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专有技术许可合同协议书(通用30篇)
22.不可抗力
22.1?不可抗力的定义:不可抗力指超出双方控制范围的、无法预见并且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的事件,该事件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_____、_____、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者其适用发生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包括在国际商务实践中通常被认定为不可抗力的事件。
22.2?不可抗力的后果
(a)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自动中止,并且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的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违约责任。
(b)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且在随后的(十五(15))日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排除不可抗力。
(c)发生不可抗力的,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一项公正的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降至最小。
23.争议解决
23.1?友好协商:如果发生由本合同(或其违反、终止或者无效)引起或者与其相关的争议、纠纷或者索赔(争议),双方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
23.2?_____:
(a)如果某一争议未在一方首次书面提出进行磋商之日后六十(60)日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贸仲会)在北京进行。
(b)_____庭应由三名_____员组成,其中双方各指定一名,如果任何一方不能在_____规则具体规定的时间内指定一名_____员,贸仲会主任将参考本合同第23.2条载明的标准指定_____员。
(c)第三名_____员(首席_____员)应由双方协议指定,且如双方在_____规则规定的具体时间内仍未能达成该协议确定第三名_____员,则贸仲会主任应参考本合同下述第23.2(d)和23.2(e)条载明的标准指定该_____员。
(d)任何一名_____员都不应具有(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2)乙方所在国国籍。
(e)除非双方另行书面认可首席_____员(及其继任者或任何代替原先指定担任首席_____员的人选)应具有以下任一国籍:______
(f)_____程序应当以英语进行。
(g)所有_____费用(包括但不限于_____费、_____员费用和法定费用和支出)应由败诉方承担,除非_____庭另有决定。
(h)无论赔偿请求是否总计达人民币_________,_____规则第三章条款(关于简易程序)在尽可能允许范围内排除适用。)
23.3?遵守程序性规定双方保证:
(a)在任何_____或与_____相关的任何活动中采取任何步骤或实施的任何行为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_____规则具体规定的时间限制;且
(b)全面地、无迟延地遵守并执行所有程序性决定(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临时保全措施)或任何由_____庭做出的任何(临时或终局)裁决。
23.4?裁决的执行:各方不可撤销地:
(a)一致同意_____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具有拘束力;
(b)保证其将全面地毫无迟延地签署并履行_____裁决。在法院对_____裁决予以司法承认并发布强制执行令的情况下,双方明确放弃其提出异议的所有权利,包括任何以主权豁免为由提出的抗辩事由以及任何基于其是一个主权国家的机构或部门的事实或主张而提出的其他抗辩事由;且
(c)放弃其所拥有的对本条规定的_____协议有效性提出异议或对相关_____机构对本案进行审理并做出裁决的管辖权提出异议的任何权利。
当某一争议发生并且正在通过友好协商或_____解决时,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同时继续履行其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但与争议事项有关的权利和义务除外。
23.5?禁令救济:无论本合同前述条款有何规定,双方同意每一方均有权就任何违反保密义务或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向任何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机关寻求临时或永久禁令或其他类似的救济措施,或申请实际履行的执行令或其他相关法律允许的禁令救济。
23.6?适用法律:本合同的效力、解释以及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法律(但不适用有关法律冲突的规则)。
24.其他规定
24.1?合同双方之间的_____关系:合同双方签订本合同仅仅在他们之间产生_____合同关系。本合同任何条款均不得被解释为:
(a)在合同双方之间形成合伙关系或其他导致共同责任的关系;
(b)使任何一方成为另一方的代理人(对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或者
(c)授权一方为另一方招致费用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义务(对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24.2?出口许可证:作为一家(_____)公司,许可人必须遵守(_____)关于出口的法律规定(出口管理法)。因此,双方协议如下:
(a)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需要许可人从(_____)或其他国家进口技术信息,则许可人(或其母公司或有关关联机构或分包商)应负责根据出口管理法获得有关出口许可证(出口许可证)。
(b)被许可人承认根据出口管理法签发该出口许可证的前提条件是:(1)被许可人及其分包商、供应商和客户使用技术资料,只能在中国和其他被允许的国家内进行,必须在经营业务范围内专门用于民用目的;并且(2)未经许可人事先书面允许,被许可人及其分包商、供应商和客户不得转售、转让或再出口许可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将被许可产品或相关技术资料用于(或者允许他人用于)任何非民用目的。
24.3?合同拘束力本合同的受益人为本合同双方以及该方合法的继受者和受让人并对其有法律拘束力。
24.4?修改本合同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24.5?合同内容保密:本合同的存在及其内容应视为保密资料的一部分,双方应遵守第20条的规定对其保密,并不得向任何人或实体予以全部或部分披露,但向以下各方的披露的除外:
(1)向允许披露方披露;
(2)依据有关法律或按照该方为规制对象的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得到授权的证券市场监管官员或交易所;
(3)依据有关法律,向有关政府机构的官员披露;
(4)为了满足本合同的生效条件;或者
(5)一方为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义务或行使其于本合同项下或与本合同相关的权利。
24.6?禁止招揽对方雇员: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以及本合同终止后一(1)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直接向另一方参与本合同执行的雇员发出招聘要约,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24.7?通知
中外专有技术合同 前言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北京签订。 一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中国 公司及 厂(以下简称甲方)。 另一方为:国 州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拥有设计、制造、使用 的专有技术和实际生产经验。 鉴于乙方有权并愿意转让上述专有技术。 鉴于甲方希望利用乙方专有技术,以设计、制造和销售合同产品。 国此,双方通过协商按以下条款签订此合同。 第一章 定义 用于本合同的下列名词应具有所规定的含义: 1.1“专有技术”指乙方对合同产品的制造、装配、操作、服务、保养和维修所拥有的最新设计、技术知识和经验(包括在附件2、3和4中写的有关技术文件、培训、技术协助和咨询)。 1.2“合同产品”指甲方通过使用这种专有技术制造出的产品,合同产品为 ,尺寸和规格为 ,详细说明见附件1。 1.3“考核产品”指在乙方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甲方制造出的第一台合同产品对该产品进行试验,以便验证专有技术和技术文件的正确性和可靠性。 1.4“技术文件”指在制造合同产品中使用的技术文献、全套可供生产用的图纸(包括总图、部件图、零件图、电气系统图、控制原理图)、有关设计计算资料、制造工艺文件、维修使用说明书以及合同产品的外购件明细表、配套件明细表等,所有技术文件都用英文并采用公制,技术文件的内容见附件2。 1.5“培训”指就专有技术按附件3的规定,对技术文件的口头解释,现场指导制造、试验、组装、使用、保养和维修,按照学习和训练的需要,培训在乙方工程师的指导下,甲方受训的人员亲身操作,培训在乙方工厂和其他场地进行,培训设备由乙方选择,所有培训都用英语。 中外专有技术许可合同协议书 篇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