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司劳动合同(通用33篇)
2、合同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企业的规定发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甲方支付乙方工资不得低于山西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五、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应增强主人翁意识,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领导、管理和指挥,积极做好工作,完成劳动任务。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国家和省规定向社会劳动保险机构为乙方缴纳劳动保险费。乙方按国家和省规定向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缴纳劳动保险费。
2、乙方在合同期间的各种公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产假等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女工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教育和培训
1、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各种必要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和职业技术及上岗前培训。
2、乙方应刻苦钻研业务,达到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技术等级标准,持证上岗。
3、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须为甲方服务年,否则乙方应按有关规定支付甲方培训费。
八、合同的终止、变更、解除和续订
1、劳动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终止执行。如双方同意续订,应提前一个月办理续订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则本合同视为自动续订,并应补办续订手续。
2、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
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负伤。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
(4)其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6、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心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和提供福利待遇的;
(4)依法服兵役或经甲方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以上学校脱产学习的。
九、甲乙双方协商同意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十、违约责任
1、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按有关规定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十一、合同鉴证与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合同签订后,应经同级劳动部门鉴证;经鉴证后的劳动合同变更内容的应重新鉴证。
甲乙双方执行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企业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
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盖章):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鉴证人(盖章):_________
鉴证机关(盖章):_________
合同鉴订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江苏公司劳动合同 篇29
甲方:_____地址:_____负责人:_____
乙方:_____性别:_____民族: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在平等基础上友好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1.合同期限
1.1双方同意订立______年期劳动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
1.2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工作内容
2.1甲方依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工作。
2.2乙方应完成的工作标准在《岗位聘用协议书》中约定。
2.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3.1甲方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必要工作设备,并提供保障乙方健康和安全的工作场所。
3.2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专业技能、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3.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4.1甲方根据行业特点,安排乙方实行标准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
4.2乙方执行工作制,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时。甲方因工作需要,可以适当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或安排乙方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或相应时间的补休。
4.3乙方从事现场施工的,由于工作性质特殊,需要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或相应时间的补休。
4.4乙方工资待遇按照甲方相关制度执行。乙方工资______元/月(试用期工资待遇按80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甲方根据乙方岗位执行工资标准。其余各类津贴、奖金等发放按公司规定及经营状况确定。
4.5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甲方规定予以调整。
5.劳动纪律
5.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5.2甲方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属企业机密,乙方须严格保密。
5.3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的,甲方有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给予乙方批评、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
6.甲方义务
6.1对乙方进行法规、安全规程以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培训。
6.2对乙方进行岗位知识与技能培训。
6.3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7.乙方义务
7.1服从甲方作出的工作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甲方交付的各项任务。
7.2在受聘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兼任甲方安排的工作以外的任何其他职务;不得在甲方安排的工作时间从事与甲方安排的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
7.3乙方在工作时间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金、资料及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各项智力成果(包括文件、方案、文字资料、专利和著作权等)归甲方所有。
7.4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交还受聘期间有关甲方经营活动的全部文件。
7.5在受聘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从事任何与甲方有竞争性的活动,不得从事任何有损甲方声誉、形象的活动。
7.6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8.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定
8.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修改或废止的。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8.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的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被公安机关收容教育或劳动教养的。
(6)乙方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30日以上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合理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