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行业劳动聘用合同(精选33篇)
1、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或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3)因玩忽职守、营私舞弊或工作不负责任等原因,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
4)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并造成一定后果,根据公司条例予以辞退的;
5)乙方有正当理由,经甲方同意解除合同的;
6)被国家政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乙方患病不能从事本职工作的;
8)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整顿或者经营亏损,确需裁减人员并依法裁减人员的。
2、聘用合同期未满,乙方又没有违反或不履行合同的,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3、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4、乙方在合同期内,持正当理由,不愿继续在本企业工作时,可以提出辞职,经甲方批准后生效。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离职,甲方有权要求其返回工作岗位,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在经协商无效的情况下,均依照国家劳动争议处理规定执行。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网络行业劳动聘用合同 篇26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食堂管理,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营养计划,让学生人人能吃上午餐,更好地为全体学生服务,特制定食堂员工聘用合同书。
一、食堂员工职责:
1、上班作息时间及请假规定
(1)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开饭,认真做好开饭前的准备工作。上班时间不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2)因病、有事必须请假,不无故旷工。
(3)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学校的考核。
2、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认真做好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认真做到防尘、防蝇、防鼠,杜绝食物中毒和疾病传播。
(1)各种炊具、餐具应根据不同的情况特点,按不同的要求认真做好清洁消毒工作,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2)食堂物品(粮食、餐具、佐料、卫生洁具等)按规定地点摆放,做到整齐、有序。
(3)注意个人卫生,按时参加体检,持健康证上岗。做到五勤:勤洗手、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勤剪指甲。上班时间应统一穿厨师服,戴工作帽,服装整洁。
(4)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烹调间。
3、食物搭配、食物留样、及食品安全
(1)、食堂工人对学校采购的粮食、蔬菜,如有腐烂、霉烂现象或有异味等,应和主管领导联系,做出报废处理。
(2)、若因食堂工人对购买的食品或蔬菜类消毒不当而引发的学生食物中毒事件,食堂工人要付相应的责任。
4、爱护公物,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操作、使用食堂的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分管领导或校领导尽快加以解决。
5、配合学校做好饮食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6、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营私舞弊。
7、服从学校管理,严格执行食堂管理领导分工。完成本职工作和食堂管理领导临时安排的其他任务。
8、食堂固定资产不能挪为己用、借用。
二、乙方的工资待遇
乙方的`工资按每月1000元(壹仟圆整)付给(注:乙方工资待遇可由甲方根据工作量作适当的增、减调节)。本合同内乙方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生病药费自理,劳动保险将在试用期(一个月)满后结合本人的工作情况学校考虑为乙方购买劳动保险。
三、食堂工人人身安全
因个人原因(如对机器设备的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的自身伤害)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应由其本人负责。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注】对学校管理如不能遵守,或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合同,可在前一周内提出辞呈申请。如不按规定办理者,学校扣除离岗时最后一月的工资。如工作不负责任,完不成本合同所规定的工作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学校有权及时终止合同。合同期满后,学校视其本人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是否继续聘用。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20__年月日20__年月日
网络行业劳动聘用合同 篇27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 个月,合同期限为 个月。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三、工资待遇
第四条 甲方按照日薪制支付乙方工资,即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天,可以获得一天的劳动报酬。试用期内 元/天,正式聘用后 元/天。
第五条 甲方延月支付乙方工资。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七条 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五、劳动纪律
第八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当做到:
(一)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三)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
(四)爱护甲方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第九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法变更聘用合同。变更聘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法定程序,并向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后,确需裁减人员的。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解除乙方的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包括自伤、打架斗殴、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而致伤、致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以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甲方强迫乙方集资、入股或者缴纳风险抵押性财物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被宣告破产的;
2.甲方被依法解散或撤销的;
3.乙方死亡。
第十六条 除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延续聘用关系的,在合同期满前双方重新订立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