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旅馆饭店等项目)(精选34篇)
第六十一条合作公司工会的任务是: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和物质利益;协助合营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福利、奖励基金;组织职工学习政治、业务、科学、技术知识、开展文艺、体育活动;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完成合作公司的各项经济任务。
第六十二条合作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和合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
第六十三条合作公司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合营公司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等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六十四条合作公司工会参加调解职工和合营公司之间发生的争议。
第六十五条合作公司每月按合营公司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交工会经费。合营公司工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工会经费。
第九章期限、终止、清算
第六十六条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七条合作各方如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应在合营期满前六个月向原审批机关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六十八条合作各方如一致认为终止合作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时,可提前终止合作。合作公司提前终止合作,需董事会召开全体会议做出决定,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六十九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合作任何一方有权依法终止合作。
第七十条合作期满或提前终止合作时,董事会应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组成清算委员会,对合作公司财产进行清算。
第七十一条清算委员会任务是对合作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制定清算方案,提请董事会通过后执行。
第七十二条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代表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七十三条清算费用和清算委员会成员的酬劳应从合作公司现存财产中优先支付。
第七十四条清算委员会对合作公司的债务全部清偿后,其剩余的财产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七十五条清算结束后,合作公司应向审批机构提出报告,并向原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回营业执照,同时对外公告。
第七十六条合作公司结业后,其各种帐册,由甲方保存。
第十章规章制度
第七十七条合作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规章制度有:
1.经营管理制度,包括所属各个管理部门的职权与工作程序;
2.财务会计制度;
3.职工守则;
4.劳动工资制度;
5.职工考勤、升级与奖惩制度;
6.职工福利制度;
7.公司解散时的清算程序;
8.其他必要的规章制度。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七十八条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并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七十九条本章程用中文和____文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十条本章程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关)批准才能生效。修改时同。
第八十一条本章程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广州市签字
中国_____公司代表:
(签字)
___国____公司代表
(签字)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旅馆饭店等项目) 篇23
第一章 总 则
中国 公司和 国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市,共同投资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中国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企业, 在中国 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市 区 街 号。
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国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依据法律成立的企业,在 国 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 。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 合作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作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第三条 合作公司的名称为 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省 市路 号
第四条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 合作公司的组织形式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合作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债务承担责任。合作各方以各自合作条件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合作公司经营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的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作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第八条 合作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作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 。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 ,产品品种将发展 。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作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元(折万美元)。
第十条 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元人民币(折万美元),其中:甲方 美元占 % , 乙方美元占 %。
第十一条 合作各方提供下列合作条件:
甲方:
乙方:
第十二条 合作公司注册资本由合作各方按出资比例分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
第十三条 合作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合作条件,须经合作他方同意,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合作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合作条件,合作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已有规定外,合作各方应履行下列责任:
甲方责任:
办理为设立合作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协助办理合作公司建设期所需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有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事宜;协助合作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协助合作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基础设施;协助合作公司招聘当地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
负责(协助)将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物资运至中国港口(交付合作企业);办理合资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培训合作公司的技术人员各工人;负责技术转让的外方应负责合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合同产品;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技术转让
第十五条 合作各方同意,由合作公司与乙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合同,以取得为达到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所需的先进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质量控制、培训人员等。
第十六条 乙方对技术转让提供如下保证:
乙方保证对所转让的技术是合法的拥有者,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乙方保证为合作公司提供的 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同经营目的的要求。保证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
2、乙方保证将本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中规定的技术全部转让给合作公司, 保证提供的技术是乙方同类技术中最先进的技术,设备的选型及性能质量是优良的,并符合工艺操作和实际使用的要求;
3、乙方对技术转让合同中规定的各阶段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应开列详细清单作为该合同的附件,并保证实施;
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详细资料是所转让技术的组成部分,保证如期提交;
5、在技术转让合同的有效期内,乙方对该项技术的改进,以及改进的情报和技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合作公司, 不另收费用;
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合同试产期内使合作公司技术人员和工人掌握所转让的技术。
第十七条 如乙方未按合同及技术转让合同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之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合作公司的损失。
第十八条 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出厂净销售额的 %。提成交付期限按第十九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合同期限为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