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z9范文网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合同范本

合同范本

农村商铺租赁合同(通用31篇)

2024-03-19 21:42:05合同范本打印
农村商铺租赁合同(通用31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将产权属自己的_______铺位(_________)租给乙方使用。....

  6.8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整体营销及促销活动安排甲方策划的营销活动,事先必须与乙方协商,甲方将考虑大多数乙方的意见,确保营销方案,乙方必须配合,并承担相应费用,部分整体广告宣传费用以及甲方发起的或乙方建议甲方认可的大型促销或公益活动的宣传运作费用,甲、乙双方按个案另行协商费用承担办法,甲方不得在乙方事先不知情的情况下,从承包经营销售款中扣取任何额外费用。

  6.9甲方可根据经营情况对商场商品布局及经营场地进行调整,乙方须配合并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前双方可另行签订本合同。

  第七条 营业秩序管理

  7.1甲方负责提供营业场所的正常经营环境,并负责提供水、电、空调、排风等设施的正常运作。除公共用电外需另加电量的由乙方提供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7.2乙方自行聘用导购员( )名,按国家劳动法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形成劳动合同关系(聘用合同交一份给甲方保存),并同意委托甲方管理。甲方代乙方发放工资,然后在乙方货款中扣回,乙方及其聘用人员均不与甲方产生劳动合同关系。聘用导购员须上报甲方确认再办理有关手续并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不得委派不签劳动合同的导购员上岗,如检查发现,每次罚款100元,乙方保证所派导购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和严格遵守商场各项规章制度,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违规行为进行处理,乙方必须无条件的配合。

  7.3必须保证按《劳动法》履行用工手续,按时支付导购工资和法定的福利待遇;因专柜导购引起的劳资纠纷,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销售款中扣除。

  7.4乙方委派驻场导购须着甲方统一的员工制服,佩戴统一工牌方可上岗工作,但制服、工牌费用由乙方承担。

  7.5乙方在经营中,应遵纪守法,遵守“顾客第一、服务第一”的行业道德准则,自觉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及第三者信誉影响、经济损失及人身伤害的,概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7.6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场地之设备(包括消防设备)、设施等的损失,均须照价赔偿,并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有关责任。

  7.7乙方在经营中所发生之债权、债务及纠纷、诉讼等,概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将经营设施、场地和商品向任何单位或个人作抵押、担保、转租、变相转借、转让,否则作违法处理,乙方行为不具法律效力。乙方违法反本条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转租须经甲方批准,甲方收取转租费 元整。

  7.8合同铺位面积一经确定,乙方不得随意占用公共区域和甲方其他权属营业场所的区域,动用公共区域和甲方未租赁的营业场所和甲方权属场所区域的,进行书面警告制止,制止无效,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缴罚金。

  7.9甲方统一受理顾客退换货。顾客退换货如符合甲方退换货条约规定的,乙方必须无条件协助办理,并承担所提供商品的退换货责任。

  7.10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按时营业,不得延迟营业及提前停业,营业时间按甲方统一规定,统一营业,统一停业。如有违反,则按甲方营运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11乙方退出经营场地时,应按甲方有关程序办理退场手续,乙方不可撤除场地内的固定装修,场内货物、柜台及设施撤退应及时,但不应破坏原有设施及影响甲方正常营业。因乙方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向乙方追偿。

  7.12为保证和维护商场的整体利益,做好消防工作,严禁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拉电线、增加电器容量、在商场内烹饪、烤火、增加其他设施,如有违反,书面警告制止无效,处以罚金500元;两次以上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根据事件的轻重,终止合同。

  第八条 运营管理费

  8.1 运营管理费按建筑面积15元/㎡执行,运营管理费包含空调、公共水电、运营推广等费用,但不含专柜自行使用的水电费用。

  第九条 广告管理

  9.1 商场内公共区域、路牌等广告位的所有权全部归属甲方,并归甲方指定部门统一管理,由甲方指定部门决定自行安装或有偿提供使用。该商铺的外立面的广告宣传方案需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实施。

  第十条 房屋装修和维修

  10.1 房屋装修前,乙方应到甲方指定的部门或物业服务公司办理相关装修手续后才能进行房屋装修。乙方对房屋的装修应符合消防、规划的要求,装修完成后,经物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未能通过消防、规划以及物业主管部门的验收合格,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还须承担整改至合格的义务,且赔偿因此给甲方带来的相应经济损失。

  10.2 租赁期内,如因房屋主体结构损坏而导致房屋维修、公共区域维修等原因导致乙方房屋停止或无法正常经营的,甲方按照实际影响天数和当月租金标准(日租金为月租金除以30天),免除乙方下一期相应金额的租金。但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自然灾害等)导致的,双方各自承担各自的损失,互不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10.3 租赁期内,如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损坏房屋结构,乙方负责房屋的维修及恢复原状的一切费用,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如甲方在告知乙方后次日,乙方无力或依然没有开始维修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他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耽误的租期/免租期损失由乙方承担。

  10.4 乙方装修、改造及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等,不得影响其他相关联商铺的使用,或功能,否则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责任。

  10.5 装修作业应尽量封闭作业,装修过程中不得产生较大的噪声,粉尘、刺激性气味,不得在该商铺外的共用部分堆放装修材料及作业产生的废弃物等。装修期间不能干扰或影响邻近商铺的使用。

  10.6 装修期内,乙方应当依约承担该房屋发生的水、电等费用。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装修期不因任何原因而延长。乙方应在装修期内完成装修、通过甲方及政府部门(如需)验收、具备合法开业条件。

  第十一条 开业和营业时间

  11.1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日期前开业。每逾期一天,甲方收取100元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1.2乙方应当按照商场规定的营业时间开展商业活动,不得随意延长或缩短营业时间(特殊情况除外,但需经甲方同意),如有违反甲方收取100元违约金,当月违反规定10天,或一年累计违反规定3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2.1 乙方承诺自愿永久放弃作为承租人对该商铺的优先购买权。租赁期内,甲方确保乙方不因房屋的出售而影响乙方在租赁期限内的合法使用权。如因甲方出售该商铺而导致乙方丧失对该商铺的使用权,甲方除按履约保证金的双倍赔偿外,还须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12.2 乙方在租赁期限届满时,如该商铺仍归甲方所有的情况下,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12.3 租赁期内,乙方不可私下转租该商铺。如需提前终止租赁合作,需向甲方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终止租赁合同手续。

  12.4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规定,不得进行非法经营活动,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或规定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12.5 除房屋主体结构自然损坏由甲方维修并承担费用外,房屋其他部位、设施设备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公共设施设备及场地的维修按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12.6双方的联系地址和电话以本合同所标明的为准,任何一方地址、联系人或电话变化均需书面告知对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负责。一般双方以电话方式交流联系,如出现电话联系不上,一方按对方书面地址,通过挂号信邮寄方式投递成功后,无论对方能否收到或拒收与否,即视为履行完义务,不再视为过错方。

  12.7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13.1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无法按约定履行合同导致另一方依法解除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与履约保证金等额的罚金,如罚金不足以弥补损失,违约方还应赔偿相应损失。

  13.2凡乙方向甲方支付应交各种费用(含应交的租金、运营管理费以及违约罚金、甲方垫付的有关费用等),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未付费用总额1%的违约金;延迟支付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停止供应水电,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延迟支付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此种情况乙方须按履约保证金的三倍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解除合同违约金,同时乙方已经缴纳的租金、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等均不予退还;如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不解除合同的,则每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所交履约保证金等金额的违约金。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