加盟店已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部履行了赔偿义务。 未经总部同意,分部不得放弃对加盟店的赔偿请求权,否则,其行为无效,总部有权依照本协议主张分部放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