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合同(三)(精选32篇)
第十条 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
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的用途或挪作他用。
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转卖用本贷款购置的设备。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
2.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50%的罚息。
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回贷款。
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
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账户中主动收还贷款项。
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及有关的概算预算经计划下达机关批准修改或取消的,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间借款合同(三) 篇29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丙各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及用途
甲方向乙方提供人民币借款(大写)________(小写)¥________ 。借款用途:乙方借款用于生产流通或项目投资。
第二条、借款期限及利率
借款时间:自____年月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为____个月。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以甲方实际交付款项之日起计息)。
借款期限届满日若为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顺延至节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利息按实际占用天数计息。
如借款到期后需顺延,借款顺延期限以本合同所附借款收据上甲、乙双方约定的借款起止日为准。如借款收据发生变更,以借款收据记载金额为准,其他条款仍按本合同执行,甲、乙双方不再另行签订借款合同。
第三条、还款方式
乙方借款到期偿还全部借款本息。乙方按约定按时足额将应还款项存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或现金支取,户名:____________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如需提前支取应提前5天告知乙方,利息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银行同档次活期利率执行。
第四条、责任
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起止日。
第五条、借款管理与监督
甲、乙双方均服从丙方对整个借款过程以及借款后全过程跟踪管理,并同意在丙方的见证下交付借款、结清所有借款本金及利息等手续。
第六条、甲方的权力及义务
1、甲方保证出借资金来源合法,若因其所借款项来源非法,导致该款项被执法部门收缴、没收或冻结造成乙方损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有甲方承担,并赔偿由此给乙方、丙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3、借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必须在丙方见证下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款项。
4、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接丙方书面通知后,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或解除本合同,①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借款,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借款进行违法经营活动的;③提供虚假合同、财务会计报表资料的;④保证人丧失保证能力或抵(质)押物灭失损毁可能的;⑤借款人、保证人卷入重大经济纠纷或其他重大诉讼活动有可能影响清偿的;⑥乙方不按期支付利息的;⑦借款人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将被宣告失踪、死亡等;⑧足以影响本合同项下借款安全的。
5、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如未发生本合同第六条第四款所约定情况,甲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借款本金或转让债权。
6、乙方未按合同履行偿还借款本息的,在丙方代偿甲方款项前甲方必须按丙方要求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完善相关法律手续,丙方代偿甲方款项后,甲方应协商丙方向乙方追偿,因甲方不配合丙方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怠于行驶权利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根据甲、丙双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迁移,房产欲转让拆迁资产减少,以及负债情况等事项发生变化情况,足以影响还款、应在发生变化后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和丙方,乙方投资经营的公司欲发生转让、变更等均需征得丙方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2、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于中国法律明文禁止的项目等其他非法活动。
3、乙方按期支付利息,到期必须无条件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
4、合同签署后,三方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公证等相关手续,乙方因借款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均有乙方承担,在甲方向乙方支付接口之前,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丙方一次支付担保费用、审查咨询费等费用。
5、乙方如预期还款,除向甲、丙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因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交通费等所有费用。
6、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提前偿还借款,应提前三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丙方,应按实际借款金额、日期支付本金及利息(借款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息)。已经支付给丙方担保费、评审咨询费等费用不再退还。
7、乙方向丙方缴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照借款金额的1%收取并在借款发生时缴存,乙方按期偿还全部借款本息后丙方退还乙方所缴存的履约保证金,如乙方不按期归还借款本息,则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不在退还。
8、乙方必须向丙方提供不低于借款金额价值的反担保措施,丙签订反担保合同,并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公证等相关手续,丙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9、乙方应保证抵押物及反担保物的完好及保值。
第八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接受甲、乙方委托对该借款行为进行全程咨询与跟踪服务,并对乙方提交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对乙方的资信、资产状况进行调查,受甲方委托对乙方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催收,并对风险进行监控。
2、乙方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丙方按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应在乙方逾期三日内向甲方代偿。丙方承担保证责任代偿乙方借款后,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3、如乙方行为足以影响乙方偿债能力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时,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提前清偿甲方借款本息。
4、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许可乙方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丙方书面同意,丙方对未经其同意转让债务的,则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不再返还,且丙方担保责任免除。
5、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丙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不再返还,且丙方担保责任自然免除。
6、甲方与乙方一致同意:最后一期的利息及借款本金的归还必须在丙方见证下进行。如果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最后一期利息及借款本金直接归还甲方,则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不再返还,且丙方担保责任免除。
7、丙方有权随时检查抵押物保管使用情况,乙方不得拒绝。
8、乙方出租抵押物应告知并征得丙方同意。
第九条、保险
1、如果出借人或保证人要求,抵押物应办理抵押保险,保险期限应不短于借款期限,保险金额应不低于借款金额,保险费用有投保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