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商铺租赁合同(通用31篇)
(二)严格遵守国家消防安全及社会治安管理的有关条例。
(三)作为独立的经营主体,乙方有义务及时办理工商及税务的相关手续,并按时上缴相关的费用,守法经营。
第六条 商铺的退还
(一)乙方应于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后5日内,将商铺按照双方的约定交还甲方。
(二)商铺内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的可移动设施、设备、物品,乙方须在自合同解除之日起或合同期满后3日内清理完毕。
(三)甲、乙双方各自经营的债权债务归双方各自承担。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一)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商铺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三天内,未作出购买商铺的书面表示,视为乙方放弃该项权利,甲方有权不再征求乙方的同意而将商铺所有权转让。但应在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书面通知乙方,所有权转让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由新的业主承接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二)本合同履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经营场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但须在租期届满前60日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定租赁合同,否则优先承租权自然消失。
(三)本合同履行期间,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方可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及赔偿
(一)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将本合同项下的商铺交由乙方管理使用,如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后未向开发商按时接收商铺致使乙方不能使用的,或拒绝向乙方交付商铺的,将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乙方违约金,按甲方购买本商铺总价的10%并乘以三年计算。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单方面在法律无规定之情形和本合同无约定之情形下提前收回出租的商铺,或者向乙方要求解除、终止本合同的;
2、甲方因个人原因被司法机关追究,导致出租商铺被查封、冻结,拍卖或变卖的;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单方面在法律无规定之情形和本合同无约定之情形下终止合同,否则甲方有权以任何方式收回商铺另行处理
第九条 免责条件
(一)倘若因不可抗拒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暴风雨、火灾、战争动乱或其他自然灾害,使商铺严重损毁,且使双方无法履行本合同条款,则任何一方均可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二)市政建设或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征收已租赁的经营场地,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一)双方可就未尽事宜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冲突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二)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终止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布的法律。
(三)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其它
(一) 其他有关规定、约定以《物业管理协议》的规则、规范为准,但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营业及安全。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商铺租赁合同 篇10
__(项目)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管理的各项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接受当地房地产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一、甲方同意将坐落在__区 路 街 号 铺位出租给乙方作商业用途使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分摊共同面积 平方米。
二、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租赁期限
月租金额(人民币)
小写
大写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的第 日前按 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三、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元保证金,并按照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使用商铺,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本金无息退还乙方。
四、在租赁期内,甲方承担下列责任:
1、依合同将商铺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交付商铺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1.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负责对商铺定期安全检查,承担商铺主体结构自然损坏的维修费用,如因商铺维修须乙方临时搬迁时,甲方应与乙方签订回迁协议;如因甲方维修责任而延误商铺维修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应由甲方负责赔偿。
3、租赁期间转让该商铺时,须提前1~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商铺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4、租赁期内,甲方如须提前解除或变更合同,应事前征得乙方同意。
五、租赁期内,乙方负责承担下列责任: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逾期十五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商铺。
2、严格按商铺使用性质使用该商铺,乙方擅自改变商铺的用途,甲方可不经乙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随时收回商铺。
3、因使用需要对商铺进行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室内装修或增加设备,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订立书面协议,并按规定重新议定租金,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
4、将商铺转租、分租的,适用以下第 点:
(1)不得将商铺转租或分租。如违反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商铺使用权。本合同在转租或分租之日起解除,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同意将商铺转租或分租。必须签定转租合同,重新设定租金和其它合同条款,并办理租赁登记手续。
5、爱护和正常使用商铺及其设备,发现商铺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因乙方过错延误维修而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使用商铺不当或者人为造成商铺损坏的,应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6、乙方在承租的商铺内需要安装或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时,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
7、注意防火安全,不得在商铺内非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如因乙方违反本项规定而造成的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8、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事前告知并征得甲方同意。
9、租赁期届满且甲方要求收回商铺或解除合同之日,应交回原承租商铺和设备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商铺,应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订合同。
10、在租赁期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者违反房地产租赁管理法律、法规,另一方有权依法提前解除本合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租赁期届满,甲乙双方未续定合同且甲方要求收回商铺,乙方逾期不交出承租商铺的,甲方除限期乙方迁出和补交占用期租金外,并有权按占用期内租金总额的100%收取违约金。
3、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没有法定或约定的理由而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并有权按租赁有续期内租金总额的100%收取违约金。
七、违约金、赔偿金应在确定责任后十日内付清,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全额0.5%支付滞纳金。
八、在租赁期内,经安全鉴定部门鉴定商铺不符合安全使用标准的,租赁合同自然终止,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九、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在协商与诉讼期间,双方均不得采用任何方式威迫对方。
十一、上述商铺在租赁期内,需要交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但内容不得违反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法律和法规。如与本合同有抵触且补充协议中不作注明的,以本《租赁合同》为准。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