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施工合同书(精选34篇)
4.1 工程开工时及之后,甲方未能办妥工程建设的批准手续,政府或政府部门干预,工程停工,或经任何的诉讼(仲裁)程序,合同和本协议被确认为无效,甲方应承担所有责任,赔偿乙方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按本地区同类工程适用的定额规范乙方应得的人工费、机械台班费、管理费、应邀和已交纳的税收和规费;乙方支付的材料款、设备款;依本协议乙方可得的利润等等。本项的规定具有独立性,在合同和本协议被依法确认为无效时,本项的规定作为解决无效的过错责任的依据仍然有效。
4.2 在甲方未付清合同和本协议规定的所有款项前,甲方不得将在建工程或成品房或房地产转让、过户、出售、抵押给任何第三人;也不得将在建工程或成品房或房地产作为出资或合作条件与第三人合办公司企业。合同项下的工程(包括单项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房地产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并不得将房地产的产权申请登记为甲方以外的其他人。
第5条 与合同和本协议项下工程配套的附属工程如厂区道路、水电、化粪池、排污、给排水等工程,如甲方决定施工,应由乙方承包。造价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合同约定的造价管理部门审核,以其审核的造价为准。该款项的支付,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6条 本协议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的内容与本协议有抵触的,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
第7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协议之附件,具有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8条 本协议正本壹式四份,双方各执行贰份。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建设施工合同书 篇22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_____元(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招标文件及答疑澄清
6、投标文件
7、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建设施工合同书 篇2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小区道路硬化工程 工程地点:小区 承包范围:包工包料 合同工期:40天 开工日期:20xx年4月25日 竣工日期:20xx年6月5日 约53万元。工程量按照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后附工程预算单)。
二、 甲方职责:
1、 依据建设工程管理的法令法规以及城镇道路建设工程技术规范对乙方施工进行全过程的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管理。
2、 协助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按照施工方案要求对乙方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指标进行检查监督,负责建筑材料、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
3、 根据实际需要,审核批准工程变更方案,审定工程签证。
4、 负责抓好对工程队的安全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三、 乙方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工程建设的法规及各项地方性法规,依据施工方案要求组织施工。
2、 每道工序完工后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 所购进的建材必须符合国家材质技术指标,具备产品合格证书及相关质检手续,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4、 抓好本工队全体人员的安全教育,搞好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警示标志配置及各项安全防护工作,严格施工机械、电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范,积极配合甲方的各项安全检查。
5、 未按照施工技术规范及工程质量要求组织施工而造成的废品工程,应予以返工并承担相关费用。
6、 乙方工程管理及施工人员违章操作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因素(地震、洪水等)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 工程决算:
工程竣工后,依据工程各项目实际发生量及工程量清单所确定的价格标准据实结算。
五、 付款方式:
依据工程进度双方商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总价款的百分之九十五,预留百分之五保修金,保修期为一年,期满未出现质量问题,支付余款。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如有争议,提交当地劳动仲裁部门裁决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存档二份。
发包方:(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建设施工合同书 篇24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第一章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人。
二、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
三、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四、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五、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六、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七、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八、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九、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十、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十一、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
十二、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出,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十三、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十四、工期:甲方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十五、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十六、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十七、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