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聘用合同(精选33篇)
一、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下列人事代理项目:
1、人事政策咨询;
2、人事规划设计;
3、人才招聘引进;
4、毕业生人事代理;
5、人事档案保管;
6、流动人员人事关系接转;
7、协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评审;
8、协助申报参加全国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报名考试;
9、档案工资调整;
10、代办失业、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11、代办集体户口落户;
12、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13、聘用合同鉴证;
14、代办出国(出境)政审;
15、协调流动争议。
二、乙方认定,甲方为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条中所列第□□□□□□□□□□□□□□□等项的人事代理服务。
三、代理期限:
本人事代理合同属无固定期限。若需终止人事代理合同,乙方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人事代理合同。
四、甲方有以下责任:
1、甲方以党和国家人事工作方针政策的有关规定为依据,承担乙方要求人事代理项目的具体义务;
2、甲方认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项目中规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甲方尽可能为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关的工作方便。
五、乙方有以下责任:
1、提供委托书面申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代理人员名册和人事档案等材料;
2、有专(兼)职人员与甲方联系人事代理业务;
3、营业执照变更或停、歇业等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办理有关手续;
4、按时缴纳人事代理费。费用结算时间为每年 月份。
六、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事代理合同规定项目以外的其他管理责任。
七、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
2、
3、
八、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双方履行签约手续。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人事代理聘用合同 篇25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人发〔1996〕118号")和《安徽省人事代理办法(试行)》(安徽省人事厅"皖人发〔1997〕76号")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现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同志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关系,经三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负责为被代理人代管人事档案、接转人事关系;根据实际需要,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有关证明材料;按现行人事政策为乙方办理转正定级、档案工资调整、年度考核和报考研究生政审、工龄计算、工作身份认定等手续;办理职称资格考评归口申报和证书发放;代理党组织关系、户籍关系等;办理聘用合同签证等。
二、乙方负责移交或协助移交被代理人完整的人事档案,并及时提供应该归并人事档案的`有关书面材料。
三、乙方或被代理人按规定向甲方缴纳人事代理服务费每年______元。
四、乙方或被代理人超过一年不缴纳代理费的,甲方有权中止有关代理服务,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或被代理人承担。
五、乙方与被代理人发生聘用(劳动)合同纠纷,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六、甲方不负责被代理人失业期间的一切劳保福利待遇。
七、乙方应与被代理人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用(劳动)合同解除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的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
八、被代理人与乙方解除或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并经书面告知甲方后,则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终止则由被代理人个人委托甲方代理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或按规定将人事档案转出本中心。
九、被代理人员在代理期间要求将档案转出本中心的,须经乙方同意后方可转档。
十、本合同有效期年,自___日起,至____月____日止,经三方签字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如需变更,须经三方协商同意。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被代理人各执一份。本合同须妥善保管,办理相关人事代理服务时需出示本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人事代理聘用合同 篇26
合同编号:
存档编号:
人事代理合同书
(个人委托)
甲方:额敏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乙方(委托个人):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合同如下。(其中,因自动离职、除名等失去就业身份的,未经身份认定或未输就业手续前,本合同中与就业身份有关的管理内容无效。)
一、乙方自愿委托甲方代办人事代理有关服务。
二、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生效之日起到 年 月日止。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未明确解除本合同,且乙方未办理档案转出手续的,视为乙方继续接受甲方代办的人事代理服务。
三、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为乙方提供办理人事关系挂靠等人事代理服务,有关职责和服务内容如下:
1、发函调档案,接转人事关系、工资关系。
2、保存乙方的档案材料,负责其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鉴别、归档。
3、保留乙方的人事关系和原有就业身份,负责其干部统计,按有关规定计算工龄。
4、保留乙方的工资关系,按国家调资规定办理工资调整登记(档案工资),存入乙方档案。
5、按规定为乙方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甲方每年进行一至二次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包括高、中、初级),乙方须主动于每年5月底或10月底前将全部申报材料送到甲方。其他系列的申报材料应根据相关部门每年具体要求上报,由甲方分批送相应的评委会评审。
四、乙方的责任义务:
1、按时按规定向甲方交纳管理费用。其中人事关系挂靠,每人每月 元,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支付办法:存档时一次交清不少
于12个月的管理费,以后在到期之月的次月内乙方主动到甲方交清不少于12个月的管理费,以此类推。如推迟交费,每推迟一月,乙方增交滞纳金10元。第一年内终止本合同的,所交一年的人事代理费不退(如今后上级有新收费标准,按新标准执行)。未交足管理费的,甲方不提供有关服务。
2、职称评审、年度工作考核及其它需装入档案的材料乙方应主动按时申报和归档;管理费乙方应主动按时交付,甲方均不另行通知。
3、在人事代理期间,乙方应认真发行本合同约定,遵守国家和我市的人事政策及相关管理规定;在办理相关手续时,乙方应按人事管理规定出具所需证明。如因乙方手续不全而导致部分或全部人事代理服务无法提供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代理期间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病、残、伤亡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负。
5、乙方的人事、工资关系和档案转出时,必须交回本合同,遗失者由本人写遗失证明声明作废。
五、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下可以终止:
1、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
2、一方有违约行为,给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对方要求解除合同;
3、乙方转出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
4、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自签章之日起生效。乙方委托他人代签,具有同等效力。
七、其他说明: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签人姓名:
负责人签字:
与乙方关系: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订
人事代理聘用合同 篇27
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浙江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人事代理合同如下:
一、乙方因(未就业、辞职、辞退、终止、提前解除劳动关系、除名、自动离职、自费出国留学或 )原因,拟委托甲方代理本人的人事关系及档案。
二、乙方按有关规定办妥人事关系及档案转移手续,并向甲方提交必要的`有关材料。如有需要,甲方可以帮助乙方发函至乙方档案所在单位将乙方人事档案调入甲方。
三、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下列人事代理项目:
1.人事政策咨询;
2.人事档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