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产品采购合同(精选34篇)
(二)到厂市场价:双方必须按上述到厂保护价的数量交售完毕才可按到厂市场价结算。双方约定按下列条件确定市场价格:在交售产品时,如当天_________水产品批发市场同一规格产品价格的平均价高于保护价时,按平均价结算;若低于保护价的,按保护价结算。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时间
(一)交货方式:
(二)交货地点:
(三)交货时间:
五、捕捞、运输方式以及费用承担
(一)捕捞方式:在交售水产品期间,甲方凭乙方发出的捕捞通知单的要求由□甲方自行捕捞、□乙方雇人捕捞。
(二)运输方式:由□甲方自行运送、□乙方派车运送。
(三)捕捞和运输费用承担:
六、水产品养殖要求及双方协作关系
(一)水产养殖的管理要求
1、养殖场地通过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产品通过无公害认证;
2、领取了水域滩涂养殖证等相关证照;
3、遵守《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农业部31号令),规范使用养殖投入物,使用健壮、不带病原的良种苗种,使用不含激素饲料,不使用违禁药物;
4、遵守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其他有关规定。
(二)双方协作关系
1、种苗扶持:甲方如需要乙方提供种苗的,乙方可提供符合标准的良种种苗给甲方养殖,种苗品种、数量、价格(成本价)、交付地点及期限_________,种苗由乙方负责运送、费用由_________方负责。
2、饲料扶持:甲方如需要乙方提供饲料的,乙方可按要求提供一定数量的符合标准的优质饲料给甲方使用,饲料名称、数量、价格(成本价),交付时间及地点:_________。
3、其他扶持物资:
4、种苗、饲料以及其他扶持物资成本价计算:
5、甲乙双方在约定交售水产品前20天,应相互沟通。如因特殊原因推迟捕捞或“休药期”未满等原因,甲方应预先报告乙方作相应调整。
6、如水产品检验检疫未达标,甲方应预先与乙方磋商更改交售时间;
7、甲方发现乙方扶持物资有问题,应主动与乙方磋商解决办法;
8、种苗、饲料等扶持物资的款项(不计利息)由乙方从甲方水产品款项中抵扣。
七、结算方式和期限按本合同第二条交售价格实行二次结算,水产品交付后___天内按到厂保护价结算,达到约定得保护价数量后按市场平均价结算,第二次结算时间由甲、乙双方约定: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养殖和交售水产品或因甲方原因导致水产品检验检疫未达标而不能交售的,向乙方支付不履行合同部分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返还乙方扶持款及同期的银行利息;如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需承担乙方扶持款同期的银行利息;因甲方原因导致水产品检疫检验未达标而延期交售的,按延期交售部分价款_________/天支付乙方违约金。
2、未按乙方捕捞通知单捕捞,致使乙方派车到约定地点而无货可收的,应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运费;
3、未按乙方捕捞通知单要求,超捕或欠捞部分在计划内_________%以上的,应承担违约部分_________%的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1、拒收应收购水产品的,除向甲方支付拒收部分水产品价款_________%违约金、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经济损失外,无权要求甲方归还扶持款。
2、属于乙方承运或请车代运的,在运输途中造成水产品丢失的,应偿付甲方实际损失。
3、逾期支付货款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逾期付款的规定支付滞纳金。
4、擅自在货款中代扣甲方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费用的,应双倍返还甲方。
5、如因扶持物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养殖失收或欠收的,要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并扣减相应部分的扶持款。
九、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期限本合同有限期限为______,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合同法》等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附后。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____份;合同副本一份,送_________备案。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农村产品采购合同 篇10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甲方将 设备的提供、安装、调试、以及验收工程承包给乙方,为保证该工程按期、保质完成,明确双方职责,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2. 工程名称:设备提供、安装、施工合同。
3. 施工范围:
4. 工程地点:
5. 工 期:
4.1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 天
4.2甲乙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及各项控制工期时,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下雨、台风、高温天气及节假日等因素,(除本合同定义的不可抗因素外)。甲方提出的合理的赶工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完成,甲方不再支付赶工费用。
4.3 如乙方未在4.1条给定工期内完成本工程并通过甲方全面验收,每延期一天,乙方将承担本合同价款的1‰违约金。
4.4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停水、停电(连续停水、停电超8小时)等不可抗的因素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顺延时间以甲方项目部签字为准。因乙方原因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4.5暂停施工
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全部或局部工程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h内提出书面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成工程直至甲方下达进一步的指令。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5. 合同价款(最终决价):
本合同属于 合同,合同金额为: 元整(¥ 元)人民币。 乙方不得以图纸、报价清单或未说明之项作为追加工程款的依据。
第二条 工程款支付
按合同当期进度可请款日期定为每月20日送请款单至工程部审核,次月30日为公司付款日期。
1.第一期为本工程预付款为总价的 %(即元)。
2.第二期为乙方施工完毕,经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的%(即元整)。
3.第三期为保留款%(即 万元整)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为年,期满如无质量问题全额付清。【保修金不计利息】。
第三条 甲乙方驻工地代表
1. 甲方项目负责人:
2. 乙方项目负责人:
3. 工程甲方代表 : 负责施工全过程工程质量检查。
第四条 甲方工作
1. 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要求:甲方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安全监护、安全交底等相关手续。
2. 负责组织甲方规划部、工程部、政府主管部门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质量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3. 根据乙方申报的开竣工报告,确定开竣工时间。
4.乙方送请款单以及相应证明文件齐全,甲方应按时付款。如甲方延迟当期付款金额,按当期金额月利率的1%利息作为违约金;乙方应按时保量的将后期工程完成,不得将工期延期或因此停工。若乙方出现延期或停工,甲方得另行组织施工,相应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不得异议。
5. 其他甲方需做事项:
第五条 乙方工作
1. 按照国家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担负设备的提供、安装、调试以及验收工作,以及负责 工作。最后完成甲方以及政府主管部门的验收。
2. 与甲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对所有施工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
3. 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向甲方申报开工报告,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出竣工申请,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4. 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5. 提供施工的工程进度计划表、竣工图、验收记录表以及施工前、中、后的照片记录,并移交档案作为请款依据。
6.遵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发生的费用,但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及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赔偿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