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建设安全施工协议(精选30篇)
2.1.9进入地铁内部施工作业的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有关规定,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的
指挥;如乙方未执行甲方的安全生产规定而产生的安全管理问题,由乙方负责。
2.1.10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甲方指派专人负责联系、
管理、监督工作。
2.1.11对甲方指出的不符合安全管理的行为,乙方应立即改正,并接受处理;乙方施工
作业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2.1.12乙方在现场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并保护好现场,接受调查处理。
2.2特别条款
(具体内容由各主管部门根据施工作业内容和现场环境拟定)。
三、文明施工条款
3.1通用条款
3.1.1施工作业单位应建立文明施工保障体系,实行文明施工岗位责任制。
3.1.2施工作业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按照《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文明施工必须进行设计,得到甲方的同意。设计时要求:
3.1.2.1施工作业的临时设施、场地布置、临时道路、围墙围栏等不得影响地铁出入口通行和地铁乘客安全;
3.1.2.2施工作业现场的污水处理排放不得排向地铁车站出入口、风亭、冷却塔等设施;
3.1.2.3应设置必要的导向标志和温馨提示,方便地铁乘客通行。
3.1.3乙方应在临近地铁车站出入口的现场周边应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栏,保证围栏安全、稳固、整齐、美观。
3.1.4乙方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与地铁风亭、冷却塔的净距离不应小于5米,并满足地铁通风散热要求。
3.1.5乙方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与车站出入口的距离应满足地铁消防疏散要求。
3.1.6乙方应控制施工作业引起的粉尘不影响车站出入口、风亭、冷却塔的正常通行与运行,否则乙方应采取洒水、场地硬化、通风措施,甚至停工处理。
3.1.7乙方应采用低噪音的工艺和施工方法,以控制施工作业引起的噪音不影响地铁乘客出行。
3.1.8乙方应采用措施搞好现场卫生,清理垃圾,施药除“四害”,定期检查环境卫生,维持地铁车站出入口周边良好的环境。
3.1.9 因乙方施工作业围档导致地铁乘客需要经过偏僻、狭长、视线不佳的路段,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在夜间增加现场安全保卫,确保地铁乘客安全。
3.2特别条款
(具体内容由各主管部门根据施工作业内容和现场环境拟定)。
四、双方责任
4.1乙方责任
4.1.1乙方对施工中对地铁既有结构损坏和由此造成的后果全面负责。要严格按审定的技术方案和范围组织施工,施工中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监测方案,并根据监测结果优化施工方案。
4.1.2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案,虽经甲方技术审核,不减免乙方及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各方的任何责任。
4.1.3乙方须在施工期间制定可能影响车站运营安全及施工区域土建结构安全的应急预案,在发生可能危及地铁安全的突发事件时,需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组织抢险工作。
4.1.4进入地铁保护区范围的施工,乙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施工监督、配合,由于乙方通知不及时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4.1.5对地铁运营有较大影响的施工,必须在“地铁非营运”时间内进行,避免乘客投诉。
4.1.6因乙方责任造成地铁设备设施损坏、影响使用性能的,乙方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按原规格标准恢复,并由乙方承担经济损失。
4.1.7乙方施工前须对地铁既有管线调查清楚,如有损坏由乙方按价赔偿。
4.1.8乙方在作业过程中,要尽量减少施工作业噪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轻粉尘、震动对乘客的影响。
4.1.9在协议期内,施工单位应切实维护地铁运营环境,对甲方指出的不符合运营管理的行为,比如:施工人员到车站闲逛,大声喧哗;通道打通时,未及时清理垃圾,乙方应立即改正,并接受处理。
4.1.10施工期间施工单位须保证车站出入口建筑物全部外露;施工围挡保证站外地铁客流通道最小宽度不小于5米;确保施工围挡结构安全;地铁客流通道地面必须硬化,确保通行安全。
4.1.11各出入口接驳应错开施工,站内施工围挡不得影响车站的整体美观,围挡应有防尘、降噪、防渗水功能,某出入口封闭期间应保证其它出入口正常通行。
4.1.12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地铁车站要求,做好站内外临时导向标志的设置,并在相应出入口布置安民告示。在车站出入口的站外明显处布置施工项目告示栏。封闭出入口前,需向甲方提报计划经同意后方准施工。
4.1.13接驳和迁移期间,施工单位必须做好防盗措施,确保车站财产安全。
4.1.14地铁车站出入口迁移施工封堵时间不得超过 无 天,每延误 / 天按5000元人民币处罚。
4.1.15地铁车站出入口接驳施工时,围挡占用地铁客流通道宽度不得大于1.0米,须在运营后进行围挡施工,不影响各出入口的通行。
5.1.16乙方组织对施工项目竣工验收时,将增加施工对地铁设施与运营安全影响的验收内容,并接受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和甲方的监督。
4.1.17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地铁运营管理的规定。
4.2甲方责任、权利
4.2.1在施工期间,甲方发现乙方有影响地铁运营安全的隐患,有权通知乙方整改,危及地铁既有设备安全时,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
4.2.2施工作业前,甲方应对乙方作业负责人介绍有关地铁运营管理的规定。
4.2.3甲方尽可能提供施工范围内地铁所属设备、管线清单及布置情况,如有疑问现场确认。
五、意外事件处理及赔偿
5.1乘客投诉。因施工造成的乘客投诉,由乙方以书面形式(经甲方审核后)给予乘客答复。
5.2乘客人身安全及其它损失。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地铁责任范围内的乘客伤亡事件,由乙方负责赔偿。
5.3乙方施工作业造成甲方设施损坏、设备丢失的,由乙方负责在规定时间内维修好和赔偿。
六、联络制度
6.1甲乙双方对施工期间出现或可能出现的情况须互相及时通报,必要时召开双方联席会。
6.2双方责任部门及联系电话:
甲方:港铁(深圳)公司运营项目部/
乙方:
七、其它
7.1乙方施工作业全过程必须接受甲方和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的检查与监督。
7.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7.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线路建设安全施工协议 篇6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病房楼施工现场安全、进一步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合同:
1. 承包方的安全责任:
1.1. 建立建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建立各级、各部门、各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在施工活动中应承但的安全职责。
1.2. 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察体系,健全各级安全监察机构和安全网络,超过30人的二级机构施工队伍设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设兼职安全员。
1.3. 有能满足工程需要、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设备,合格的安全工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而且不超过检验周期。
1.4. 非凡工种(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电工等)资质具备且上岗证齐全,证件合格项目与所从事工种相符。
1.5. 严格高处作业安全控制措施、严格施工用电安全控制措施。
1.6. 配足、配齐合格的劳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且能正确佩带。
1.7. 所有施工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应交甲方验证并存档,经常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对外聘临时工必须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1.8. 严禁使用未成年人和不适应现场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
1.9. 严格执行发包方的安全治理制度及文明生产治理等制度。
1.10. 接受发包方安全专职人员的安全监督、治理。对发包方安监人员提出的意见能够及时安排整改。
1.11. 施工人员不得超越施工场地进入非施工区域,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如造成发包方生产设备损坏或造成事故均由承包方赔偿。
1.12 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