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月嫂保姆家政服务合同(精选34篇)
2、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三方月嫂保姆家政服务合同 篇20
甲方:(企业)
乙方:(雇主)
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为乙方派遣 级(初级、中级和高级)家政服务员 名,承担乙方的 类(A类:为一般家务;B类:为护理婴幼儿;C类:为护理老人;D类:为家庭护理病人;E类:为医院护理病人;F类:为 )工作,服务费为: 元人民币/月。
二、甲方所派遣的服务员若有慢性的`传染病或发生盗窃乙方财物而无法追回 (财物追回后原物归还乙方,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致使乙方受损; 甲方依据有关部门的证明予以乙方相应赔偿(盗窃由市公安局出具确凿证明,传染病由市传染病医院出具证明)。
三、 甲方负责服务员的日常管理和培训工作,每月老师上门家访:指导服务员工作、收取服务费,对乙方提出的相关服务质量问题, 甲方负责指导并监督服务员予以改进。
四、乙方每月安排服务员休息 天并保证其食宿,给予服务员每日夜眠时间达8小时; 乙方若不能保证服务员的休息,每天应给予其日工资的 倍加班补助。
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唆使服务员脱离甲方管理; 2.乙方成员中有传染病人而隐瞒不报;
3.未按时交纳服务费; 4.乙方住址变更后两日内未通报甲方或私自将服务员带到外地;
5.工作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刁难、虐待或打骂服务员行为。
注:符合以上任何一条,乙方保证金均作为违约金处理。发生第2条问题并导致服务员染病时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六、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乙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特殊情况,如:被护理的老人或病人去世; 2.服务员发生盗窃行为或有传染病;
3.调换服务员间隔 0个工作日无替换服务员到岗工作;
4.服务员在适应期后(上岗 5天后)仍不能相对独立完成工作,且甲方予以调换3人仍未达相应级别服务员标准;5.服务员刁难、虐待或打骂乙方成员。
注:符合以上任何一条, 乙方均可提出解除合同;若发生第2条问题, 甲方无条件退还问题发生日之当月服务费。
七、服务费每月实行预交方式, 乙方需提前 至 0天预交下月服务费, 乙方若不按时交费 (甲方未上门收费除外), 甲方将调回服务员,合同自行解除,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
八、乙方对服务员的安全负责, 不得让服务员违规工作,如:在无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让服务员爬到阳台外擦玻璃,致使服务员发生意外, 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九、本合同期满即行终止, 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持本合同和保证金收据原件并将服务员送交甲方后, 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甲方全额退还保证金,但登记费和甲方留档材料不予退还;解除合同时乙方如无法向甲方提交保证金收据原件, 无论何种方式保
证金均不予退还(合同期满乙方若需继续聘用服务员, 应在合同期满前通知甲方)。
十、本合同并雇主指南均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合同有效期为:
三方月嫂保姆家政服务合同 篇21
甲方(雇主):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家政服务员)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基础上就家政服务的相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经甲方挑选,丙方推荐,甲方自愿选择乙方提供家政服务,乙方自愿承担甲方的第_______项家政服务:
1、做家务
2、辅助带孩子
3、全职带孩子
4、照顾能自理老人
5、照顾半自理老人
6、照顾不能自理老人
7、照顾病人
8、饲养宠物
9、公司做饭
10、接送孩子
11、产妇及新生儿服务。
第二条 住家类型:
1、住家;
2、不住家(工作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服务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服务时间:
1、丙方为甲方服务期限: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限: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条 乙方工资:
每月__________元。
第六条 乙方休息:
每月________天。
第七条 乙方加班:
每月休息日加班甲方付乙方1倍工资,春节3天法定假日加班,付2倍工资,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假日加班,付______倍工资。
第八条 工资代发:
1、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每月____日以前将乙方工资款打入丙方账户,丙方每月15日为甲方代发工资。
2、合同终止或结束,乙方凭客户签字的服务单到丙方领取最后一个月工资。
3、合同尚未结束,乙方要求离岗,甲方不得未经丙方同意擅自给乙方发工资,甲方由于擅自给乙方发工资给丙方造成损失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服务费用:
合同签订之日每月五号甲方需要向丙方支付乙方工资,由丙方为乙方代发工资。
第十条 乙方体检:
若甲方对乙方的健康情况有异议,可要求乙方重新体检。如体检合格,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乙方变更:
甲、丙双方就变更乙方意向达成一致后,丙方重新委派经甲方认可的家政服务员,甲乙丙三方必须重新签订合同。未能及时签订新合同,旧合同仍然继续履行,只是乙方主体已变更。如调换乙方工资数额有差异,或甲方不给丙方不足部分,或丙方退给甲方多余部分。
第十二条 上门服务:
甲方提出换人或退款,要求丙方工作人员上门服务的,甲方必须支付丙方上门服务费______元,视距离远近而定。乙方提出离岗导致甲方换人而发生的上门服务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家政保险:
甲乙双方视情况购买家政保险。如果甲乙双方拒绝购买家政保险,服务期间内造成的甲方或乙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均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续签合同:
合同结束7天之前,如果乙方仍在为甲方服务,甲乙丙三方应在此合同结束之前续签合同,否则此合同自动延续,甲方应及时向丙方预付乙方工资。
第十五条 住家条件:
如果乙方住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其一般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伙食,为其提供适当和安全的居住场所,不得安排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甲方无法提供上述住家条件,乙方有权选择离岗,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样,甲方也无权向丙方主张赔偿权利。
第十六条 权利义务:
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书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说明对乙方的具体要求,以及与乙方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传染病人等)。
2、合同期内,甲方如对乙方的服务项目或服务类别要求改变,应与乙方协商,并适当调整工资报酬。
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在其住宅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由甲方与乙方约定。
4、甲方有权以合法方式追究乙方因其责任造成损失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但不得采取搜身、扣押钱物、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以及殴打、威逼等非法方式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