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品牌代理合同范本(精选32篇)
第四条 总代理人的职责
4.1于本合同期内总代理人:
(1)必须努力与卖方洽谈,向卖方取得最好的价格及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便于委托人获得该项技术的转让并尽快签订许可证协议。
(2)在洽谈转让及引进该项技术的过程中,总代理人与卖方洽谈中若出现任何争议、分歧或僵局,应立刻向委托人提供有关争议、分歧或僵局之详情并就此事与委托人磋商。
(3)应采取确实有效的办法为委托人取得该项技术并签订许可证协议。
4.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
(1)除委托人指定的全权代理有关事项外,不得自命为委托人代理其他任何事项;或:
(2)以委托人的名义允诺或解决任何事宜,或以委托人的信用作担保,或代表委托人作出任何保证或陈述,或使委托人承担任何责任;或
(3)与卖方议定转让和获得该项技术的价格及有关条款和条件;或
(4)不论以任何方式从委托人处所获得的信息资料,皆属秘密,仅能为引进技术用,不得泄露。
第五条 委托人的职责
5.1当总代理人代表其委托人与卖方商定价格、条款和条件时,就有关问题提出要求时,委托人须立即向总代理人给予指示。
5.2委托人应及时满足总代理人的要求,向总代理人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便于总代理人与卖方洽商转让和获得该项技术。
第六条 佣金
6.1委托人同意支付给总代理人价格总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的佣金。佣金于许可证签署之日以美元支付。
第七条 终止协议
7.1如遇下列任何条件或情况时,委托人须以书面方式通知总代理人;按合同规定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或义务时,或当收到委托人就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的通知后的三十(30)天内,仍置之不理,立刻终止本合同对代理人的委托。
7.2按照本合同规定期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妨碍合同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7.3当届满和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时,按下述条款办理:
(1)总代理人应立即将持有与委托人业务有关的票据、备忘录、记录稿件或其他文件交还给委托人。
(2)按照本合同规定,于终止对总代理人委托的五(5)天内,委托人将佣金(按6.1条规定应支付尚未付清的部分佣金)支付给代理人。
7.4按本合同规定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届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本协议仍然予以履行或遵守其条款,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并付之实施。
第八条 分代理或转让
8.1非经委托人预先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将合同之任何义务或责任转让或转移给非经指定的分代理。不论是否经委托人同意,由总代理人委托的分代理,根据合同的规定,不得免除代理人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
8.2非经总代理人预先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予以转让或转移给他人。
8.3本合同对委托人、总代理人及各方指定的继承人均具有同等的约束力并确保实施。
第九条 修改
委托人与总代理人签订的委托引进技术合同,包括整个合同和备忘录,并将取代委托人与总代理人对该项引进技术以往的全部协议和安排,且后者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即告终止。除非经本合同当事人签署的书面通知,否则本合同不得作任何修改和变更。
第十条 适用的法律
本合同的一切条款是根据签字时________现行的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制订的。然而,在合同生效后,由于颁布了新的法律、法令、条例,或对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条例进行了修改,致使委托人和总代理人中任何一方的经济利益发生重大的变化,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合同的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1.1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委托人和总代理人友好协商解决。
11.2若协商不能解决,可在____调解,如调解无效,最终将在________根据国际的仲裁程序仲裁。
11.3在争执发生时及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问题外,委托人和总代理人都必须按本合同的规定继续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
11.4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委托人和总代理人都有约束力。仲裁费(不包括各聘请律师的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二条 语言
本合同以英文和中文书写,两种文字均为正式文本。
第十三条 通知
13.1凡有本合同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书信、电传、电报方式传递。
13.2凡有关通知、请求或其他书信往来,可用书信、电传、电报方式按对方所列地址寄至对方。
本合同的双方于首页所列日期签署,立此为据。
委托人:甲有限公司 总代理人: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通用品牌代理合同范本 篇32
制造商:(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商:(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指定区域独家代理甲方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1 代理权限
1.1 甲方授予乙方在 陕西省 范围内代理甲方现有系列产品,包括户外折叠椅、行军床、户外野营帐篷。甲方其他产品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纳入代理范围。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1.2 乙方只能在指定区域内销售,不得有任何向区域外销售的行为。
1.3 本合同生效后一年内,乙方成为甲方临时代理商。临时代理商除区域独家代理权外,享受同正式代理商一样的权利。甲、乙双方合作期满一年后,由甲方签发独家代理证书,自此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享受独家代理权。
1.4 乙方成为正式代理商后,在指定区域内为甲方唯一代理,甲方不得有其他代理商参与乙方竞争。
1.5 除非和甲方有事前协议,否则乙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外或虽属指定区域以内,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外的客户销售其代理的甲方产品。
1.6 除非和乙方有事前协议,否则甲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内、除乙方以外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出售由乙方代理的产品,也不得向那些虽属指定区域以外,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内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出售其由乙方代理的产品。
1.7 指定区域内,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产品设计,或委托其他厂商仿制甲方产品进行非法牟利,一经发现,甲方将无限期取消与乙方合作,并追诉乙方法律责任。
1.8 乙方作为甲方在指定区域内的独家代理,无论为何目的,乙方及其雇员均非甲方的代理人,无权代表甲方。
2 质量技术保证
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为符合生产质量技术规范的合格产品。如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达不到以上承诺,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所订产品。同时,因保管不善导致的货物发霉、生锈不在甲方质量技术保证范围内。
3 产品价格
3.1 代理产品的价格为甲方给代理商的最优惠的统一代理价格。甲方承诺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其价格具有市场竞争力,即与其他同类产品比较具有较高的性价比。由于甲方产品的最终销售由乙方实现,甲方将根据乙方及乙方用户的要求,针对每一类产品的具体要求,及时提供给乙方指导或参考性价格。乙方所指定的最终售价,原则上不应低于甲方报出的最低价格线(甲方同意的除外)。
3.2 在本协议签字之日,甲方须提交乙方壹份详细的产品价格清单,该清单包括甲方与乙方结算的最低价格及市场用户参考价格。
4 代理折扣及结算
4.1 如果是甲方与乙方用户直接签署供货及服务合同的,甲方根据合同价格、付款进度确定乙方的代理费用。在保证正常付款前提下代理费用计算方法为:
a) 合同额等于公司最低价:
代理费用=合同额a
b) 合同额高于公司最低价50%以内(含50%)
代理费用=最低价a+(合同额-最低价)b
c) 合同额高于公司最低价50%以上部分
代理费用=最低价a+(合同额-最低价)c
4.1.1根据乙方用户付款进度,甲方返还乙方相应的代理费用,返还进度如下:
a) 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30%以上,开始第一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一次返还:返还代理费总额的20%。
b) 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60%以上,开始第二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二次返还:返还代理费用总额的50%。
c) 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90%以上,开始第三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三次返还:返还至代理费总额的80%。
d) 第四次返还代理费用与用户合同余款同步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