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聘用合同(精选31篇)
3.在发行前进行必要的前期目标市场调查,制定并实施电视剧推广发行计划; 1
4.电视剧行业中通常由制片人完成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工作要求
1.乙方在工作期间内应接受甲方的管理,及时、勤勉、经济、高效地进行电视剧的摄制工作。
2.乙方应当保持和甲方的沟通、联系,但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当权限或违反行业惯例。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工作,但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以配合。
3.电视剧摄制计划和摄制预算一旦经甲方认可并确定,乙方应严格履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
4.从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至乙方工作结束之日止,乙方应专职为甲方工作,不得受聘于甲方以外的任何
第三方。
第五条定金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乙方支付定金X元,本合同得以实际履行之日即乙方工作开始之日,此定金自动转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六条报酬及支付 甲方按下列第种方式向乙方支付酬金:
1.固定酬金方式: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内起时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税前税后)酬金X元。
2.固定酬金加分红方式: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内起时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税前税后)酬金X元。若电视剧得以成功拍摄并发行,除上述酬金外,甲方应将其获得的此部电视剧纯利润的百分之支付给乙方,作为乙方的分红,此分红为(税前税后)。 甲方以支票或银行转账之形式向乙方支付报酬。 乙方的银行资料如下:开户行:;户名:;账号:。
第七条食宿、交通 从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至乙方工作结束之日止,甲方应负责安排乙方在片场所在地或其他工作地点的住宿、饮食和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要求乙方到国内其他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若甲方要求乙方到国外的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负责办理相关证件和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
第八条著作权归属 电视剧的著作权由甲方依法享有。
第九条署名权 乙方依法享有在电视剧及相关衍生产品中的署名权。乙方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第十条保密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电视剧公映之前向任何
第三方泄漏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电视剧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协议未生效,乙方不得泄露在签约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乙方保证对其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年。 乙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姓名、肖像使用权 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或许可播放者、发行者在电视剧、电视剧的衍生产品、电视剧的宣传片或预告片使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但仅限于电视剧推广、宣传之目的。
第十二条参加宣传活动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电视剧的开机仪式、首映式以及其他宣传活动,无需就此向乙方支付酬金。乙方应当积极参加并配合甲方的有关宣传活动。 甲方要求乙方参加的宣传活动最多不超过X次;否则,每超过一次应向乙方支付(税前税后)酬金X元,乙方亦有权拒绝甲方要求。 甲方要求乙方参加电视剧的宣传活动,应承担乙方的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
第十三条双方保证 甲方:
1.保证经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电视剧制片单位;
2.保证已就计划拍摄的电视剧取得(摄制电视剧许可证)
3.保证电视剧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合法权益或者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
4.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保证其具有(电视剧制片人上岗证);
2.乙方有权自行签署本合同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
3.乙方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皆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4.从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至乙方工作结束之日止,乙方不会受聘于除甲方以外的任何
第三方。
5.保证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乙方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第十四条保险 为确保乙方在制片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商业保险,具体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