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合同(四)(精选31篇)
1、乙方的权利
(1)有权按时得到服务报酬,以及得到正常的休假和休息时间。若甲方占用乙方休假或休息时间,乙方有权要求支付加班服务报酬。
(2)有权保护自己人身和名誉不受侵犯,有权追究因甲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3)有权与有侵权行为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甲方、丙方解除合同。
(4)有权拒绝从事与合同内容不符的工作,有权拒绝为第三方服务,有权拒绝在非约定地址服务。
(5)有权要求丙方协助处理乙方与甲方的纠纷。
2、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有任何主观恶意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如乙方因工作失误而造成甲方人身或其他权益受侵害的,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2)善待所服务对象,禁止擅自离岗,如确需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到丙方处办理手续。
(3)与甲方发生纠纷应及时向丙方反映,经丙方同意方可中止提供服务。
(4)按照培训或用户的要求操作,认真做好家庭服务工作,不得在甲方住处从事与家庭服务无关的活动。
(5)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导,尊重甲方的生活习俗,工作认真负责,勤俭节约,经手的钱物帐目清楚。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主动赔偿。
(6)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自将他人及亲友带入或住宿甲方家中;
不得擅自翻动、拿用甲方物品;不得擅自动用高档电器和贵重物品;不参与甲方家庭内部事务和邻里纠纷;不泄露和传播甲方的家庭隐私和个人信息;爱护甲方家庭和财产。
(7)请假外出应征得甲方同意。外出3小时以上的,采取实时照休的休假办法的要按日平均服务报酬数扣除相应的服务报酬,采取集中补休的休假办法的可作调休而不扣除相应的服务报酬。住家服务员放假外出应告知去向,不得在外留宿;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提前通知甲方。
第八条 丙方的权利义务
1、丙方的权利
(1)有权按合同约定按时收取管理费。
(2)有权向甲方了解乙方的工作情况和对乙方进行管理,有权对乙方的错误行为进行批评指正。
(3)有权对甲方的投诉或乙方的情况反映作实事求是的核实及处理。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丙方有权召回乙方,并解除合同:①甲乙方串通使乙方脱离丙方管理;
②甲方未按时支付相关费用;③甲方无正当理由频繁要求调换家政服务员。
2、丙方的义务
(1)为甲方用户提供具备真实身份、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和具有从事家庭服务能力的`家政服务员,也为乙方提供甲方的基本情况和注意事项。
(2)为乙方建立个人资料和服务档案,全面记录乙方的工作经历和评价,对乙方有效的身份证、暂住证或居住证、健康证复印存档。
(3)建立家政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定期了解乙方的服务情况,指导督促乙方执行合同的各项约定。在了解乙方工作情况时,不得给甲方带来不必要的干扰,不得侵犯甲方的隐私。
(4)负责乙方的培训、教育和管理工作,加强对乙方的思想教育、技能培训和监督指导。
(5)确保甲方在服务质量上的利益和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接受甲方与乙方的投诉,协调甲方与乙方的关系,妥善处理投诉和调换要求。接到甲方更换和辞退乙方的通知,应在4小时内到甲方处协调处理。如一方决定更换或终止合同的,应在3天内调换与约定服务项目能力相当的家政服务员或给予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6)有责任协助解决甲、乙双方产生的纠纷。因乙方的过失致使甲方人身或其他权益受到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丙方应积极配合追讨,除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外,丙方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丙方应出面协调解决。
(7)为乙方购买《家政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和为甲方购买《家政人员服务责任险》。
第九条 甲、乙、丙三方的特别约定
1、甲乙双方要和睦相处,相互尊重,彼此关心,友好互利,不得以民族、籍贯、性别、年龄等情况为由歧视对方。
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不能继续履行合约的,须提前7天通知对方和丙方。否则,责任方应给对方赔偿15天的日服务报酬额作为违约金;甲、乙方协商解除合同的,应与丙方办理解除合约手续。
3、服务期满甲方续用乙方,应提前15天与乙方同到丙方处续签合同。
4、乙方离岗时,甲方与乙方均应认真检查各自财物有无损坏和丢失,乙方离岗后,合同各方不再为他方承担财物损失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丙三方应遵守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余各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2、丙方没有为乙方购买《家政人员意外伤害险》和为甲方购买《家政人员服务责任险》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相关的经济损失和赔偿责任。
3、甲方逾期支付丙方应收费用的,每逾期1天按应付费用1%向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甲方逾期支付乙方服务报酬的,每逾期1天按应付服务报酬1%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因乙方自身原因(体检不合格或有不良行为的)而辞退乙方,丙方应在乙方辞退之日起,按甲方要求在3天内重新推荐家政服务员,否则,每逾期1天按乙方月服务报酬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如果发生争议,应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广州家庭服务业协会或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 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未尽事宜及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家政服务合同(四) 篇20
家政服务合同(中介制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商务部家政服务合同范本
________年月日
聘请家政服务员须知
客户聘用家政服务人员,应到经政府主管部门登记注册、以家政服务为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的家政服务机构,不要在非法劳务市场中招雇。请您结合自己的情况选择家政服务项目,并按此规定办理:
1、个人用户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或护照;单位用户持有合法证件及公函、介绍信。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并有能力支付相关费用。
3、要正确看待家政服务行业,允许家政服务员有一周的适应过程,尊重家政服务员的人格,禁止打骂、歧视或侮辱家政服务员。
4、愿意遵守国家和地方家政服务业的行业规则,配合家政服务机构的工作。
5、能如实填写客户信息登记表。
6、签订合同时知晓并认可双方的协商价格,选定服务项目、签订合同并交纳相关费用后,公司将为您提供相应期限的选项服务。
7、家政服务员在您家工作时,若出现身体不适或其他疾病,发生意外事件,请您务必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及时灵活做出处理,并通报家政服务机构。
以上规定及相关要求敬请客户仔细阅读,以求双方合作愉快。
甲方(雇主):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住宅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家政服务员):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 紧急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中介方(家政服务机构):________________
服务电话: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就家庭服务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术语释义
甲方(雇主): 是指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家政服务员的雇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