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招聘人才合同(二)(精选31篇)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寻访资料撰写猎聘职位报告;
2.乙方通过各种途径寻访接近达到标准的候选人;
3.乙方对圈定入围的候选人进行初次面试并甄选及评估测试,对有希望的候选人进行复试测评,选出符合甲方所列条件的候选人;
甲方:乙方:日期:
委托招聘人才合同(二) 篇24
甲方:
地址:
开户行:
帐号:
联系电话:
乙方:
开户行:
帐号:
联系电话: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招聘人员,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简介、招聘岗位职位描述、要求以及薪酬待遇等材料,填写《委托招聘单位登记表》(附件一);
二、本次招聘岗位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
招聘岗位详细情况见《委托招聘单位登记表》(附件一)。
三、费用结算方式如下:
(一)委托招聘服务费按委托招聘岗位逐个单独进行核算,服务费标准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二),本次委托招聘服务费总计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
(二)为使委托招聘服务顺利开展,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支付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作为乙方的委托招聘前期运作费用。
(三)甲方在乙方所推荐的岗位候选人后报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候选人上班确认书反馈至乙方,并按《招聘岗位一览表》中对应岗位的收费金额的 %,即人民币元(大写)作为预付款。
四、乙方在收到甲方所付的委托招聘前期运作费后,须在本协议期限内完成以下工作,否则甲方有权要求退回委托招聘前期运作费。
(一)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招聘信息资料后三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宁波人才网上发布甲方的委托招聘信息。
(二)乙方在协议期内,按照甲方提供的《委托招聘单位登记表》,以各种方式为甲方寻觅所需人才,至少推荐二名有意应聘且基本符合甲方招聘岗位要求的候选人。
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候选人的五个工作日内即应作出相应的取舍决定,并书面反馈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且不退还甲方所付的委托招聘前期运作费用。
六、在协议期限内, 如甲方未录用乙方推荐的候选人,则
(一)双方可另行书面约定协议顺延期。
(二)双方可终止协议时,乙方不退回委托招聘前期运作费。
七、乙方推荐候选人到甲方单位报到之日起十五天内,若甲方和候选人双方都表示满意,则本次委托招聘成功,甲方应根据《招聘岗位一览表》向乙方支付该岗位收费金额的%,即人民币__________ 元(大写)。如委托招聘不成功,乙方退回本第三条第(三)款约定的预付款。
八、委托招聘成功后,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须约定违约金)。录用人员在报到之日起因个人原因在一个月内离开甲方单位,乙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另外合适人选,如在15个工作日内未能提供合适人选,则退回后续费用的50%;因甲方单方面原因导致录用人员在一个月内离开甲方单位,则不退回该岗位收取的全部服务费用。
九、甲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单方录用乙方所推荐的候选人,否则视作委托招聘成功,向乙方双倍支付委托招聘费用。
十、保密
(一)乙方应对所签协议严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二)甲方应对所签协议严格保密,在未得到乙方书面同意前不能对乙方推荐的候选人作任何调查。
(三)甲方不得利用录用人员盗取原录用人员工作单位的商业秘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乙方配合甲方办好录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按正常的程序办好离职手续,录用人员在工作期间与甲方发生的各种劳动纠纷由甲方和该录用人员按有关法律法规解决,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十二、协议附件经甲乙双方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六十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五、本协议招聘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十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及经办人签字后开始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招聘人才合同(二) 篇25
委托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甲方需求,乙方接受委托,代甲方招聘所需人才。双方遵循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委托招聘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声明
本合同目的在于确定合作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第二条 甲方工作程序
1、甲方需向乙方提供经年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供乙方进行审核,并收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备案。
2、甲方需向乙方用书面形式提供相关企业资料。(主要包括:企业简介、历史背景、主营业务,经营发展趋向等资料)
3、甲方需向乙方用书面形式提供详细的岗位描述共(主要包括:职位名称及需求名额、工作职责、任职要求、工作目标、学历、薪酬结构等相关内容以及确定需求人数)甲方不得随意临时变更职位描述的各项条件,在必须变更的情况下,甲方应提前两天通知乙方以便进行更改。
4、在合作期内,甲方一经决定录用乙方推荐的候选人,应提供录用确认书予乙方。否则,乙方有权对该候选人进行其它推荐。
第三条 乙方工作程序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招聘资料与甲方共同讨论招聘职位的详细事宜(包括职位所需的技能、经验、对
候选人的性格要求、该职位在公司整体业务往来中的关系、权限、工作环境、职业报酬等一系列内容,由此撰写招聘职位描述),乙方按照职位描述进行招聘。
2、对收集到的简历进行整理、分类、筛选,安排候选人进行初次面试;对符合职位条件的候选人进行复试并确证其是否符合甲方的各项条件,并进行综合评定,供甲方参考。
3、将最佳候选人的个人详细资料提交甲方参考,资料包括对其经验的评价及对其性格、能力和潜质的看法;待甲方确定面试时间后安排甲方和候选人面谈。
4、协助聘用合同的最终签署。
5、乙方负责为甲方组织符合条件的合格人员,并协助甲方进行初次面试以及复试,并对员工提供的各项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查。
6、在 年 月日前,乙方应当按照附件中确定人数以及要求为甲方招聘合格的员工,所有员工经甲方复试合格后正式上岗试用;若到岗员工因自身原因或经试用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或违反甲方制度导致被解雇的,导致该岗位的空缺,不能算着乙方招聘到合格的员工,也不能算着乙方受托招聘所完成的数量。
7、在招聘过程中,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向所有应聘员工收取任何费用,或要求员工提供担保。
第四条 保证条款
1、自乙方推荐之候选人到甲方工作由于乙方所推荐候选人的自身原因或不称职而被甲方解雇的,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将在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为甲方另行招聘合格候选人,并经甲方复试合格后到职上岗。如乙方推荐的人员到甲方上班超过 个月而离职,乙方再做推荐,则甲方需另外付费。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所有人才资料,甲方需妥善保管;甲方不得以招聘或储备人才为名,将乙方提供的无关人才资料据为己有,或将人才资料泄露、转交给第三方使用。如有上述情况,甲方应无条件立即支付给乙方合同规定的双倍费用作为经济、信誉补偿金。
3、甲方应在候选人面试后一周内将面试意见及审核结果书面反馈给乙方,未反馈则视为被甲方录用。遇特殊情况时需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进行说明及提出新的时间限定经乙方认可。
第五条 收费条款
1、 经乙方招聘及推荐的候选人被甲方录用且工作满 个月,甲方需向乙方支付 元/人的服务费。
2、 费用支付:分 次支付完所有费用。在乙方向甲方成功招聘 人并在员工正式上岗后,甲方按照乙方招聘人数先行向乙方支付元/人的服务费;在员工到岗工作之日起第 月时,甲方按照乙方招聘人数另行向乙方支付元/人的服务费。方式为转帐支付或现金支付,延期支付需要承担相应利息,利率按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