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z9范文网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合同范本

合同范本

业主公约(精选26篇)

2024-09-28 02:39:37合同范本打印
业主公约(精选26篇)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一届业主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为加强________小区(以下简称:“本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公约。....

  第十章 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六条 业主大会的召开与业主委员会:

  1.在业主入住率达到____%及以上时,业主代表、开发企业或物业管理企业应在物业所在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监督下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2.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逾期不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的,________区小区办可以指定业主代表自行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七条 业主大会的职责:

  1.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3.制定、修改业主委员会章程;

  4.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5.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6.审议、批准物业管理企业的年度工作计划;

  7.决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8.决定物业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1.组织召开业主大会;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或解除物业管理合同;

  3.监督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4.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5.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6.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开展各项工作;

  7.公约、会议记录、签到簿、出席委托书及有关文件由业主委员会保管,业主或利害关系人如有书面请求阅览,业主委员会不得拒绝。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 业主、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本公约产生的纠纷和争议,可通过协商和调解的方式解决,也可向__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 业主、使用人违反本公约和物业使用管理维修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违反本公约的,业主委员会、相关业主及使用人、物业管理企业可依照本公约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也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

  第四十一条 业主、使用人未按照本公约或《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缴纳物业管理费用的,物业管理企业可按每日加收应缴纳费用的____‰的滞纳金或按约定加收滞纳金。对于超过18个月不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可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禁止该业主所欠费物业的转让、出租和抵押,也可向人民法院申请追缴。

  第四十二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违反本公约或公共利益的,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

  第四十三条 开发企业未履行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的,业主及业主委员会可要求其赔偿损失。

  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企业违反《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规定或本公约的,业主及业主委员会可依照合同或本公约追究其经济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公约的效力及于开发企业、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十六条 本公司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政府规章有关政策以及 市法规、政府规章和有关政策。公约不得与前述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相抵触,如有抵触,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第四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拥有对公约的解释权,但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由开发企业解释。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开发企业不得对已核准的公约进行修改。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可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决议对公约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公约,应重新申请核准。

  第四十八条 本公约报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

  第四十九条 本公约向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报审一式六份,经核准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两份,________区小区办备案一份,开发企业留存一份,物业管理企业一份,业主委员会一份。

  甲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

  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业主公约 篇16

  一、本公约为示范文本。

  二、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由建设单位根据本示范文本制订业主公约,并在物业销售前向物业买受人明示;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业主公约作出书面承诺;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根据本示范文本制订或修改业主公约。

  三、使用者可在示范文本条文之外增加认为有必要补充的内容。

  第一条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正常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本物业的基本情况

  (一)物业名称:

  (二)坐落位置(附图):

  (三)物业总建筑面积:

  (四)物业类型:

  (五)土地宗地号:

  (六)物业及配套设施的产权清单:

  第三条本公约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物业的所有权人发生变更时,公约的效力及于物业的继受人。

  第四条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在业主大会成立前,由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管理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本物业进行物业管理服务。

  第五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公约的约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业主转让或出租物业时,应将本公约向受让人或承租人明示,并应将物业转让或出租情况书面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应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第七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大会应当制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八条业主应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协助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以及相关单位在物业管理方面的工作。

  第九条业主同意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以及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供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维修、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房屋外观等方面的关系。

  第十条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部门批准的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的使用功能。

  第十一条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的使用、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和业主的共同利益。

  第十二条业主装饰装修物业时应遵守以下约定:

  (一)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二)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垃圾,不得擅自占用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

  (三)业主装修时应严格遵守装修施工时间(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已有业主入住的,晚间时至次日上午时,中午时至时以及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

  (四)按规定可以安装防盗网的,应按照统一的标准制作安装,以保持物业区域外观统一。

  (五)业主应遵守装修管理协议,因违反装饰装修管理协议而影响物业用电、用水、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使用功能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六)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物业在使用中存在安全隐患,已经或者即将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责任人应当及时应急维修;责任人不履行或者无法履行应急维修义务的,物业管理企业可在社区工作站(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有关人员到场见证下进入物业内部应急维修;维修所需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四条因维修养护物业需要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用部分时,业主或物业管理企业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相关业主阻挠维修养护造成物业损坏及其他损失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业主应当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第十六条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本物业区域的电梯使用的有关规定。损坏电梯设备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物业区域的车辆行使、停放应遵守本区域停车场使用规定和使用协议。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