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合同(精选34篇)
4、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的,不经甲方同意,工期不能顺延。
5、 因业主方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经甲方同意,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条 关于工程质量和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双方确定的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在本次工程施工过程中,凡是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业主方的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5、在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图纸,乙方照图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改施工设
计。工程实施完毕后,甲方组织相关人员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无条件整改。
2、甲方须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费用,如甲方未履行相关义务,乙方有权利停止施工。
3、乙方必须保证在实施工程中实施安全管理。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4、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6、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7、乙方须每天晚上提交第二天工程进度计划于甲方相关人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0.1%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2、 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0.1%支付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原因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或解除合同。提出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的一方,应及时告知另一方,如另一方提出异议,应在原因消除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否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进行相应赔偿。
2、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其他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八条 争议解决及合同生效
1、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本合同在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司印章时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甲方:X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
地址: 邮编: 电话:028- 传真:028- 开户行: 帐 号:
签章日期:20xx年 月 日
乙方:装饰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开户行: 帐 号:
签章日期:20xx年 月 日
外包合同 篇18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揽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有关法律法规,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接制作甲方美术资源制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项目内容
甲方有意愿将所开发的项目《 》部分美术资源全部委托乙方承揽,并需符合设计要求及时间点要求。乙方有意愿对甲方委托的项目提供相关“服务”。
本协议所指“服务”是指本协议“附件一”中所描述的项目作品列表及相关要求。
甲方对于乙方所提供“服务”
的制作技术、风格、提交文件的格式等均有明确的要求,该等要求在本协议”附件一”中详细列明。且经双方协商达成共识,根据日常运作需求,甲方有权以提交”附件一|”的修订文件的形式修改技术规范,乙方对此应当接受并签署该修订文件。
第二条
交付时间
1.协议签订后,乙方即向甲方传达制作交付计划,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后,即开始制作。
2.接口人员安排:
双方应指派固定的接口人:
甲方接口人:
资源类:
商务类:
乙方接口人:
资源类:
商务类:
商务类:
邮件:
第三条
项目验收
1.验收标准:验收标准以本协议附件一约定为准。
2.验收时间:乙方应按照本协议附件一中的约定时间(年月日)以及交付方式,按时将甲方委托制作的美术作品交付给甲方。
3.修改反馈:
(1)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交付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完成作品的验收工作,包括风格和技术规范的验收;如有任何修改意见,须在第八(8)四(4)个工作日前向乙方提供完整的书面修改意见报告;乙方应在十五(15)个工作日内遵照甲方意见修改完成修改。如甲方在收到乙方美术作品后的八(8)四(4)个工作日仍未能给予修改意见的,除双方另有书面协议,否则应视为美术作品验收通过。
(2)乙方针对甲方所提供完整的书面修改意见进行修改。甲乙双方约定,在对乙方提交的作品进行验收的过程中,乙方对每项制作成品应该免费提供修改,直至验收通过。若甲方对与本协议下制作内容的风格提出进行较大的修改要求,致使乙方工作量增加5%以上,该修改需要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相关书面补充协议。
4.书面报告:本协议下的书面报告指任何以书面形式甲方对乙方所做出的审核验收结果报告。在本协议规定下,承认电子邮件与其它的书面形式,均应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审核验收人员:
第四条
项目费用
“附件一”所指美术外包项目费用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在本协议签署后,且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之日起的五(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协议下项目作品总费用的50%,即人民币元;(大
写:) ,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2)在乙方交付完成本协议下规定应交付的所有作品,且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之日起的五(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项目费用的50%,即人民币元;(大写:),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乙方指定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乙方交付的作品拥有著作权、所有权和使用权等相关权利,除非得到甲方授权,包括乙方在内的任何人均无权对该作品行使任何权利。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按质地交付作品,并在乙方递交作品的源文件确认通过并得到等金额发票之后,再支付每个节点的相应款项。
3.甲方需在项目开始前对技术规范进行确认,在乙方进行制作的过程中如果甲方提出的修改内容超出技术规范和原定需求内容而导致改动而使得乙方工作量增加5%(按每个作品制作的工作量为计算标准)以上的,双方将对费用另行协商,并签署相关的补充协议。
4.合作内容完全按照合同中的交付计划执行并通过后,甲方应按本协议第五条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及时地向乙方支付项目作品制作费用。
5.甲方如非由于不可抗力、乙方交付的产品质量问题和未及时交付产品的原因而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发生的一切费用。
6.提供需求说明与资源参考:美术外包内容的大类,甲方应提供一个样本作为乙方制作外包资源的标准参考。同时甲方还应向乙方提供美术资源的制作规范和样本参考、美术资源的任务说明、乙方在制作期间的作品反馈、必要的制作素材,以上信息全部以文档的形式呈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FTP管理权限,FTP作为乙方作品及甲方的反馈上传下载的唯一正规渠道。如双方遇到制作问题,可以通过腾讯QQ等网络交流软件即时交流,但所有网络交流软件不能作为文件传输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