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公约(精选26篇)
业主转让或出租物业时,应将本公约向受让人或承租人明示,并应将物业转让或出租情况书面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应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第七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大会应当制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八条业主应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协助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以及相关单位在物业管理方面的工作。
第九条业主同意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以及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供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维修、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房屋外观等方面的关系。
第十条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部门批准的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的使用功能。
第十一条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的使用、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和业主的共同利益。
第十二条业主装饰装修物业时应遵守以下约定:
(一)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二)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垃圾,不得擅自占用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
(三)业主装修时应严格遵守装修施工时间(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已有业主入住的,晚间时至次日上午时,中午时至时以及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
(四)按规定可以安装防盗网的,应按照统一的标准制作安装,以保持物业区域外观统一。
(五)业主应遵守装修管理协议,因违反装饰装修管理协议而影响物业用电、用水、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使用功能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六)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物业在使用中存在安全隐患,已经或者即将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责任人应当及时应急维修;责任人不履行或者无法履行应急维修义务的,物业管理企业可在社区工作站(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有关人员到场见证下进入物业内部应急维修;维修所需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四条因维修养护物业需要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用部分时,业主或物业管理企业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相关业主阻挠维修养护造成物业损坏及其他损失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业主应当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第十六条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本物业区域的电梯使用的有关规定。损坏电梯设备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物业区域的车辆行使、停放应遵守本区域停车场使用规定和使用协议。
第十八条依照有关规定饲养犬只的,在犬只外出时应为犬只戴防护口罩、佩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看管,即时清除犬只排出的粪便。
第十九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外貌;
(二)擅自占用或损坏公共楼梯、扶栏、走道、地下室、平台、外墙、屋面等共用部位,擅自移动或损坏共用设施、设备;
(三)擅自在天井、庭院、平台、屋顶、绿地、道路等共用部位、共用场地搭建(构)筑物;
(四)擅自摆设摊点;
(五)侵占或损坏道路、绿地、花卉树木、艺术景观及文体休闲设施;
(六)乱抛垃圾杂物和高空抛物;
(七)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八)室内不得制造超标准噪声,包括大音量播放电视、音响,举行喧闹的聚会、舞会,机器设备噪声等;
(九)违反规定在物业管理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和乱涂乱画;
(十)违反有关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十一);
(十二)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条业主应按照有关规定交纳、使用和管理维修基(资)金。
第二十一条业主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设置广告或进行其他经营活动的,应当征得有关业主、业主大会的同意,并按照规定向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有关手续。
按照前款规定获取的收益,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一)纳入管理费;
(二)纳入维修基(资)金;
(三);
(四)。
第二十二条业主未按规定交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物业管理公司应当督促其限期交付,业主逾期仍不交付的,业主委员会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收交情况,并注明欠交费用的业主姓名、楼座房号进行催缴;仍不交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业主与非业主使用人约定由非业主使用人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二十三条全体业主同意在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授予物业管理企业以下权利: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公约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督促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遵守、执行;
(二)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方式制止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违反本公约的行为;
(三)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不遵守公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姓名及违约事实;
(四)。
第二十四条其他补充条款
(一)。
(二)。
(三)。
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依法制订的业主公约自本物业的第一个买受人签字后生效(年月日)。
业主大会对公约进行修改的,修改后的公约经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附件:(略)
业主公约 篇21
城市住宅区业主公约
为加强住宅区各类物业管理,保障本住宅区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住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
一、 本住宅区情况
1. 地点 区 路;
2. 总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3.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 _____平方米,非住宅 _____平方米(商业用房 _____平方米,(商业用房 _____平方米,其他 _____平方米);
4. 楼宇_____栋_____套;其中:高层楼宇_____栋_____套,多层楼宇______栋___套;
5. 业主数量:______ 个;
6. 管委会财产:
公用设施专用基金_______________元;
物业管理用房_____方米,其中:管委会 _____平方米,物业管理公司 _____平方米;
商业用房 _____平方米;
其他;
7. 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状况:
道路:车行道__________方米;人行道 __________平方米;
园林绿化地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教育设施:中学_____所,建筑面积 _____平方米;小学_____所,建筑面积 _____平方米;幼儿园 所,建筑面积 _____平方米;
文体设施:文娱活动中心_____个,建筑面积 _____平方米;网球场 个,占地面积 _____平方米;门球场_____个,占地面积 _____平方米;游泳池_____个,建筑面积 _____平方米;儿童游乐场所_____个,占地面积 _____平方米;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
路灯 盏;庭园灯 盏;其他为灯:___、 b、_____
污水检查井 个,排污管 米;雨水检查井 个,雨水管 米;化粪池 座;明沟 米;暗沟 米;
(7)消防水泵头接口 个;
(8)停车场 个,总占地面积 _____平方米,车位 个;
(9)综合楼____座,建设面积____平方米,其中:___、 b、
(10)肉菜市场 个,建筑面积 _____平方米;
(11)邮电局(所) 个,建筑面积 _____平方米;
(12)影剧院 座,建筑面积 _____平方米;
(13)医院 座,建筑面积 _____平方米;
(14)其他:
以上所有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0有 、 、 项已竣工音乐会使用,有 、 、 项尚未竣工或交会使作,预计 ________年 ________月可交会使用。
8. 其他事项:
二、 业主大会召集和决定住宅区重大事项的方式
1. 业主大会的召集:
第一次业主大会在住宅交付使用且入住率达到50%以上时,由区住宅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先举产生管委会。
___. 由区住宅管理部门牵头与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组成业主大会筹委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筹委会可邀请市住宅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的人员参加;
B. 筹委会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在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后提出管委会员候选人名单,并作发大会议程、资料准备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