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招聘人才合同(二)(精选31篇)
十三、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六十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五、本协议招聘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十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及经办人签字后开始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甲方:(盖章)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
委托招聘人才合同(二) 篇30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开展招聘业务,双方以"公平,公正,守信,诚意"为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1、在双方协议期限内,由乙方为甲方提供人员代理招聘服务。
2、代理招聘服务费为300元/人,支付方式为工作时间每满一个月支付100元/人,直至满三个月后支付完毕。以30日为月周期,不足25日无须支付服务费。
3、甲方应按实际岗位需求完整,并承诺工作内容、时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社会公德。因乙方系为甲方提供招聘代理服务,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如实提供应聘者资料,乙方对应聘者资料负有审查责任。因乙方为应聘者提供职介服务,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的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
4、甲方可与乙方商议每次代理的服务范围。甲方未与乙方商议的,即视作默认为委托乙方负责对应聘资料进行初步筛选。
5、甲乙双方在代理招聘期间应保持密切联系,甲方在委托代理招聘期间可向乙方了解应聘进展,乙方在代理甲方招聘过程中,有义务向甲方反馈招聘进展的情况,并提出调整应聘条件,岗位待遇等建议。
6、乙方可根据甲方商定的时间,地点,安排甲方与经乙方初步筛选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甲方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意向录用人员。
7、甲方对乙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面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录用的决定,并反馈给乙方,否则视作推荐成功。
8、甲方在录用人员后,应依法与所录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用工登记手续,缴纳工伤保险、支付劳动报酬。对甲方拒绝或拖延与所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用工登记手续,支付工资等的,一经查实,乙方有权拒绝继续代理发布招聘岗位。对情节严重的,乙方有权随时中止本协议。
9、甲方在录用人员后,应向乙方反馈录用人员的工作情况,以便乙方工作人员及时做好信息处理和回访工作。
10、乙方所进行的代理招聘地点范围不得在甲方所在地区(五区范围)。
11、对于因甲方岗位待遇前后不符,虚报工资等不诚信行为而造成求职者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12、本协议有效期自20_年6月13日20至20_年月31日。
1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1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委托招聘人才合同(二) 篇31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开展“委托招聘服务”代为搜寻企业所需人才。经双方友好协商,遵循合同法有关条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声明
本合同目的在于确定合作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就_________职位(详见《委托招聘服务登记表》)开展委托招聘服务,总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
2、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主要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章、授权委托书并填写《委托招聘服务登记表》。
3、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委托招聘服务登记表》在三个工作日内与企业联系,进一步明确要招聘的职位。
4、乙方通过人才资源网络等各种途径寻找接近达到标准的候选人。
5、乙方对这些候选人进行初次筛选。
6、乙方对圈定入围的候选人进行情况核实,但不对人选进行面试。乙方对人选的求职事实负责。
7、乙方在合同签定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不带任何联系方式的候选人简历发给甲方,甲方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并将确认结果返回给乙方。
8、乙方每次将最佳候选人简历以1:3的'数量提交给甲方。
9、乙方推荐的候选人简历经甲方确定适合人员及适合数量后,甲方一次性付清资费,乙方在款到当日(工作日)提供被确定人员的联系方式。
10、甲方应在候选人面试后一周内将面试意见及审核结果反馈给乙方。
11、本合同的服务资费不予退回。如遇面试后双方不满意,网站不重新推荐人选。
第三条双方承诺(以下“总服务费”系指原该《委托招聘服务合同》约定的总服务费)
1、乙方提供的人才资料,甲方需妥善保管,甲方不得将其以任何方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如有上述情况,一经核实,甲方应无条件给予乙方总服务费的五倍作为经济补偿。
2、乙方推荐给甲方并最终未被甲方正式录用的人才,自推荐之日起一年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录用其任职。否则甲方应在候选人上岗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给付乙方总服务费的五倍作为经济补偿。
3、乙方承诺在三年内对已成功推荐的人选不进行其它推荐,否则乙方补偿给甲方总服务费的五倍作为经济补偿。
4、乙方为甲方推荐的候选人,以甲方提供的《委托招聘服务登记表》为准。
5、甲乙双方必须对所签订合同严格保密,不得将其内容透露给第三方。
6、甲乙双方均对本合同内容完全了解并无异议。双方将遵守本合同中所有条款。
第四条免责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支持时,不应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对此表示认同。
第五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2、面试时如需要发生的应聘者差旅费,由甲方负责。
3、如果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面试,乙方推荐人选未能参加面试或者未能实际到岗,则服务时间顺延,乙方负责再次推荐合适的人选给甲方,直到完成服务为止。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章并乙方收到甲方总服务资费之日起,具法律效力。
第六条纠纷处理
当双方发生业务纠纷时,须本着友好发展的态度协商解决问题。如果无法协调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盖章):________________代表(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