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书范本(精选32篇)
(5)房屋租赁税费
(6)卫生费
(7)室内设施维修费
(8)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受转租人不得再次转租。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2、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3、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保税区工商局和房管所各一份。
甲方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鉴证机关(章)
20___年__月__日
商品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书范本 篇7
商品房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商品房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双方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中的未尽事宜补充约定如下:
第一条商品房价款
1、《商品房购销合同》第四条中的“商品房价款”仅指甲方实际收取的房屋价款金额,该款项中不包括配套设施费、公共维修资金、契税、办证费等税费。乙方享有的相关房价优惠、折扣冲抵房价等权益,在确定“商品房价款”前双方已结算完毕,甲方按照“商品房价款”的金额出具相关发票。
2、除《商品房购销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价款”外,乙方应在房屋交付之前向甲方支付房屋配套设施费、公共维修资金。
3、乙方委托甲方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应在房屋交付之前与甲方签署产权办理委托书,提供办理产权相关资料,并向甲方交纳契税、产权证印花税、产权证工本费、商品房购销合同印花税等税费,收费标准以实际支付时甲方交付房屋情况及政府相关规定为准。在甲方代办房屋产权手续后根据相关部门出具的收费凭证,多退少补。
第二条银行按揭
1、乙方选择以银行按揭贷款方式购房的,在乙方付清首付款后的7日内,乙方因国家信贷政策变更的原因,导致乙方未能通过贷款银行放审查,不能与贷款银行签订商品房按揭贷款合同,未取得或者未足额取得银行贷款的,乙方须在接到甲方或者银行的通知后30日内将尚欠甲方的购房款全部支付给甲方,或者乙方在接到甲方或者银行的通知后7日内申请办理退房手续;如乙方未按以上任何一种方式执行的,应承担《商品房购销合同》第八条约定的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税金及费用。
2、由于乙方未及时履行相关商品房按揭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导致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甲方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并有权解除《商品房购销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所涉房屋甲方有权收回并另行处置。乙方应按《商品房购销合同》第十三条约定承担责任和银行索赔,并应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和实现债权的各项费用。
3、本条所涉乙方应再付给甲方的房款,甲方可从应退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剩余款项(不计利息)退还乙方。
第三条房屋交接
1、《商品房购销合同》中的“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合格“是指房屋经甲方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验收合格。房屋取得上述单位验收签章的,即视为乙方所购的房屋已具备交付条件。
2、甲、乙双方确认,在乙方未向甲方足额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购房款(含银行发放的按揭贷款)、配套设施费、公共维护资金及委托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缴纳的契税、办证费等税费前,或因乙方原因没有及时偿还银行按揭贷款前,乙方无权要求甲方交付房屋,且甲方不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由此导致甲方无法交房的,乙方应按照《商品房购销合同》第十条约定承担责任。
第四条设计变更
1、甲方如对设计或规划进行重大变更,并导致房屋结构、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的,应在依法变更设计或规划后10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向甲方回复意见,逾期不回复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的设计或规划变更。乙方提出退房的,甲方应在双方确定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乙方已支付的购房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壹年期存款利率计算)退还乙方。
2、如果由于设计或者规划变更,导致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将乙方已支付的购房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壹年期存款利率计算)退还乙方,并且应按《商品房购销合同》第十三条第三款的约定承担责任。
3、供排水管道、供电线路、安防、绿化等房屋外部的规划设计及变更由甲方自行决定,甲方无需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
第五条广告宣传
甲方以电视、广播、报纸、户外路牌、车身广告、楼书、网络、楼盘模型、样板房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内容及其中所载户型、面积、编号、尺寸、功能说明、效果图等,仅作为要约邀请。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商品房购销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相关广告宣传资料中的景观效果、建筑物外立面及其色彩效果与实际建成后的景观、建筑物外立面材质及其色彩可能会有差别或局部调整,甲乙双方确认以实际交付现状为准。
第六条房屋的装饰、装修
1、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位置、外观。室内承重结构及楼板不得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