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作品使用许可合同(精选24篇)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三十二条 未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不得对本合同进行更改。
第三十三条 事先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三十四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文本由_____(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八条 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条 本合同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乙方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签署。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字作品使用许可合同 篇24
摄影作品使用许可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于____________拍摄的摄影作品______幅,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许可乙方使用上述摄影作品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使用许可的摄影作品:摄影作品______幅(见附件)。
二、乙方可以在宣传资料或各种媒体(报刊、杂志、电视等)上使用该作品以用于广告和宣传,并允许在乙方的互联网网站上使用该作品。乙方可以采用复制、展览、电视、录像、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
三、甲方许可乙方专有使用,乙方享有排他性权利,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不得与第三人签订使用许可合同,甲方亦不得以同样方式使用该作品。
四、乙方不得将甲方的摄影作品结集成书出版发行。
五、使用人可以在十年的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该作品。期间届满后,双方可以另行协商决定是否继签合同。
六、乙方应当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以奖金的形式一次性支付报酬______元。
七、违约责任
1.甲方确保许可使用的摄影作品无权利上的瑕疵,如果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摄影作品,如果超出本合同许可的方式、范围和时间使用摄影作品,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不对第三人擅自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侵犯甲方的著作权行为承担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