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商铺租赁合同(通用34篇)
自建商铺租赁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地址: 乙方(承租方): 身 份 证 号码: 地址:
甲、乙双方于年(下称“租赁合同”),乙方向甲方承租位于号商铺(下称“该商铺”),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现因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撤出。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租赁合同的解除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乙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自于年月____日起解除,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于租赁合同解除之日自行终止。
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计算说明如下:
三、乙方在该商铺所进行的固定装修归甲方无偿所有,由甲方自行处置。但乙方在租赁期间添置的可移动物品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该设施设备搬离该商铺。乙方逾期搬离的,视为乙方的违弃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乙方搬离时不得损坏商铺和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物品,否则,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四、乙方应在年月____日前向甲方移交该商铺及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物品,并经甲方验收和书面认可;逾期不移交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导致的甲方全部损失(包括甲方因不能按时向新的承租方交付该项商铺而承担的违约责任),但由于甲方原因导致逾期移交的情形除外。由于乙方租赁期间装修或其它原因造成该商铺受到破坏的,乙方须赔偿因此经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五、因乙方未履行商铺租赁合同的约定期限,乙方缴纳转名服务费0。 缴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的租金、管理费、水电费 。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自建商铺租赁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
一、饭店概况:
该饭店位于______市_____路____号,两层小楼,房屋六间。产权归______所有。
二、租赁期限:
租期一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三、租赁费用及付款方式:
全年租赁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整,款项分两次支付。第一次付款_________元,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付清;第二次付款_________元,_____年4月中旬一次付清。甲方收款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四、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保证饭店房屋及室内设施、家具用具等完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后附实物清单)。
(2)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应先征求甲方同意,合同终止后乙方有权拆除自己投入的设施。
(3)该饭店只限乙方本人经营使用,不得转包第三方。
(4)乙方在租赁期内要保证饭店的正常营业。乙方如想开展其他经营业务要先征求甲方同意。
(5)合法经营,承担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该饭店发生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电话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按期支付其费用。
(二)甲方责任:
(1)该饭店出租前发生的一切债务和其它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和承担。
(2)负责协调和处理该饭店与甲方所在单位的关系,保证甲方单位不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协助乙方催收甲方所在单位的经营债权。
(3)合同到期后,甲方应保证在第三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得到该饭店的续租权力。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如有一方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向对方告之,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自建商铺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店面坐落地址:,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_____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月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 乙方不经过甲方擅自将门面转租、转让或转借的部分或全部门面的';
2. 乙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 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
4.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第一年租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元,共计元整(¥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总租金增加8%年为¥元,第四年为¥ 元,第五年为¥ 元)。
3.每年缴纳租金分为两次,即半年一缴(每年的1月1日前和7月1日前)。因考虑到乙方因装修的资金压力,第一年上半年的租金分两次缴纳。
4. 乙方必须按照约定提前15天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1. 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后,乙方的装修及修缮,甲方概不负责。
2. 租赁到期后乙方不再续租时,不能损坏装修部分和房屋架构。甲方不承担其装修费用。
3. 租赁期间如乙方安装的商用天然气和三相电,乙方在不再使用该门面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发票,甲方给付安装费用。
第五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 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 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 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
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 乙方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时所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国家应收的各项税费,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5. 乙方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时,国家要求办理的各种证件必须齐备。
第六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甲方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2.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七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100000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100000元。
3.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 免责条件
1.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 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3. 在租赁期间内,有下列情况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互不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 ①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② 该房屋因社会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③ 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④ 该房屋损毁、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如发生上述事件的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乙方提前搬迁,时间未到的租金按月返还给乙方。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赔偿违约金人民币¥100000元。
本合同共3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