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月嫂保姆家政服务合同(精选34篇)
第十八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一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四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三方月嫂保姆家政服务合同 篇24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 合同工作内容
1、合同范围:
2、工作内容: 甲方机房设备的日常点巡检、维护保养、调试、操作、突发故障维修等工作。
二、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圆整。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一次性付清。
二、服务内容
第一条:可用性保证
3、“可用性”是指甲方所外包服务内的服务器能正常运转,正常为甲方提供不间断的应用服务。
4、乙方保证甲方的系统可用度为99%,即每月的“不可用”时间不能超过8个小时
5、乙方如果在任何一个月不能达到
第一条
第二款规定的服务品质,同时经证明责任不属于甲方非违规操作,乙方将免收甲方一个月费用。
6、乙方可根据甲方要求,为其计算每月的系统“不可用”时间,但不包括以及以下情况导致甲方系统“不可用”的情况。
4.1 乙方经甲方的同意进行系统维护所引起的;
4.2 任何由甲方的电路或设备所引起的;
4.3 甲方的应用程序或错误操作引起的;
4.4 甲方的疏忽或由甲方授权乙方操作所引起的;
4.5 由不可抗力的情况引起的。
第二条:安全性保证 乙方从以下几个方面体现安全性保证的品质。
1、员工管理:乙方和每位员工签订正规的劳动保密协议,根据甲方的机房系统特点,指定经验丰富资深的技术工程师为其长期服务,以保证信息管理上的安全。
2、系统管理:乙方将根据甲方的机房系统,进行安全系统评估,提供量身定做的安全管理建议。根据甲方使用者的不同给出分等级的操作权限,其中包括设备安臵、机房出入、帐号管理、报警机制、历史记录管理等措施。
3、安全维护:乙方有责任对甲方的系统安全进行维护,保证安全系统的正常运转。
4、以上向甲方提交的相关文档除维护日志外,其他的将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给甲方。
第三条:客户服务代表保证
1、 乙方向甲方指定一名常驻服务代表,所有相关事宜由服务代表代为联系,服务代表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1.1 服务咨询;
1.2 外包服务工作受理及工作情况汇报;
1.3 帮助甲方协调乙方人员调动或厂商关系;
1.4 服务变更及工作情况汇报;
1.5 服务请求受理;
1.6 乙方的优惠政策及消息通报;
2、 乙方服务代表提供每个工作日8个小时的服务,自早9点-17点。
第四条:技术支持保证
1、 乙方保证自始至终将为甲方提供技术经验丰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技术服务工程师;
2、 乙方技术支持每天24个小时,每周7天,每年____日受理服务;
3、 乙方响应服务时间2个小时,技术支持为远程支持和现场支持两种模式;
4、 解决甲方问题时间根据
第一条“可用性”而定,但每次不应超过8个小时;
5、 方将为甲方开通一条技术服务热线,并保证该热线有专人接听;
第五条:意见反馈、投诉
1、 乙方开通总经理投诉热线和邮箱,甲方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对乙方某个员工就如下问题进行投诉:
1.1
1.2
1.3 服务态度; 技术服务能力; 工作完成质量;
2、 乙方设立投诉专线(
), 投诉邮箱。
3、 乙方在受理甲方投诉后的8个小时内向甲方提供一份书面形式的投诉处理情况报告。
第六条:不可抗力因素
1、本协议中规定的不可抗力包括:
1.1
1.2
1.3
1.4 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 战争、罢工、停电、政府行为; 设备停产而厂家无法提供替换设备; 设备被人为破坏或设备因调试、扩容而引起的中断;
2、当由于上述不可抗力因素而使乙方无法履行保证时,乙方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