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聘用合同(精选31篇)
12、乙方应当为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意外医疗保险。投保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0万________元和2万________元。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当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3、乙方应督促中国员工办理受聘期间的有关合法工作证件,教育中国员工遵纪守法;
14、因本合同第四章争议事宜引起的劳动争议仲裁或法律诉讼,并使甲方成为争议当事人的,乙方应该接受委托,作为甲方代理人之一与甲方共同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
15、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有关税收的规定,依法代扣代缴中国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未代扣代缴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16、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15________________日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章解除或终止聘用的条件、程序和补偿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中国员工:_______________
、被聘用的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的用人标准或条件的,但乙方应于试用期满前十天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中国员工和甲方;
、中国员工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中国员工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失的;
、中国员工因卖淫嫖娼被收容教育的;
、中国员工因吸毒被强制戒毒的;
、中国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或终止聘用中国员工(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条情形的除外):_______________
、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乙方未另行安排过其他工作的;
、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中国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乙方未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过工作岗位的;
、被聘中国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中国员工因公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
第十三条乙方解除或终止聘用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的中国员工,须支付自解聘之________________日起至第十二条所属情况消失期间的工资。
第十四条除符合本合同上述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约定的情形以外,乙方解除聘用中国员工,应以书面形式分别提前三十天通知中国员工和甲方,否则另行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________月管理费及中国员工一个________月工资的补偿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同时支付该员工聘用时间每满一________年,相当于一个________月工资的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X月。聘用时间不满一________年的,按一________年计发。医疗期满后被解聘,除按上述标准支付补偿金外,还须支付中国员工不少于六个________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或患绝症的,还应当按国家规定标准加发医疗补助费。
第十五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须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但甲乙双方应按下列约定的条件和标准执行:_______________
、被聘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书面提出辞职的,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被聘中国员工提前三十天书面提出辞职的,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被聘中国员工未提前三十天提出辞职的,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个________月工资的补偿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
第十六条中国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不按本合同第十五条解除聘用中国员工:_______________
、中国员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未处理完毕的;
、中国员工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中国员工与乙方就出资培训、分配住房等事宜约定的服务期限未满的;
、国家或青岛市有特别规定的。
第五章费用及其结算
第十七条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应根据本合同约定按聘用人数每________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十九条构成的聘用费。
第十八条聘用费经甲乙双方协商,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并以每________月三十________________日前甲方的《付款通知书》为当________月聘用费的结算依据。聘用费可以人民币或者等值于人民币的外币报价结算。
第十九条每________年四________月一________________日前,乙方应根据中国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所在地政府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上________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物价上涨指数、聘用员工社会保险基数的调整、社会保险福利制度规定的各种费用调整幅度,以及中国员工工作业绩和岗位变动,相应调整聘用费,具体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二十条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从聘用费中扣除工资部分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具体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
第二十一条乙方须于每________月________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并结清当________月的聘用费。
第二十二条甲方或乙方自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之________________日起三十天内,向对方支付并结清本合同第三章、第四章约定的有关费用。
第二十三条中国员工在聘用期间发生因公致残、死亡事故时,应按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甲方为主、乙方协助,做好善后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对已按约定为中国员工支付相关保险费的,则先由保险赔款支付。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经订立,对双方即具有约束力,甲方和乙方均应自觉履行,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