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服务通用合同(精选35篇)
2、即使得到甲方的许可,亦不能免除乙方的任何责任,分包商的任何疏忽或过失,均视同乙方的疏忽或过失。
六、保密
1、保密信息: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一方应对另一方根据本合同传递的透露方指明为专有的和/或保密的信息,或根据透露时环境的性质应认定为专有的和/或保密的信息,以及根据诚信的原则应作为专有的和/或保密的所有信息(保密信息)保密。该保密信息除在本合同存续期间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外,不得用作他用。保密信息接受方的.保密义务应自保密信息透露后持续五年。双方可根据需要,另行签定保密协议。任何从对方获得的保密信息均应在本合同终止时通过删除、退还对方、或销毁其载体等手段而不使其继续保留在己方。
2、除外情况:保密信息不应包括以下信息:
(1)在透露之时已经公开的信息,或在该透露之后非因接受方违反其对透露方承担的任何义务而公开的信息;
(2)在透露方向接受方透露该信息之前接受方已经知悉的信息;
(3)接受方没有违反其对透露方承担的义务而从透露方以外的其它来源知悉的信息;
(4)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信息。
七、不侵权担保
1、乙方确认其根据本合同实施的维护服务不对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技术等)或其它权利构成侵犯。
2、第三方根据任何法律指控本合同项下的维护服务侵犯其知识产权和/或其它权利并针对甲方提出任何请求时,乙方应对此进行辩护,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使甲方免于因此而遭受任何损害、损失或承担任何费用,包括诉讼情况下的诉讼费和律师费。甲方因此支付的任何金额均应得到乙方的补偿。
3、如果发生上述侵权行为,则
(1)甲方有权撤销本合同的执行,这种情况下,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因此已支付的合同金额。
(2)乙方自行承担费用为甲方取得拥有继续使用被宣称为侵权的可提供的服务的权利;或修改该服务或用同等功能的,未被主张为侵权的替代物代替该服务以使其不侵权,而甲方在此情况下须立即停止使用被宣称为侵权的该服务。
八、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地震、洪水、龙卷风对履行合同造成影响的自然灾害。因不可抗力而造成合同一方不能、不充分或延期履行合同的,该合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是,遭受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在知道或是应该知道自己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应该在合理期限内及时通知合同相对方,并且尽可能地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避免损失的实际发生或扩大。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责任限制
对于乙方违约或其它责任引起的对甲方的损害,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损害赔偿。但乙方所承担的全部责任仅限于
(1)对人身伤害(包括死亡)的损害赔偿和有形个人财产及对甲方财产的损害赔偿。
(2)对其它任何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害的赔偿为最高本合同金额的2倍。
十一、合同的变更、终止、生效和分数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2、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的变更应用书面形式作出,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及单位盖章后,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3、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义务后,除保修、保密和争议解决条款外,本合同即告终止。但如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未违约方有权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违约方而终止本合同,其对违约方提出的索赔不受影响;如果违约方在上述三十天期限内采取合理措施予以补救,从而使上述终止通知失效,则本合同仍然有效。
4、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单位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
邮政编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信息服务通用合同 篇30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是具有较强的通信增值技术开发实力的独立法人公司,其运营合作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运营合作单位)是经电信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经营通信增值业务的公司,面向甲方提供短信服务。为了向广大企业客户提供更好的短信产品,乙方与其运营合作单位紧密合作,共同完成本协议所涉及的短信服务。
一、短信服务的提供方式及资费标准
乙方向甲方有偿提供短信通信通道,使甲方的工作人员及客户可通过乙方提供的短信通信通道接收到短信,甲方为此向乙方付费。
资费标准见附件。
二、甲方的职责
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有关短信服务的价格,提供方式享有知情权。
甲方使用乙方的短信通信通道的范围仅限于甲方的工作人员及客户,不得超范围使用。
甲方应保证其发送信息的安全性与合法性,不得利用乙方的短信通信通道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的、淫秽的信息,不得传输任何广告信息,不得传输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信息;不得传输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也不得传输任何不符合当地法规、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的信息。甲方承担由于违反上述保证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甲方承诺确知乙方网络运行状况,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不因乙方网络质量原因就本短信服务提出索赔。
三、乙方职责
乙方应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与行政规章的规定。
乙方应尽量保障所提供的短消息系统及支撑系统的正常运转及进行日常维护,如乙方因技术方面原因影响甲方业务开展,乙方须提前_________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在甲方接受其所提供的短信服务之前,应向甲方说明该服务的价格,内容及提供的方式等。
如发现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乙方有权随时删除该等信息或采取其他合理措施。
如甲方有违反本协议第二条之规定,乙方有权停止提供短信服务而无须承担责任。
乙方为甲方提供必要的客户服务,受理有关短信服务的咨询及投诉。
乙方必须具有日志记录功能,并且保存至少_________个月的历史数据。
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有权在推广,客户宣传等工作中使用甲方名称、品牌。
乙方为甲方提供短消息计费服务,并且计费结果以乙方数据为准;若甲方对乙方结果提出异议时,以本协议附件第六条的办法解决。
但甲方的付款帐户余额不足于支付服务费时,乙方有权单方面停止提供短信服务。
乙方保证根据甲方的预付费额度,给以甲方相应的短信息服务。
四、免责
1.使用乙方的通信通道由甲方自己承担风险,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就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通信通道所发生的特殊的、意外的、非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即使甲方已事先被告知该损害发生的可能性。
2.甲方须明白,使用乙方的通信通道涉及到因特网,电信运营商的网络服务,可能会受到各个环节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因此本短信服务存在因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或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甲方所在位置,甲方关机以及其他任何技术,互联网络、通信线路原因等造成的服务中断或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风险。甲方须承担以上风险,乙方不作担保。对因此导致甲方不能发送和接受阅读消息,或接发错消息,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须明白,在使用乙方的通信通道存在有来自任何他人的包括威胁性的、诽谤性的、令人反感的或非法的内容或行为或对他人权利的侵犯(包括知识产权)的匿名或冒名的信息的风险,甲方须承担以上风险,本公司和合作公司对服务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包括所有有关信息真实性、适商性、适于某一特定用途,所有权和非侵权性的.默示担保和条件,对因此导致任何因甲方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计费与结算
具体计费与结算方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