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商铺租赁合同(通用34篇)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七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
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免责条件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赔偿违约金元。
本合同共___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______承租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联系地址: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自建商铺租赁合同 篇17
甲方: 上海××房地产项目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李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20xx年6月27日就乙方租赁甲方位于上海市××区路弄商业广场商铺签订编号为商铺租赁合同书(以下简称“原合同”),因甲方急需使用该处商铺,向乙方提出收回该商铺,另行为安排乙方在该广场一层其他面积不小于原面积的铺位,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原合同达成以下变更协议:
第一条 双方同意:将原合同第1.1条约定的“甲方同意将位于上海市××区路弄广场(下称“商业中心”)一层75号商位、套内建筑面积为118平方米的商铺(以下简称“该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变更为“甲方同意将位于上海市××区路弄广场(下称“商业中心”)一层113号、114号、121号和122号,建筑面积合计为208.87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123.5平方米)的商铺(以下简称“该物业”,见本协议附件一产权证附图中的红色区域所示)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因甲方对上述变更后的租赁标的物即广场商业中心一层113号、114号、121号和122号商铺目前暂不能交付给乙方使用,需到20xx年年底前才能交付乙方,故双方同意:
甲方将位于广场商业中心一层052B号、套内建筑面积为80.1平方米的商铺(D号位置)(见本协议附件二产权证附图中的红色区域所示)作为临时过渡商铺,安排给乙方使用至甲方于20xx年12月30日前将变更后租赁标的物即广场商业中心一层113号、114号、121号和122号商铺交付给乙方为止。
第三条 双方确定:甲方在20xx年2月28日前将上述广场商业中心一层052B号(D号位置)的临时过渡商铺交付给乙方;乙方在受到该临时过渡商铺后日内将原合同中的'75号商位交还甲方。临时过渡商铺的租金标准按本协议附件三《关于租金、综合管理费及物业服务费支付的附件》的约定执行。
第四条 甲方承诺:最迟于20xx年12月30日前将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变更后的租赁标的物即广场商业中心一层113号、114号、121号和122号商铺交付给乙方使用;若甲方逾期交付,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若逾期一个月不交付,视为甲方单方面无理由解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
第五条 双方确定:甲方将变更后的租赁标的物即广场商业中心一层113号、114号、121号和122号商铺交付给乙方后,乙方的租金支付标准按本
协议附件四《关于租金、综合管理费及物业服务费支付的附件》约定的标准(含两个月免租期)执行;原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延长至20xx年12月30日;乙方租金支付方式仍按原合同约定的方式执行。
甲方同意:租赁期内,乙方使用该物业期间,若因该物业的位置、环境等因素致乙方经营效益不佳,难以维持经营时,甲方须接受乙方的委托以甲方的名义将该物业按乙方决定的租金标准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且甲方须按转租收取的租金与按双方原租赁合同约定的标准向乙方收取的租金之间的差额向乙方作出补偿。
第六条 双方确认: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原租赁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若原合同条款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除本协议约定的变更条款和特别约定外,原合同继续有效,双方须严格执行。
本协议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其他约定:
第八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一式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份,内容相同,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代表人: 代表人:电话:电话:
年月日 年 月 日
自建商铺租赁合同 篇18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商铺租赁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县城东区紫东家园1号楼14号商铺,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 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 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 元整( 元)。
2. 从第二年起,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3.为减轻乙方负担,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按年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乙方每 年缴纳一次租金,乙方以现金形式支付租金。
4. 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10天的宽限期,从第11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 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 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 度,电表底数为 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4. 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5. 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七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