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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旅馆饭店等项目)(精选34篇)

2024-08-22 19:17:05合同范本打印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旅馆饭店等项目)(精选34篇) 第一章合营企业的组成第二章饭店的规模及造价标准第三章出资总额,出资比例及资本转让第四章利润分配及亏损负担第五章合营期限第六章建造期间合同各方的责任第七章董事会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第十章劳动管理第十一章设备....

  ________年:出口占百分之____,在国内销售占百分之______。

  ________年:出口占百分之____,在国内销售占百分之______。_

  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十条合作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元。合作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元。

  第十一条甲、乙方合作条件如下: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第十二条合作各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出资额。

  第十三条合作各方缴付出资额后,经合作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作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主要内容是:合作公司名称、成立日期、合作者名称及出资额、出资日期、发给出资证明书日期等。

  第十四条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不论全部或部分,都须经合作他方同意。一方转让时,合作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五条合作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应由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后,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列登记手续。

  第四章董事会

  第十六条合作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七条董事会决定合作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

  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重要报告(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借款等);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修改公司章程;

  讨论决定合作公司停产、终止或与其他经济组织全并;

  决定聘用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等高级职员;

  决定合作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事项;

  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八条董事会由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名。董事任期为四年,可以连任。

  第十九条董事会董事长由____方委派,副董事长一名,由____方委派。

  第二十条合作各方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应书面通知董事会。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例会每年召开____次。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在公司所在地举行。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缺席时由董事长委托副董事长或董事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四条董事长应在董事会开会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各董事,写明会议内容、时间和地点。

  第二十五条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董事会,如届时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则作为弃权。

  第二十六条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决定人数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不够三分之二人数时,所通过的决议无效。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每次会议,须做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签字,代理人出席时,由代理人签字。记录文字使用中文和____文,该记录由公司存档。

  第二十八条下列事项须董事会一致通过。

  第二十九条下列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或过半数董事)通过____。

  第五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下设生产、技术、销售、财务、行政等部门。

  第三十一条合营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人,正、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首届总经理由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由___方推荐。

  第三十二条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代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

  第三十三条合营公司日常工作中重要问题的决定,应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联合签署方能生效。需要联合签署的事项,由董事会具体规定。

  第三十四条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期为________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

  第三十五条董事长或副董事长、董事经董事会聘请,可兼任合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

  第三十六条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合营公司的商业竞争行为。

  第三十七条合作公司设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和审计师各一人,由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八条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由总经理领导。

  总会计师负责领导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合营公司开展全面经济核算,实施经济责任制。

  审计师负责合作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审查稽核合营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向总经理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三十九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职员请求辞职时,应提前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

  以上人员如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解聘。如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财务会计

  第四十条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制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加以规定。

  第四十一条合作公司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四十二条合作公司的一切凭证、帐簿、报表、用中文书写。(以可同时用合作各方同意的_______文书写。)

  第四十三条合作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实际发生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牌价计算。

  第四十四条合作公司在中国银行或其他银行开立人民币及外币帐户。

  第四十五条合作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四十六条合作公司财务会计帐册上应记载如下内容:

  一、合作公司所得的现金收入、支出数量;

  二、合作公司所有的物资出售及购入情况;

  三、合作公司注册资本及负债情况;

  四、合作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情况。

  第四十七条合作公司财务部门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头四个月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查出具查帐报告后,提交董事会会议通过。

  第四十八条合作各方有权自费聘请会计师查阅合营公司帐簿。查阅时,合作公司应提供方便。

  第四十九条合作公司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的规定办理。

  第五十条合作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以及合作公司合同的规定办理。

  第七章利润分配

  第五十一条合作公司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确定。

  第五十二条合作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利润,自获利年度起,甲乙双方作如下分配:

  第________年至第________年,甲方占____%,乙方占___%

  第________年至第________年,甲方占____%,乙方占___%

  第五十三条合作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年度后四个月内公布利润分配方案及各方应分的利润额。

  第五十四条合作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个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分配。

  第七章职工

  第五十五条合作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办理。

  第五十六条合作公司所需要的职工,可以由当地劳动部门推荐,或由合营公司公开招收,但一律通过考试,择优录用。

  第五十七条合作公司有权对违反合作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可予以开除。开除职工须报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五十八条职工的工资待遇,参照中国有关规定,根据合营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并在劳动合同中具体规定。

  合作公司随着生产的发展,职工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适当提高职工的工资。

  第五十九条职工的福利、奖金、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宜,合作公司将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生产和工作。

  第八章工会组织

  第六十条合作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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