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板股权转让协议(精选30篇)
受让方应完成本合同所约定受让方应当在合同生效日前完成的事项。
股东会批准本次股权转让。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因违反于本合同项_____出的声明、保证及其他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此赔偿责任应包括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_____)。
2、如出让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一项义务、声明和保证,须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_________%。如果导致受让方无法受让合同标的,则出让方应向受让方退还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受让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和_____)。
3、如受让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一项义务、声明和保证,须向出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_________%。如果造成出让方损失的,则受让方应向出让方赔偿出让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出让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和_____)。
4、若受让方在合同生效日之后非依法单方解除合同,则出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_________%。若出让方在合同已生效之后非依法单方解除合同,则受让方有权要求出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_________%。
5、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个月内出让方未能协助受让方共同完成股权转让的全部法律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登记等),受让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出让方应向受让方退还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受让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和_____)。
七、其他
1、合同修订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须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署。修改的部分及增加的内容,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可分割性
如果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有管辖权的法院、_____机构认定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3、合同的完整性
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的全部陈述和协议,并取代双方于合同签字日前就本合同项下的内容所作的任何口头或者书面的陈述、保证、谅解及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合同中未订明的任何陈述或承诺不构成本合同的基础;因此,不能作为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以及解释合同条款和条件的依据。
4、通知
本合同规定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以书写,并以_________邮寄、图文传真或者其他电子通讯方式送达。通知到达收件方的联系地址方为送达。如以邮寄方式发送,以邮寄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使用图文传真时,收到传真机发出的确认信息后,视为送达。
5、争议的解决
双方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因本合同引起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以协商方式解决争议,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或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7、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__份,_________存档_________份,交有关机关备案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新板股权转让协议 篇20
股权转让合同
第一条 主体
1. 出让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第二条 背景
1. 1.受让方为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标的公司为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实缴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标的公司的股东 ,分别持有标的公司 %、 %的股权。
3.出让方一、出让方二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为标的公司的股东,其中出让方一认缴出资额为 万元,实缴 万元,持有标的公司 %的股权,为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让方二认缴出资额 万元,实缴 万元,持有标的公司 %的股权。
4.各方同意,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与条件购买标的公司100%的股权。
第三条 目的
1. 1.出让方有意将其持有的 %的 公司(以下简称“ ”)股权转让给受让方;
2.受让方有意以协商确定的价格购买上述出让方持有的 %的股权。
第四条 用语定义
1. 公司章程:目标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2. 元:人民币元。
第五条 其他定义
1. 当提及“一方”时,系指本协议出让方或受让方;当提及“双方”时,系指本协议出让方与受让方;当提及“各方”时,系指本协议出让方、受让方和见证方。
2. 在本协议内,凡提及任何法律、法律性规定或规范性文件的,应包括其下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其各自不时经修改、变更、重新制定或替代的文本。
3. 如要在某时期以内或之后作出任何行动或采取某些步骤,在计算该时期时,不应计入计算当日;如该期间的最后一天不是工作日,该期间应于下一个工作日终止。
第六条 转让标的
1. 【目标股权】
(1)本次出让的目标股权为出让方持有的目标公司 %股权。
(2)出让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将目标股权出让给受让方。
(3)受让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受让目标股权。
第七条 受让安排
1. 受让方受让股权后,即拥有目标公司全部资产并承担股权交割日后目标公司的全部负债,包括但不限于其名下项目的权益。
第八条 基准日
1. (1)出让方和受让方共同确认受让方支付定金的日期为股权转让基准日。
(2)自约定的基准日起至目标权益过户至受让方名下,该期间为共管期间,即目标公司由出让方和受让方共管,在共管期间目标公司的任何经营行为、资产和权益的处分行为均需要经双方同意方可进行。
第九条 交割手续办理
1. 【过户资料】
(1)受让方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向出让方提交相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本协议项下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所需提交或签署的所有文件资料(以下简称“过户资料”),以确保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本协议项下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