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会场服务协议书(通用33篇)
6.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7.履约保证金
7.1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有关规定,各定点采购业务中标供应商应缴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整。本期特予以优惠,乙方无须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8.保密条款
8.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9.合同的解释
9.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9.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9.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10.争议的解决
10.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2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10.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1.合同的终止
11.1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1.2协议期内乙方不得擅自终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乙方因故需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终止。
11.3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本协议正常履行完毕;
甲乙双方协商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乙方不履行协议条款,造成无法执行协议,协商又不能解决的,乙方赔偿损失后,协议终止。
11.4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取消乙方车辆租赁定点服务资格,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乙方被用户投诉违约情节特别严重的;
在实地抽查中发现重大违约违法行为,严重损害用户利益或政府采购形象的;
乙方各项本应作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在本协议签订后被甲方发现的;
乙方设备设施发生重大变化,未按规定向甲方申报,已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的;
乙方未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相关部门处理并经甲方核实后认定的;被行业管理部门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乙方未执行网上竞价成交结果的;
发生事故后,乙方未能按照《投标人保险及风险承担承诺书》中的承诺为用户进行理赔的。
11.5出现本协议“5、违约责任”中“取消车辆租赁定点服务资格”情况的。
12.法律适用
12.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3.权利的保留
13.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13.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13.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
13.4如关于车辆租赁服务采购的政策调整,本协议相关内容将随之相应变化,届时将以补充通知形式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布并通知到乙方。
14.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14.1合同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14.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通知
15.1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讯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视为送达。
15.2甲乙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和账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应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吴瑞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421室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民生银行北京东单支行
乙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租赁会场服务协议书 篇7
租赁单位:______________。
出租单位: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双方就租赁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机械明细: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价款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以上租赁机械价款包含的内容:乙方提供满足甲方施工需求的机械。
1、单价中包括司机及油料费、维修、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政府部门规定必须交纳的费用
2、运土车单价中含土方消纳费用,乙方必须保证运土车每车不低于20方。
备注:本合同台班单价包死,合同有效期内不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
第四条、租赁机械相关资料要求:乙方随标的物携带生产厂家资质、负责人身份证及政府部门需要的机械年检和安全备案等相关资料。
第五条、租赁机械供货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根据合同所签订的机械型号、规格、数量进行机械准备。具体使用时间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负责把机械运送至施工现场。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出租的机械设备须状态良好,并应按检修规程及时做好整套机械的保养、维护工作,以确保甲方工作的正常进行。操作手必须安全操作,文明施工,服从甲方工地负责人的指挥,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有关安全规定,否则出现安全事故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2.施工过程中乙方机械操作手需服从甲方工地负责人的时间安排,操作手持证上岗,不得擅自离岗,并全力配合甲方施工生产,若因操作手不在岗在位影响甲方施工,每发生一次罚款乙方________元。加班费用已含在单价中,不再单独计取。
3.保证在接到甲方电话3小时内相关机械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机械到现场后,必须遵守现场一切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4.应保证相关机械的工作性能及安全性能,出现故障时必须迅速排除,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5.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在操作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6.运土车外运及消纳过程中发生的任何问题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和承担。
第七条、租赁机械结算支付、时间、地点、方式的约定:机械台班费用采用一月一结,办理完结算手续后付清当月货款。甲方以转账支票或电汇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需向甲方开具国家规定的正规有效发票,发票抬头为:______________,开票单位必须与本合同乙方名称一致,付款原则为先开发票后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